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天命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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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時間,贏世民甚至有些慌了。
    他自稱天子,號令四海,常常說自己承天命,代天行事。
    可在這一刻,他卻有了幾分發自內心的惶恐。
    電,本是雷霆。
    雷霆,本是天威。
    而天威,是不可觸犯的。
    可如今,眼前這盞琉璃球,竟把雷霆收攏在其中,溫順如婢,聽人驅使。
    這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天威之力,竟能被凡人駕馭!
    這一瞬,贏世民心頭陡然湧起一個念頭。
    “這……該不會是觸犯天道?”
    他猛然想到曆代典籍裏無數詭譎的記載。
    夏桀、商紂荒淫無道,天降異象,赤地千裏。
    秦皇漢武動用方士求仙,結果雷火焚宮……
    一切種種,似乎無不在警示人間。
    天不可犯。
    而今,李北玄竟生生把雷霆握在掌心。
    若……若這是逆天之舉,那他贏世民縱為帝王,天能容得下嗎?
    殿中一時間寂靜。
    隻有那盞燈泡,光芒柔和,卻越發刺入人心。
    贏世民呼吸急促,手指輕輕扣在案幾上,心神幾乎要被震亂。
    可轉瞬之間,他眼中的惶恐,卻被另一股更為熾烈的情緒所替代。
    激動!
    是的,激動!
    贏世民忽然站起身,雙眼發亮,死死盯著燈泡。
    “人和!你知道你做的是什麽嗎?!”
    他的聲音因激動而顫抖,須發抖動,目光裏閃爍著壓抑不住的狂喜。
    “雷霆之力,自古為天威!可你,卻能使它溫順聽命!這不是逆天,這是代天!”
    “古人雲,天命在我!今日朕才真明白,所謂天命,不是虛無縹緲的天意,而是人能不能掌握這股力!”
    贏世民一邊說,一邊大步走到李北玄身前,眼神幾乎熾烈到要燃燒起來。
    “這是雷霆,這是天威,可如今,它被攏在琉璃球裏,照亮人間!這是人間的光明,這是大武的光明!”
    說到這裏,贏世民胸膛劇烈起伏,雙手死死攥著拳,仿佛要把眼前的燈泡吞入心底。
    “朕征戰天下半生,血流漂杵,屍橫千裏,才博得大武一隅!”
    “可若要讓中原一統,讓子孫萬代長久享此盛世,不止要鐵血,還要這等奇技!”
    “有了它,夜不再黑,軍中不再點火,書院學子不再熏油燈,長安萬戶,皆能如晝!”
    贏世民越說,聲音越高,甚至在殿中回蕩,連帷幔都被震得微微顫抖。
    隨後,贏世民忽然猛地轉身。
    雙手緊緊按住李北玄的肩膀,眼神死死鎖住他,近乎熾烈:“人和,你知道麽?這不止是燈,這是國運!是朕大武的國運!”
    李北玄:“……”
    贏世民的爪子何其有力,晃了兩下,李北玄的小身板子差點被他晃散架,搖得腦瓜子嗡嗡作響。
    “陛下,我知道你急,但是你先別急……”
    李北玄有些虛弱的說道。
    在他看來,贏世民反應屬實是有些過激了。
    不就是個燈泡嗎?
    可贏世民跟他的想法卻截然不同。
    隨手把李北玄扔到一邊去,贏世民抬頭看著殿頂。
    像是自語,又像是在向天地昭告:“昔日周公製禮作樂,以定社稷。今日我大武,有李北玄以雷霆化光明!天命在我,大武不亡!”
    說到最後,贏世民竟哈哈大笑,笑聲震徹殿宇,久久不息。
    而這一刻,他忽然有了種奇異的預感。
    也許後世的史書,會以今日為分界,稱之為大武改天換日的元年。
    “來人!”
    想到這裏,贏世民猛地一聲低喝。
    殿外,近侍太監匆匆而入,伏身聽候旨意。
    “傳史官入殿!”
    這話一出,李北玄頓時翻了個白眼。
    不是,這至於嗎?
    就這麽個小玩意兒,還要寫進正史?
    然而,贏世民就是覺得值得。
    一聲令下。
    不多時,值守的史官抱著簡冊疾步入殿,躬身行禮。
    而贏世民則揮手,聲音裏帶著不容置疑的莊重:“此事,朕要親口口述,你一字一句,照實記下,不得有半點刪改!”
    史官不敢怠慢,立刻展冊,蘸墨待書。
    而贏世民背負雙手,先在殿中踱了幾步,仿佛要讓心緒沉澱,隨後才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貞觀十三年,臘月二十九日,定遠伯李北玄,以工巧之術,煉器以收雷霆之力,化為光明,照耀殿堂。此乃國運所鍾,天命在我!”
    史官奮筆疾書,筆鋒如飛。
    而贏世民頓了頓,忽然神色一正,補充道:“還有!方才燈初明,朕以為是火,遂俯身吹熄。然火光不滅,朕始知此物真為雷霆之力。此一節,也當如實記下。”
    “……”
    史官聞言,手中毛筆一顫,差點把墨點濺在冊子上。
    隨後抬起頭來,眼神遲疑的望向贏世民。
    不是,這也要寫?
    自述黑曆史寫進正史?這要求,從來沒聽過啊!
    一時間,史官都懵了。
    而李北玄聽見這話,也沒繃住,樂了:“陛下,您真打算讓後世子孫,都知道您對著燈泡吹氣這茬?”
    “當然!”
    贏世民聞言,竟是毫不在意,反倒哈哈一笑,豪氣幹雲道:“這有何不可?史當直書!讓後世皆知,此乃人間初見雷光之時,連朕也不能免俗。然既不能滅,則更顯此物神異!”
    李北玄:“……”
    他是真的服了。
    別人恨不得把自己的糗事抹幹淨,結果這位倒好,非要昭告天下,生怕別人不知道。
    而另一邊,史官也咧了咧嘴,想笑又不敢笑。
    重新蘸了墨,如實地按照贏世民的要求,將這段也記了下去。
    “貞觀十三年,冬,大明宮含元殿,燈泡初燃,帝誤以為火,親口吹之,不滅。乃大悟,歎曰:此乃雷霆之光,天命所鍾……”
    聽見史官嘀嘀咕咕的念叨,李北玄的嘴角忍不住狠狠抽搐了一下。
    贏世民這人,還真是……不拘小節。
    以後這史書要是傳出去,怕不是得被人笑個千年。
    說天命也就算了,偏偏還把他自己吹燈泡的蠢樣也寫上,這不純純是自黑麽?
    可轉念一想,李北玄又釋然了。
    畢竟,這就是贏世民。
    這位皇帝,敢打敢殺,敢作敢當,就連糗事也敢大大方方寫進史冊,絲毫不懼後人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