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這尊神像長得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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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成是個讀書人,寒窗苦讀數十年,一腔熱血想用滿腹經綸報效國家,帶上所有盤纏背井離鄉到京城趕考,卻接連考了三次科舉都落榜。
    或許是對此心灰意冷,也無顏回家鄉麵對父老鄉親,所以他從那以後就在坨坨村住下了。
    林子成就住在離小矮坡不遠處的小河邊,在家門口栽了一棵玉蘭,收養了跟他同一天摔下山的大黃。
    大黃可不如林子成幸運了,它摔斷了兩條後腿,其中一條已經完全壞死。
    苗郎中為了給它保命,就截掉了它右後腿,傷好了以後天天用三條腿在村子裏蹦來蹦去。
    於是,大黃有了新外號,大家都管它叫三條腿。
    李富貴上山采草藥的時候會路過小河,大黃總是蹦著剩下的三條腿過來找他玩,李富貴就會蹲下身,把他媳婦做的香噴噴的酥餅掰一半喂大黃。
    林子成這時候會從屋子裏出來,笑著讓李富貴少喂些,說大黃吃慣富貴喂的好吃的,現在都不願意吃他準備的吃食了。
    李富貴嘿嘿一笑,摸了摸大黃的腦袋,“吃一點不礙事的,我們大黃缺了條腿,得多補補呢。”
    林子成目光溫柔地望著裏富貴,忽而問了他一句,“李公子,你說,我要是在村裏開間學堂怎麽樣?”
    李富貴聞言仰起臉,眨巴著圓溜溜的大眼睛,順帶歪了歪頭,“學堂?”
    小貓是個絕望透頂的文盲。
    林子成耐心而溫柔地解釋,“嗯,就是教人讀書寫字的地方。”
    李富貴一聽見教人讀書寫字,眼珠子都亮了,“好呀!開學堂吧!”
    說完,李富貴興奮到把大黃的臉當成麵團一樣揉捏,高興地分享喜悅,“大黃,我們村子裏要有學堂咯!”
    大黃被揉得大臉盤子都變形了,叫不出來,隻能茫然地咽嗚了幾聲。
    大黃才不知道學堂是什麽。
    是跟大骨頭一樣好吃的東西嗎?
    林子成動作很快,沒多久就真的在村子裏選了一處地方打算開學堂。
    那一塊本來是一座廟,後來廟祝嫌香火不夠就跑了,現在荒廢了,但地方寬敞,重新翻修一下就很適合當學堂。
    林子成手頭拮據,請不起人幫忙修繕,一個文弱書生放下書筆,拿起鐮刀就自己割起比人還要高的野草來。
    村子裏的村民一聽到是要建學堂,二話不說都放下手頭上的活趕去幫忙了,李富貴也去了。
    一時之間,那座荒廢的廟竟一下子熱鬧了起來,無論男女老少都賣力地幫忙,毫無怨言,甚至於還有說有笑,氛圍融洽又溫暖。
    林子成很是感激,特意去村口跟挑擔叫賣的商人買了桶甜米酒,再給幫忙的村民挨個送上一碗甜米酒解渴。
    林子成送甜米酒給李富貴的時候,李富貴正在屋子裏抱著把掃帚站在神像前,微微仰著頭盯著瞧。
    廟已經荒廢數年,神像身上的金箔已經掉落,露出底下斑駁的石紋,神像的麵容也開始掉皮,隻剩下半張模糊的臉,看不清楚容貌。
    正當李富貴看得聚精會神的時候,一碗甜米酒送到了他麵前,甜味飄上來,一下子就勾住了他的目光。
    李富貴舔了舔嘴唇,這時候,又聞到一股淡不可聞的玉蘭花香,往旁邊看了看,果然是林子成。
    林子成家門口有棵白玉蘭,所以林子成身上總是有玉蘭花的香味,每一次隻要聞見玉蘭花香,李富貴就知道林子成來了。
    林子成朝他微微一笑,溫柔道,“李公子,辛苦了,喝碗甜米酒解解渴。”
    無論聽多少次“李公子”這三個字,李富貴都覺得怪怪的。
    他一邊伸手接過甜米酒,一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公子跟其他人一樣叫我富貴就行了。”
    “富貴?”
    林子成試著輕聲獨自呢喃了這二字,旋即勾唇一笑,道,“那你也別喊我林公子了,我應該比你大些,不介意的話,叫我子成哥?”
    “好呀,子成哥!”
    村子裏的男性大多數都比他年長,再加上李富貴性格圓滑,嘴甜的跟抹了蜜一樣,所以經常叔叔伯伯哥哥漫天喊,也沒覺得有什麽不對勁。
    林子成眉眼溫和,提醒李富貴,“這甜米酒還是冰的,快些喝,溫了就不好喝了。”
    李富貴點了點頭,立馬低下頭去喝甜米酒。
    這還是他頭一回喝甜米酒,一點也不嗆,還甜甜的,就跟甜水一樣。
    林子成又問,“富貴,你剛才站在這看什麽?”
    “看神像呢。”
    李富貴喝著甜米酒隨意地抬頭看了一眼神龕上的神像,淡淡道。
    林子成有些好奇,“為什麽要看他?”
    李富貴沒什麽心眼,咕嚕著甜米酒歪頭盯著神像那眉眼老實回答,“我覺得這尊神像長得有些眼熟。”
    好像是在哪裏見過一樣。
    林子成聽著笑了出聲,解釋,“神仙大多慈悲相,富貴你覺得眼熟也正常。”
    李富貴恍然大悟。
    原來是這樣。
    難怪他看著這神像覺得如此親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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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貴想了想,這裏要翻修成學堂,那自然不會再放神像了,猶豫了一會,他問林子成,“子成哥,這神像要怎麽處置?”
    林子成微微眯了眯眼,慢悠悠道,“神像留在學堂不安全,我打算過幾天喊人來砸碎了運出去。”
    陽光透過屋頂破瓦落下來,灑到了神像身上,那破敗的神像坐在神龕中,像一位威風凜凜的將軍,明明被所有人遺忘,但依舊堅守在他的城池之中。
    李富貴想象著神像被砸得七零八落的樣子,不由覺得可憐。
    於是,李富貴跟林子成建議道,“砸了神像不吉利,不如運到後山去吧。”
    林子成想了想,最後點了點頭,“嗯,有點道理,那就按照你說的做。”
    修繕學堂的活一天幹不完,天黑了以後,李富貴跟林子成打了個招呼,正準備走了,大黃又舍不得他,叼著顆球過來繞著他腿打轉,尾巴甩得跟小風車一樣。
    這是要李富貴陪他玩丟球撿球的遊戲呢。
    李富貴連忙往旁邊躲了躲,避開了大黃,跟大黃道,“不玩了,我要回家啦!”
    大黃一聽,放下球,坐在那,可憐兮兮地耷拉下尾巴,淚眼汪汪地看著李富貴。
    李富貴沒忍住,彎下身摸了摸大黃的腦袋,哄道,“明天再玩吧!”
    大黃準確無誤地捕捉到“玩”這兩個詞,耳朵一下子豎了起來,然後高高興興地重新叼起球,圍著李富貴轉圈圈。
    李富貴,“……”
    好笨的狗哦。
    沒聽到“明天”這個字嗎?
    最後,還是林子成出來把大黃叫了回去,李富貴這才得救,帶著一身狗毛回家去了。
    快要到家的時候,李富貴沒立馬回家,而是在河邊洗了手,又拍掉身上的狗毛,聞了聞身上沒有狗味,這才敢背著竹簍回家
    不知道為什麽,他媳婦好像不太喜歡他跟大黃玩。
    每次李富貴跟大黃玩完回家,那一天,他媳婦就會不動聲色地給他做他最討厭吃的白蘿卜炒胡蘿卜,一兩次是湊巧,當一連好幾天都是白蘿卜炒胡蘿卜,李富貴就知道了,他媳婦肯定是生氣了。
    生氣的原因說不定就是因為他跟大黃玩。
    李富貴想,可能他媳婦不喜歡狗吧!
    心虛地回到家,李富貴故作若無其事地喊了一聲。
    “媳婦,我回來啦!”
    沈玉棠正在屋子裏看前些日子新添置的書,聞聲起身推門出來,如墨一般的長發散落在身後,撩起薄薄的眼皮,用那雙漂亮的丹鳳眼懶洋洋地瞧了李富貴一眼。
    這一眼看得李富貴心髒撲通撲通亂跳,就跟有條魚在他心裏頭胡亂地甩著魚尾巴一樣。
    沈玉棠不語,抬腳進了廚房,過了一會,他從廚房出來了,還端出來一盤菜,往桌子上一放。
    “吃吧。”
    說完,沈玉棠就進屋去了。
    李富貴拿著筷子探頭一看,盤裏是白蘿卜拌胡蘿卜。
    還是生的。
    李富貴眨了眨眼。
    又被他媳婦發現他跟大黃玩了。
    不對啊,他不是都洗過手了嗎?
    還把狗毛都清理掉了,他媳婦怎麽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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