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張審素的兩個少年兒子替父報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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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開元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東都洛陽城內發生了一起命案,殿中侍禦史楊萬頃被當街用斧頭砍殺。
    這一案件驚動了朝野,案發時楊萬頃離開了皇城內的禦史台殿院,在洛河南岸洛陽城的大街上走路,突然遭兩名持斧少年砍殺。楊萬頃倒在血泊裏後,兩少年凶犯逃離現場。辦案的金吾看到現場的斧頭上掛了一道表狀,凶犯留的這表狀講述了殺楊萬頃是為父報仇,還講述了四年前楊萬頃誣陷嶲州都督張審素謀反,張審素被處以斬刑,實屬冤死。
    辦理此案的金吾們,將凶犯身份確定為張審素的兩個少年兒子——十三歲的張瑝,和十一歲的張琇。辦此案的金吾立即派輕騎兵將通緝令發到了各地。張瑝和張誘在汜水被官方抓獲,當時他們兩兄弟,正想去殺死與楊萬頃共同陷害張審素的人。
    三月十八日的早朝剛開始,張九齡就握著笏板向李隆基匯報道:“啟稟陛下,東都洛陽城的金吾,上表朝廷,說在各地官方的協助下,刺殺楊萬頃的兩凶手已抓獲。他們就是原嶲州都督張審素的兩個兒子——十三歲的張瑝,和十一歲的張琇。金吾經過審訊得知,張瑝和張琇認為四年前楊萬頃查辦的張審素謀反案,是冤案,張審素被處以斬刑,實屬冤枉。因此,他們殺了楊萬頃替父報仇。”
    李隆基說:“四年前有人舉報嶲州都督張審素貪贓,朕派監察禦史楊汪,也就是後來的殿中侍禦史楊萬頃,去調查張審素貪贓之事。楊汪到嶲州後,張審素的手下總管董元禮,竟然帶領七百士兵,圍住了楊汪的住處,把舉報張審素貪贓枉法的人殺了,並恐嚇楊汪說不上奏張審素無罪,就殺死他。幸虧朝廷的救兵去的及時,斬了董元禮。然後楊汪奏張審素謀反,按照律法規定,對抗皇帝派去的使臣,並無為人臣之禮者,要判絞刑,何況董元禮還殺了舉報張審素的人,因此董元禮被斬罪有應得。至於張審素,他是董元禮的長官,對董元禮的行為也要負責,當年楊汪上奏張審素謀反,最終張審素被處以斬刑,並沒收其家產,這難道有差錯嗎?朕想聽聽你們的意見,你們就此事在朝堂上討論一下吧。”
    李隆基話音剛落,朝堂上的大臣前後靠得近的,開始交頭接耳地討論此話題了。這是皇上允許的,因此他們可以交頭接耳地交流觀點。
    李隆基坐在龍椅上閉目仔細聽著朝堂上的議論。有人說:“起初有人舉報張審素貪贓枉法,也是誣告,因此張審素的下屬董元禮才帶七百人圍住楊汪,並殺了舉報張審素的人。”
    有人回應說:“董元禮這做法恰恰是害了張審素啊,也害了他自己。張審素為官多年,自然知道圍住監察禦史,殺死舉報者,是多麽嚴重的犯罪,因此他應該不會派董元禮這麽做,這應該是董元禮意氣用事去那樣做的。”
    還有人議論說:“張審素做大唐西南邊陲的嶲州都督,在抵抗吐蕃進犯西南邊境,和討伐威服西南各蠻夷部落方麵,有戰功啊。張審素不會謀反的,楊萬頃說張審素謀反缺少依據。張審素的兩個兒子忠孝剛烈啊,他們是為父親報仇啊,應該赦免他們的罪啊。”
    還有人議論說:“張瑝和張琇在四年前,父親被處斬,家產被沒收時不足十歲,這麽小的年紀,隨同其他家人被流放到了秦州,後來隱姓埋名逃回了東都,伺機殺楊萬頃替父報仇。”
    另一人回應說:“他們終於替父報仇了,楊汪改名楊萬頃還是被他們認出來了。”
    大臣們你一言我一語討論著此事,朝堂上各種聲音都有,不過大部分是同情張瑝和張琇的聲音。
    李隆基睜開眼睛,說道:“好了,好了,眾愛卿討論到此為止吧。”
    李隆基此話一出,朝堂上立馬鴉雀無聲了,大臣們都握著笏板向北站好了。
    李隆基說:“此事,在今天的早朝上暫且討論到此。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和刑部尚書,以及禦史大夫,大理寺卿等人,退朝後,思考一下如何對張審素的兩個兒子判刑。明日上早朝時,朕將聽取你們的觀點。爭取將這個案子辦得合理合法。”
    包括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在內的李隆基提到的官員們,都紛紛說道“臣遵旨”,“臣遵旨”,“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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