第856章 被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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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布拉多咬死蘭楓的後續颯然而至,但有傳言,跟事實基本吻合:蘭楓把自家的狗——拉布拉多,賣給狗販子,不料狗從狗販子手裏掙脫跑了,被一個好心人撿到,發了尋狗啟示,原狗主人蘭楓去認狗,後再次逃脫。
    蘭楓不甘心,幾次三番尋狗,想把狗抓回去再賣一把,疑似識破,那次被狗咬而住院,出院後,想要報複狗,弄了毒狗針。
    狗發現原主人瘋狂追趕,後又反追趕,蘭楓使用毒針未果,因殺狗失手,與狗搏鬥,被狗咬住喉嚨,有人報警,警察到,為解救狗嘴下的人質,果斷擊斃咬人之狗。
    這是一起鬧劇,蘭楓為貪小便宜,有意再次傷害狗,結果被咬死。事情的原貌被世人所知,不但不同情被狗咬者,還覺得狗的舉動是一種自衛行為,隻惋惜它死於非命,陪它原主人一起去了極樂世界。
    發生狗咬死主人的事件引起社會不小轟動,人們都為狗惋惜,而不是同情狗的主人,當他們曉得狗主人所做的事,轉而對狗主人的不齒,覺得他死有餘辜。
    拉布拉多為原主人送命,深感內心自責的是初寒妞,當初若是不發尋狗啟示,若是多個心眼默認狗是流浪狗,狗的命運將完全改寫,雖然一條狗死了不足惜,嚴格地講它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擁有寶貴的生存權。
    放不下,又能怎樣,拉布拉多還是走了,是和它的主人到另一個世界重修主人與狗的情感,不要在陰間再死於狗嘴之下。
    還未從失去拉布拉多的痛惜中走出來,又一件事纏身,弄得初寒妞哭笑不得,想不到做了好事還能引火燒身。
    “這是初寒妞家嗎?”屋外有人喊道。
    正在廚房做飯的初寒妞,聞聲趕緊來到門口,她看到兩個警察和一個中年婦女,“你們找我,進屋吧。”
    來到屋內,一警察說,“前幾天在去東溝村的路上發生一起狗咬人的事,你聽說了吧?”
    初寒妞:“聽說了,就是那個拉布拉多狗咬死了它的主人。”
    剛才說話的警察:“被咬死的就是這位婦女的丈夫,她告你家的狗咬死她的丈夫,你應該負責。”
    初寒妞:“什麽,她搞錯了吧,我家的狗在院子裏,那條拉布拉多不是我養的。”
    婦女:“我家狗丟了,你撿到了,你又養了它,那狗不是你的是誰的?”
    初寒妞:“你丈夫知道,哦,他死了,警察同誌,我跟你們學學怎麽回事。”
    一個警察打開錄音機,初寒妞開始講述她和拉布拉多的事:“那天我下班,那條拉布拉多狗,跑上我的車,我一看可能是誰家丟的,到家後我先喂了它,然後就在抖音上打了一條認領狗的啟事,第二天她丈夫蘭楓就來到我家,說他的狗丟了。我不信,他就給我看狗的照片和視頻,我認為他就是狗的主人,允許他進院把狗領走。當他走向狗時,這狗噌地從他身邊跑到院子外,蘭楓回身就追,追也沒追到,我不過是撿了狗,通知失主來認領,什麽時候變成是我家的狗了?”
    婦女:“這狗丟了,你喂它了,這狗就該算是你的狗。”
    初寒妞:“你說這話什麽的意思?”
    婦女:“你的狗咬死我丈夫,你就得賠償!”
    初寒妞:“笑話,你自己家的狗咬死它的主人,和我撿狗的事有啥關係,那條狗當著你丈夫和我的麵跑走了。警察同誌,更可笑的是,過了一天又有一個人來找那條拉布拉多,他是狗販子,他說蘭楓把拉布拉多賣給他,給完蘭楓錢,蘭楓把拴狗繩遞給狗販子,這狗猛地掙脫他的牽引,跑掉了。我有那個狗販子的照片,你們可以去核實。”
    問話警察:“同誌,你知道你丈夫賣狗的事嗎?”
    婦女:“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狗從狗販子手上又跑了,我丈夫沒說。”
    初寒妞:“看著沒有,這狗理論上也不是她家的,應該算是狗販子的,他具有權屬權,警察同誌,我說了沒用,你們去問問就清楚了。”
    佩服警察的辦案效率,第二天十時許,他們來到初寒妞公司,還是那兩個警察和蘭楓妻子。
    問話警察說:“今一早我們去找了狗販子胡子豪,他承認蘭楓賣狗給他,不料讓狗跑了,為這個還和蘭楓起爭執,他還說到後山村找過你,你告訴他,狗主人來過,讓狗跑了。”
    初寒妞:“在胡子豪找我之前,我不知蘭楓賣狗的事,他又先於狗販子找到我,說他家的狗丟了,還給我看了照片和錄像,他是想把狗再弄回去,這狗也不傻,看出他的小心思,知道回去還會被賣去狗肉館,就跑了。”
    婦女:“那這些天狗誰給喂的?”
    初寒妞:“那狗被蘭楓嚇跑後就再也沒回來,誰喂我的哪知道,它成流浪狗了吧,不過你丈夫可口口聲聲說是他家的狗丟了,你硬往我身上按,其目的何在?”
    婦女:“你撿到狗,你就是狗的新主人,我丈夫被你收留的狗咬死,就得給我賠償。”
    初寒妞:“我不跟你囉嗦,我撿到狗,通知失主來認領,怎麽這狗就成我的狗了,再說你丈夫也來認領了,它跑了,你丈夫沒抓到,它就成流浪狗了。”
    婦女:“我去法院告你!”
    初寒妞:“隨你便,胡攪蠻纏到家了,豈有此理!”
    問及狗跑了之後的一概不知,軒坤也有了思想準備,問啥就是不知,一個不知全解,蘭楓媳婦不服,那她舉證好了,兩個正人,一個人一個狗,人也死了,狗也死了,死無對證,想要以狗新主人有責訛錢,除非天誅地滅。
    幾天過去,蘭家也沒有告成,無舉證材料,無被告,哪個法院會受理,把司法部門當成低能兒了,簡直無理取鬧,無稽之談。為了錢,竟喪失人性。
    這出鬧劇成鎮內一大笑談,這人不知羞恥到極點,兩口子都是一路貨色,窩囊死了也就算了,還怕人不知,又弄出貽笑大方的事,居然賴到撿狗的人當冤大頭,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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