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三章 逆命師的不詳
字數:2967 加入書籤
() 軒銘的識海正在逐漸被喚醒,兩團截然不同的火焰越來越接近,一團光芒耀眼,一團暗淡失色,可在過程,暗淡的淨世明焱正被焱炎業火逐漸點亮,焱炎業火有賦予死物生命的脈象,具有無上的造化之力,而淨世明焱也正處於生死之間,隻因有了焱炎業火觸碰,才有了一線生。
但是,焱炎業火的造化之力卻不能讓得軒銘重新獲得淨世明焱,而是僅能讓淨世明焱不至於落得熄滅的下場,最終回歸天地最初的最初形態罷了。
要問為何,那便是——焱炎業火已經不是軒銘所有了,它現在的存在僅是作為一團萬火之母這層意義上的存在罷了,不屬於哪一界,更不屬於哪一個人。
軒銘已經完全陷入了沉睡之,神識之力也因為識海邊緣上的一道道裂痕,而泄出了體外,沒有了神識之力,他便是一個無主之人,空有強大的肉身和強大的魂魄,也是無用。
他之前擁有準神境神識境界,又在冥罰獄內得到了陰陽雙氣,識海裏因而出現了一尊神明,證明他距離最後巔峰神識,僅有一線之遙,或許隻要某一瞬間的感悟,又或許再煉製一些高品質的丹藥為神識之火積攢藥紋他便可一步登天。
也就是說,他距離逆命師的最終境界也隻有一線之遙了。
逆命師,主修逆命之道,不被天道認可,到了晚年更有不詳降下,逆命師的神識烙印會被天道無情的禁錮在逆命囚牢之內,除非像修羅王那般渾渾噩噩的渡過餘生,或是至此之後再也不動用神識之力,又或者進入一處足以完全屏蔽天道感應的地方之內,否則一旦被天道察覺到媲美逆命師的神識之力,便會無情鎮壓。
而逆命師晚年的不詳,除了神識烙印被禁錮之外,肉身還會變成一個醜陋,強大,心智全無,隻憑借心性形式的怪物——苟狙。
冥罰獄被短暫的開啟了一段時間,從而讓得萬法界的光芒降臨到了冥界之內,光芒之內不但有無窮的生命氣息,同時也有天道的氣息,隻因萬物皆由天道而生,雖然冥界被完全與外界隔絕了無數歲月,但也就在軒銘用鑰匙將那把大鎖打開的時候,透了些許進來。
軒銘的神識之力不斷外泄,準神境神識境界又何其強大?如此龐大的神識之力滯留在冥罰獄內,又在沿途返回王座之時被透進冥界的光芒所籠罩,因此,就算冥罰獄再度閉合,依然還是被天道察覺到了。
四散的神識之力以不在軒銘的身體,支離破碎,在所到之處打各各地方都有留下痕跡,因此就算天道想要將其禁錮在逆命囚牢,也還需將其全部收回才行,這無疑是一個艱難的事情,或許連天道也不可能一時半會做到吧。
更何況,雷玲體內出現了神秘的識海,這個變數讓得天道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將軒銘的神識之力完全收回了,除非天道連雷玲也要一齊處罰,收取雷玲的識海,可雷玲隻是空有識海,連神識之火也沒有,又何談懲戒?
王母娘娘在一番查探之下,便是看到了這層麵上的隱喻,她看到了軒銘擁有強大的神識境界,幾乎接近逆命師;感覺到了天道的氣息進入了冥界之內;猜到了擁有軒銘這等神識境界之人,必定逃不過天道的懲戒;可同時又看到了雷玲的識海吸收了不少軒銘泄出的神識之力,唯一能夠讓軒銘的神識死灰複燃的希望。
實際上,在從冥罰獄返回王座這段路程,王母便感覺到了天道的威壓一直在自己這一行人久久不散,尤其是針對軒銘,而軒銘不斷外泄體外的瑩白神識之力,也在接觸到了光芒的時候,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一番推敲之下,便得出了天道已經對軒銘這個準神境神識境界的年輕人出的結論。
她本沒有出相幫的打算,就算曾是天界之主的王母,也不可能對抗天道的懲戒,更何況自己的身體以是不堪大用,連緩解的時間都做不到了,好在她得知了雷玲身體內的奧秘,雖然也不清楚為何雷玲會有識海,會吸收軒銘的神識之力,但正因為這樣,才能存在救治軒銘的希望。
隻要成功熬製出湯藥,讓自己的一身修為可以解放出來,她自有辦法讓雷玲識海內的另外神識之力回歸原本的主人識海。
當然,這還要看軒銘的神識之火是否仍沒有熄滅的情況了。
這個條件,是唯獨絕不能缺少的。
冥神的歸來,成功彌補了這原本無可挽回的悲劇,她的焱炎業火讓得軒銘的淨世明焱從新被喚醒,雖說淨世明焱此刻以不屬於軒銘所有,但怎麽說仍是呆在了軒銘的識海之,並且再也不可能麵臨熄滅的危了。
而且,再也不用擔心冥界無火,從而讓得湯藥的熬製失敗了。
所以王母娘娘方能如此安心的呆在王座之外等待,隻要她自己能夠挺住,堅持到冥神為軒銘掃除危,到時不論是自己,還是軒銘,都可以逃過必死一劫。
這需要一個過程,而在這個過程,意外的事情出現了。
軒銘的神識雖沒被天道封印進逆命囚牢之內,但是他卻以變成了一個無主之物,他的肉身開始發生了變化,渾身膨脹,筋脈盡現,口長出了鋒利的獠牙,背上脊椎長了一排鋒利的堅硬骨刺,他的舌頭一長再長,如同蛇信一般上下翻飛,身上長出了堅硬獸甲,鱗片密布,最後長出了一條長達兩丈,尾端內的洞口可以吸收神識之力的尾巴。
苟狙——這個怪物,便是無主之物的最終下場,亦被世人稱之為逆命師晚年的不詳。
“吼!!!”
一道震天咆哮,傳入無數冥物的耳朵裏,皆是齊齊大震,雙耳隱隱作痛,光是聽得一聲咆哮便能想象那是一個如何強大的東西,且此物從未在冥界出現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