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沒那麽多,最多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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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兩人撿到12點左右才離開渣土場。
對於田斌來說,其實他還想多撿一會兒,最好是通宵。
因為第二天是周六,不需要上班。
但常順不想撿太晚,畢竟他覺得晚上光線差,沒有白天看得清楚。
跟田斌一起把三層石礎搬到麵包車後到12點左右的這段時間,常順尋找以及用金屬探測器掃蕩到的好些的物品有:
一個青瓷小盤,一個小型“拴馬樁”,兩枚大錢,一塊銀元以及一個銅權。
青瓷小盤,直徑約13公分,內部暗刻花卉圖案。
這個盤子是龍泉窯的,年份應該是明朝時期。
“拴馬樁”上麵雕刻的有一隻猴子,猴子手裏捧著“壽桃”。
下麵部分截麵方形,邊長約16公分,整體長度約一米二。
兩枚大錢,一枚“鹹豐重寶”當五十,一枚“至正通寶”折十錢。
銀元還是三年“袁大頭”。
銅秤砣葫蘆形,高度約6公分,入手沉重,表麵刻著一個“義”字,估計是人名。
另外撿到的還有一些瓷片,幾個石礎,1個大石臼,探測到的還有一些普通錢幣、雜件。
拴馬樁常順讓田斌幫忙把它抬到了麵包車上。
石礎、大石臼,他暫時把它們搬到了荒地距離推土位置較遠的地方。
田斌撿到的物件也不少,主要還是瓷片,其它的,他不主動說,常順並沒有打聽。
回到住的地方,宋芫還在上網看著電視劇。
夏天,加上明天是周六,她睡得也比較晚。
“要不要出去吃點夜宵?”
體力活兒,忙了好幾個小時,晚飯吃得又早,常順感覺有些餓。
洗了澡後,他對宋芫說道。
“我陪你一起出去吧!不過我不吃,很晚了,會長肉的,我要減肥。”
“行!那你陪我出去,很久沒吃夜宵了。”
說著,兩人就出了門。
04年這個年代,夜市的生意很好。
距離他們住的出租房不遠的路口,就有小吃街,晚上燈火通明。
那些生意人會一直忙碌到淩晨三四點才收攤。
找了一處生意看上去很火爆的路邊小攤,走到一張空著的餐桌旁,他倆坐了下來。
服務員過來後,常順點了菜:
一份雪菜黃魚、一份蚶子、一份毛豆,一瓶啤酒。
等菜端上來後,盡管宋芫說不吃,但常順還是讓她跟著一起吃了起來。
“老板,我們前天晚上在你這裏吃了一頓飯菜,哥幾個後來回到家裏,昨天都拉了肚子。
特別是“愣子”,拉的尤其厲害,今晚腿腳無力,都沒能過來。
你看看這件事情咋解決?”
正吃著的時候,來了5個人,這5人,都是年輕人,20歲到26歲左右。
其中有一人,常順還認識,是之前想追求葉雨晴的“黑皮”。
說話的人,是一名梳著中分頭,身高一米七五,長相痞裏痞氣,年齡看上去二十三四歲的青年。
常順這桌,因為距離老板擺放飯菜的攤位比較近,對方說的話,他聽得很清楚。
“要不是昨天晚上身體實在是不舒服,我們昨晚就過來找你了。”
另外一名額頭上染著一撮紅頭發,身高一米七左右的年輕人跟著說道。
“就是!”
“我們過來,先跟你有話好說。”
“你要賠償我們的損失!”
另外三人紛紛附和。
這5人,以常順的社會閱曆,顯然是過來找茬的。
什麽吃了東西拉肚子,前天晚上過來吃飯的人肯定不少,老板這麽晚還在忙碌,之前的幾個小時,都沒有人過來說吃了東西拉肚子的話,也沒人找麻煩。
偏偏現在被他們幾人說吃東西吃壞了肚子。
難道攤主故意給他們下藥不成?
“不會像你們說的那樣,我的食材都是新鮮的,也是幹淨衛生的,再說前天晚上,除了你們在我這裏吃飯,還有更多的人也吃了。
他們都沒有事,你們卻有事,是不是吃了別的東西引起的。”
老板看了他們幾人一眼,辯解道。
“沒有!我們就是吃的你這邊的東西,肯定是你的那些食材,剛好到了我們吃的那份有問題,所以才導致我們拉肚子。”
最先說話的中分頭男又說道。
“是啊!你要是不給我們損失,你別想在這裏做生意了!”
一名嘴角含著一根煙的混混說道。
“我們的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你必須給!”
額頭上一撮紅毛的青年附和道。
“你們這樣,我可報警了!我說了,我的食材肯定沒問題。”
老板看著5人,考慮了幾秒,然後說道。
“嚇唬我們嗎?我可告訴你,我們分分鍾能讓你攤位上的客人都離開,以後在這裏,你都擺不了攤位做生意!”
說這話的人是黑皮,他目露凶光。
這話並非沒有道理。
國人的觀點:飯店,哪怕隻是路邊的小攤有混混鬧事,他們都會第一時間離開,不會繼續在那裏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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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或許一時能起點作用,但就算警察來了,也不能把這5人怎樣。
畢竟幾人可以隨便找點理由,說懷疑是吃了他這裏的東西,才導致的拉肚子。
“你們想怎麽辦?”
老板娘走了過來,問幾人道。
“很簡單,給我們1000元的補償費就行!
以後每個月都給這麽多,我們保證你這裏沒事,別人也不會過來惹事。
這錢,也算是買份保險,有人鬧事,我們可以出頭幫忙解決,你們以後也能安心經營。
我們是知道你們的生意的,你們不用出房租,就你們晚上的收入,一天都是好幾百甚至過千,不用一個星期就能把錢賺回來。”
中分頭男說著,看向了他們。
“1000,沒那麽多,最多800,要是同意,這錢我們出了,隻當你剛剛說的,買個保險,以後要是有人在我們地攤上鬧事,你們幫忙解決。
要是不同意,我們大不了換地方,不在這邊幹了。”
老板跟老板娘商量了一會兒,對幾人說道。
“800就800吧!”
幾名混混商量了下,同意了這樁“買賣”。
隨後,攤主拿錢給了他們,五人就離開了。
“阿順!這幾人很明顯不就是收保護費嗎?”
等那幾人走遠,宋芫小聲對他說道。
“是啊!不過人家不是說了嗎,以後攤子上有人鬧事,可以找他們。”
常順對她笑了笑。
“我覺得不管怎樣,這樣都不好!”
她撇了撇嘴。
“或許吧!不過很多事情,通過正常途徑解決不了,用一些非常規方式,卻是很容易辦成。”
作為過來人,對於生活,社會上發生的事,他比宋芫看的更加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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