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4章 是可以從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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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4章 是可以從輕處理的
    就不怕惹出大麻煩?
    無奈之下,裴元示意易蘭雲行動,後者迅速掏出手銬把呆滯的男孩拷住了。
    “你涉嫌搶劫,需要配合調查,不要反抗。”
    裴元沉聲道,他知道男孩應該不會有激烈反應,但還是要提醒一下。
    男孩徹底傻眼了!
    “我沒搶劫啊!”
    “我隻是想認識她而已。”
    “我又沒賣手機,馬上就還給她了!”
    “警察叔叔,我真的不是想搶劫!”
    男孩激動地向裴元解釋,顯然是真急了。
    裴元深深吸了口氣,無奈地解釋道:
    “從法律角度看,你的行為的確構成了搶劫。”
    “雖然你後來歸還了手機,但依舊構成了既遂的事實。”
    “即使可以從輕處罰,但不能免除責任。”
    “明白了嗎?”
    他又補充說:“判斷是否構成非法占有目的是複雜的事情。”
    雖然裴元相信男孩主觀上沒有惡意,但事實擺在那裏。
    這些話讓男孩如遭雷擊,眼神瞬間迷茫,整個人變得恍惚。
    誰能想到,一時衝動竟然讓他成了罪犯!
    想到自己可能要進監獄,少年徹底崩潰了。
    “先帶回去吧!”裴元歎了口氣,對易蘭雲說道,然後轉頭對兩個女孩說:“你們也需要去派出所配合做一下筆錄。”
    裴元的心情有點沉重。
    但就在這時,被搶手機的女孩開口說話了。
    “警官,如果我原諒他,能不能讓他不受懲罰?”
    她的語氣很堅決,看了一眼少年後鼓足勇氣說。
    裴元眼前一亮,這是個意想不到的轉折。
    裴元熟知法律,他知道在這種搶奪案件中,有些特殊情況可以免除刑罰。
    比如,當嫌疑人初次作案,自願認罪悔改,並將財物全部歸還時,若再有受害者的諒解,是可以從輕處理的:
    1. 有從寬處罰的情節;
    2. 沒有參與分贓或隻拿到一小部分,並非主犯;
    3. 被害人願意原諒;
    4. 其它情節輕微、影響不大的情況。
    這個男孩並沒有傷害女孩,馬上就把手機還給了她,具備了減輕處罰的前提條件。
    如果女孩作為受害人選擇諒解,那他或許真的能免於受到刑事製裁!畢竟,男孩最初隻是想接近女孩,並沒有打算犯罪。
    裴元雖然知道這方麵的規定,但他作為警察,不能主動建議別人如何減輕罪責,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來。
    “要是你選擇原諒他的行為,那麽他有可能不會被判刑。”裴元笑了笑解釋道。
    他這句話立刻讓絕望中的男孩看到了一線希望。
    “小姐,我真的沒有想要搶劫或傷害你,我隻是單純地想和你交朋友,請原諒我好嗎?”
    聽到這些話,女孩忍不住臉紅了,顯得有些尷尬。
    周圍人多眼雜,女孩害羞也是情有可原。
    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裴元揮了揮手,“走吧,無論怎樣,我們都需要到所裏去解決這個問題。”說著,他自己先上了警車。
    易蘭雲押著男孩也跟著上車,而那兩位女生則乘上了高誌新的車離開現場。
    等到警車駛離,群眾們這才意猶未盡地散去,顯然大家覺得還沒看夠這場好戲。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膽子大啊!”
    “是啊,本來一件好事差一點變成了一場災難。”
    “要真進了監獄待上幾年,整個人生都會毀了。”
    “回家後得趕緊跟兒子講,下次搭訕女孩子別用這種方式!”
    “今天真是開眼界了!”
    人們議論紛紛的同時四散離開,這種事情並不常見,所以大家討論得很熱鬧。
    回到派出所之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促成兩人之間的諒解。
    裴元也不想看到一個好青年因一時衝動就被送進監獄。
    事情很簡單,在裴元的幫助下,雙方簽署了一份諒解書並完成了相關手續,最後釋放了他們。
    但在放人前,裴元還是狠狠批評教育了一頓那位少年:
    想法可以隨意飛,但是行動之前必須要考慮到後果才行。
    最後他還建議,如果實在是控製不住自己,那就多學學法律知識吧!
    送走幾位之後,裴元終於鬆了一口氣,同事們的緊張心情也得以緩解。
    因為之前看著裴元帶回來的那個小夥子,大家都以為他肯定要倒黴了。
    不是因為他長得英俊而惋惜,而是怕一旦確定違法,就意味著又要增加加班任務!這才是最令人頭疼的地方。
    幸好事情得到了妥善解決,現在他們可以稍微輕鬆一下了。
    不過接下來裴元倒還真是清閑了許多。
    從午後直至夜幕降臨,整個派出所都沒有接到報警信息,這在平常十分罕見。
    裴元自掏腰包給同事們訂了一份豐盛的晚餐送到所裏,讓大家好好補充能量以備加班所需。
    飯後,他也不打算馬上離開。
    反正今晚已經安排好值班,留在這裏也是應該做的事情。
    即便熬夜對他來說不成問題,基因改造讓他第二天依舊活力充沛。
    可是就在裴元精力旺盛的時候,整個晚上卻一直平靜如水,沒有任何突發事件。
    當他正準備躺下休息一會兒時,接警中心的電話鈴聲又響了起來!
    似乎專門來搗亂似的!
    盡管疲憊不堪,但對於緊急事件絕對不能有任何延誤,因為任何耽擱都可能導致難以預料的結果。
    這一次的狀況尤為嚴峻。
    裴元加快速度開著警車一路飛奔前往出事地點,連紅燈都闖了好幾個。
    有人跳河自殺!
    就在淩水河邊。
    時間刻不容緩,盡管他拚命趕路也許仍舊來不及救人,但隻要存在一絲生機就絕不輕易放棄。
    迅速趕到岸邊,裴元下車詢問具體情況。
    “溺水多久了?”
    需要準確的時間點才能做出合理判斷。
    “已經有七八分鍾了!”女子看了看手表哭著說。
    從報警到現在其實沒過多久時間。
    七八分鍾?
    這數字令裴元心頭沉甸甸的。
    如果一個人完全不會遊泳,在水下掙紮的時間很可能非常短暫……水火無情,這個道理沒錯。
    看看河麵,沒有任何波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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