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交水稻為什麽限製農民不能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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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年代,我國麵臨著嚴峻的糧食供應問題,提高糧食產量成為亟待解決的關鍵任務。1960年7月,袁隆平在試驗田中偶然發現一株天然雜交稻,其穗大粒多、生長態勢明顯優於周圍植株,這一發現如同一束光,讓他萌生了研究雜交水稻以大幅提升糧食產量的想法。1964年,袁隆平開始專注於雜交水稻研究,頂著遺傳學著作中“自花授粉作物無雜種優勢”的定論壓力,開啟艱難探索。
曆經4年鑽研,1966年袁隆平發表論文《水稻的雄性不孕性》,為雜交水稻研究奠定理論基石,正式拉開我國雜交水稻研究的大幕 。不過,研究之路布滿荊棘,特殊期間,雜交水稻研究遭受衝擊,試驗缽被砸、秧苗被拔,但袁隆平團隊憑借堅定信念,克服重重困難,堅持試驗。
轉機出現在1970年,袁隆平的學生李必湖根據“用遠緣的野生稻與栽培稻進行雜交”的設想,在海南找到了雄性不育株“野敗”,為“三係”配套打開關鍵突破口。此後,全國力量匯聚,1971年成立省雜交水稻研究協作組,1972年雜交水稻被列為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組織全國協作攻關。終於在1973年,成功實現秈型雜交水稻“三係”配套,雜交水稻培育成功。
從1974年起,雜交水稻進入推廣階段。
當年,湖南率先試種雜交水稻,畝產超650公斤,增產優勢顯著。在推廣過程中,農業部門和科研人員深知農民對留種的傳統習慣,為避免農民因不了解而自留種導致減產,采取了一係列科普與限製措施:
廣泛科普宣傳:通過舉辦農業技術培訓班、深入田間地頭講解、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向農民詳細解釋雜交水稻的遺傳原理。告知農民雜交水稻是利用兩個遺傳特性差異較大的親本雜交產生的子一代,具有雜種優勢,表現為高產、抗逆性強等 。但這種優勢無法穩定遺傳給下一代,如果自留種,第二代種子在自交過程中基因會重組,出現性狀分離,導致植株高矮不一、成熟時間不同、產量大幅下降,一般隻有第一代產量的五六成甚至更低。
政策明確規範:國家通過製定相關農業政策和法規,明確規定雜交水稻不適合自留種,從製度層麵引導農民每年購買新的雜交水稻種子,保障種植效果和糧食產量。
種子市場管理:加強對種子市場的監管,確保市場上流通的雜交水稻種子質量合格,防止不法商家售賣劣質種子或誤導農民留種。同時,為農民提供優質種子購買渠道和售後服務,解決農民購種的後顧之憂。
在這些措施的推動下,1975年雜交水稻試種麵積達5600畝,1976年全國示範推廣麵積擴大到208萬多畝,且全部增產20以上。從1976年到1987年,中國雜交水稻累計增產1億噸以上,每年增產的稻穀可養活6000多萬人,極大地緩解了我國糧食緊張問題 。
與雜交水稻不同,中國政府推廣的轉基因玉米和大豆,是完全允許農民自由留種大。
能否自由留種,關鍵取決於其是常規種還是雜交種。若為轉基因常規品種,就100可以留種,像一些轉基因大豆常規種,農民留種種植後性狀相對穩定;若為轉基因雜交品種,如常見的轉基因雜交玉米,由於雜交種的特性,留種會因性狀分離導致作物生長參差不齊、產量和品質下降,在實際生產中不適合留種。
總而言之,在推廣雜交水稻的過程中限製農民自留種並非無端幹預,而是基於科學規律與產業發展的綜合考量。隨著農業科技的發展,我們應理性看待種子留種問題,既要保障農民合理權益,也要推動農業科技不斷進步,實現糧食安全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雙贏。
作者:懷疑探索者,寫於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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