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留下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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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那天撞到的人,就是信的落款人陳嬌嬌。
    事故發生後,雖然陳嬌嬌給交警提供了一條線索“撞她的車進了縣政府的大門”,交警也認真對待了這一線索,查看了當晚進出縣政府大門的登記本,逐一排查了所有登記過的車輛,但交警不知道,也沒想到還有“書記、縣長的專車出入縣政府大門,是不停車登記的。”這一不成文的規定,再說就算是知道有這一規定,那誰又會有那麽大的想象力,會想到他這個縣長是肇事逃逸者呢?就算有這樣的想象力,那又有誰敢去問、去查呢?這樣就天然遺漏掉了他。
    他本以為交警沒有查到他這個肇事者,這事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過去。但事情的發展卻並非他想象的那樣簡單,陳嬌嬌的父母相信陳嬌嬌說的話,認為肇事車進了縣政府,肇事者就是縣政府的人,認為交警有意偏袒肇事者,便不停地到縣政府上訪,沒有結果後,又接著到市裏、省裏上訪。
    為了避免陳嬌嬌的父母采取進一步的過激反應,他不得不裝好人,讓時任縣信訪局局長的趙碧蘭出麵,以出於陳嬌嬌家的實際困難,出於人道主義考慮跟陳嬌嬌的父母麵談,條件是隻要陳嬌嬌的父母不再上訪,即由縣政府出麵協調縣醫院,給陳嬌嬌減免部分醫藥費,但陳嬌嬌的家人拒絕這樣的條件,且在陳嬌嬌出院後,更加頻繁的到縣政府上訪,搞得趙碧蘭厭煩不堪,為了完成他交待的任務,竟幾次對陳嬌嬌動粗。當聽趙碧蘭說陳嬌嬌跟隨父母進入縣政府上訪時會悄悄地到一些局、辦認人後,他便以影響縣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為名,讓趙碧蘭通知值守縣政府大門的縣武警中隊,不準陳嬌嬌一家再進入縣政府的大門。陳嬌嬌一家進不了縣政府的大門,竟整天吃住不離地守在縣政府的大門口,並放言,找不到肇事者,就不離開,就算是全家凍死、餓死在縣政府大門前,也要辨認出肇事者。這事後來演變成了有名的“陳嬌嬌”事件。
    陳嬌嬌一家在縣政府大門處守了一個多月後,因想了各種辦法都不能勸其離開,他便授意趙碧蘭以縣政府的名義讓相關部門把陳嬌嬌一家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陳嬌嬌一家在精神病院絕食相抗,他怕出人命,隻好指示把人放出。陳嬌嬌一家從精神病院放出的當天,更是反應激烈,不但一家人又到縣政府的大門處靜坐,同時還邀請了幾十名親友和同村的村民把縣政府的大門給堵了,提出明確條件,首先要麵見書記、縣長,要求縣委、政府必須先追究作出把陳忘一家人送進精神病院的人的責任,聚眾的人才會離開。他知道陳嬌嬌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後,哪敢答應,隻好硬著頭皮,動用警力,指示縣公安局以擾亂公共安全秩序為由,對陳嬌嬌一家及幾個帶頭堵門的村民進行現場抓捕,要對這些人進行刑留,想以強硬和高壓的態勢果斷處理此事。在抓捕的過程中,遭到陳嬌嬌一家及親友、村民的極力反抗,接著整個縣城幾千“不明真相”的群眾也加入到其中,局勢很快失控,演變成了公職人員和老百姓的嚴重肢體衝突,造成多人受傷,十多輛警車和縣政府的公車被燒毀,縣政府多處辦公場所被打砸破壞的惡性群體性事件。此事後由省、市出麵才平息下來。此後,這件事被稱為 “陳嬌嬌事件”。
    在“陳嬌嬌事件”發生前後的那段時間裏,他不敢乘車從縣政府大門出入,更不敢步行走出縣政府的大門,好在縣政府大院與他所住的縣政府招待所有那道小門,在他不得不外出時,讓駕駛員把車開到招待所接他,不然他可能真要被陳嬌嬌認出來,就算陳嬌嬌認不出他,也會被周圍的人懷疑上,因為他不可能一個月不出縣政府大院。那一個月在縣政府大院上班的人,是人人自危,生怕被別人懷疑上自己。當時要不是他暗中阻止有人提出同意讓陳嬌嬌進入縣政府指認肇事者來平息事態,要不是自己對案子的幹預,說不定他就真被陳嬌嬌給指認出來了。
    陳嬌嬌還活著是他沒想到的,沒想到陳嬌嬌還看清了他的長相,說出了他的體貌特征“高個子,大背頭,戴眼鏡”,沒想到陳嬌嬌為了找到他竟放棄上學,沒想到陳嬌嬌的一家人會有那麽大的毅力,會那麽倔強,更沒想到會演變成“陳嬌嬌事件”事件。這太多的沒想到如一通亂拳,打得剛主政一方的他從此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那段時間,他白天是如坐針氈,晚上是噩夢連連,每天精神都高度緊張,每天所做的事就是以關注陳嬌嬌的事故處理進展為由,向趙碧蘭了解陳嬌嬌一家人的動向。當得知陳嬌嬌已變得骨瘦如柴,陳嬌嬌的媽媽因陳嬌嬌的事而精神病複發,如果再這樣下去將會出人命,他更是每天都膽戰心驚,每天要依靠安眠藥才能入睡,使得他從此留下了“失眠症”、“焦慮抑鬱症”、“精神偏執症”等心理疾病,後來更發展成嚴重的精神障礙,使得他不得不每天都使用大量抗焦慮抑鬱、鎮靜催眠藥才能入睡,才能正常工作。“陳嬌嬌事件”後,他雖然長期接受治療,甚至合並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但沒什麽療效,反而使他對鎮靜催眠藥物形成了極大的生理和心理依賴。
    “陳嬌嬌事件”發生後,在上下壓力下,他挖空心思想了很多辦法想把事情處理掉,但陳嬌嬌一家隻要查出肇事者,追究肇事者的責任,這是他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最後他想到了那個讓人不可理喻的“安排工作”的辦法。這個辦法是:縣政府向陳嬌嬌的父母口頭承諾,隻要陳嬌嬌回學校正常讀書,家屬不再上訪、不再到縣裏鬧、不再要求查到肇事者,那將來不管陳嬌嬌中考考多少分,都安排在縣一中上高中,高考時不管考起什麽大學,待大學畢業後,縣政府都給安排一個工作。後來的事情發展說明,他想的這個辦法還真起了作用,陳嬌嬌回校上課了,陳嬌嬌的親屬也再沒鬧了。當時他還暗自慶幸自己能想到這個辦法,認為到陳嬌嬌參加工作時,那是要十多年以後的事,那時自己早已離開益寧,就不是自己的事了,就算到時要兌現承諾,也不是個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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