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今天的事你可要長個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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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那個殘缺不全的聖旨上的滿文大家不認識,往前走的時候,他們還看見一個攤位上售賣的書法,是以篆體字或者草書所寫。
    雖然他是高中學曆,但說實話,大多數字並不認識。
    對於這種普通人認都不認識的藝術品,常順沒有半分興趣,他還是更喜歡那種規規矩矩的書法,大家都認識的那種。
    如果連認都不認識,要想知道具體含義,還要跟專業人士打聽,很麻煩。
    舊書攤位上絕大多數的書,跟他在滬市從拆遷區或者廢品收購站選到的是一樣的。
    各類小說、雜誌、工具書等,應有盡有。
    又走過一段距離,他發現前麵的一處攤位又圍了一些人。
    靠近之後,聽到一名女人說話的聲音:
    “老板,小孩子吃東西,並不是故意把辣條掉到你的畫上麵去的,你就說這畫最低多少錢好了,我把它買下來。
    當然,你也不能訛人、漫天要價,價格要得高了,我們就走法律程序,我可以找律師跟你交涉。”
    這位女人,年齡看上去30多歲,長得比較漂亮,也很有氣質。
    她的身旁,有一名八九歲的小男孩。
    地攤老板,看上去50歲左右,戴著眼鏡。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不管是不是故意,把畫損壞了,影響品相是事實。
    不論是誰,損壞了東西就要賠償。
    這畫是京城著名畫家xx x所畫,目前的市場行情,需要3000到5000塊錢。
    你現在可以打電話找人鑒定真假。
    我也不說5000,就折中一下,你給4000好了!”
    聽了女人說的話,攤主道。
    “大家有沒有懂畫的?幫我看看這畫是不是老板說的那個畫家所畫。”
    30多歲的女人又問周圍的人。
    事不關己,大家隻想看熱鬧,自然沒人站出來幫她看畫。
    常順看了一眼地麵上的那幅畫,畫的是“春江水暖鴨先知”。
    畫中有桃花,兩隻鴨子,一些水草、露出尖角的荷葉、山村等圖案。
    畫是彩色的,很傳統的題材,看上去一片生機、祥和。
    畫麵中一處空白位置,那裏有一些油漬,應該是之前小孩掉下的辣條形成的。
    由於剛好在醒目位置,所以比較顯眼。
    “那行!就按你說的4000塊錢,我賠給你!不過我沒帶那麽多的現金,現在打電話讓人送來。
    另外你收了錢之後,必須寫一個收據給我,要是假的,我起訴你!”
    見周圍的人沒人出來幫她鑒定,女人就對攤主說道。
    “沒問題,我可以給你寫收據。”
    老板同意後,她就拿出手機打起了電話。
    “看來到這裏逛,不能隨便帶小孩過來!”
    知道了情況,站在常順側前方大概兩米遠的一名40歲左右的男人說道。
    “是啊!特別是孩子吃冰淇淋或者辣條這類東西的時候!不能逛字畫攤位!”
    這人身旁的另外一人,年齡與其相仿,應該是他的同伴,跟著說道。
    “除了小孩,寵物最好也不要帶進來,不然因為一些原因,把別人攤位上的瓷器、玉石弄翻幾個,損失肯定更大!”
    聽到二人談話,又有人說道。
    “說的有道理!逛這樣的地方,要小心再小心,該想到的或者該注意的,一定要注意。”
    …………
    “小峰,今天的事你可要長個記性,以後不論是在這裏或者在其它地方逛,逛著的時候都不要吃東西。
    另外要小心謹慎,千萬不要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
    女人打完電話,又對她身旁八九歲年齡的小男孩說道。
    或許是知道自己闖禍,這小孩一直不言語,低著頭,不看周圍的人。
    這時30多歲的女人跟他說話,他也隻是點了點頭。
    女人的脾氣還算好,沒有下手打人。
    要是有的人,不分青紅皂白,先下手打了再說,不管孩子是不是不小心。
    但這種情況,不打人是對的。
    畢竟小孩肯定不會故意把辣條扔到別人的畫上。
    事情發生了,就該坦然麵對、接受。
    當然,其它時候,打不打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有時十句好話,抵不上一耳刮子!
    “媽媽!真要賠別人4000塊錢嗎?”
    又過了片刻,小孩問女人道。
    到了八九歲的年齡,已經懂事了。
    “你說呢?不賠人家會讓你走嗎?
    這畫買回去,以後掛在家裏,你每天都看上一遍,記得凡事都要多思考,做事小心謹慎。”
    “我會的!以後我好好學習,等長大了,我把錢賺回來!”
    “嗯!那你好好學習!”
    …………
    發生這樣的事,對女人來說,也並非完全就是壞事。
    如果字畫真是名家所畫,那也不算吃虧。
    常順看過這幅畫,就他自己而言,還是很喜歡的,掛在家裏,好看!寓意好!
    所謂“禍兮福所倚!吃一塹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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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經曆了這樣的事,肯定會成熟很多。
    類似“臥薪嚐膽”,每天督促自己,未來取得一定的成就也並非沒有可能。
    常順在戴眼鏡的老板這處地攤停留了一會兒。
    這人也是以售賣各種舊書為主,附帶著賣一些字畫。
    有其他顧客詢問字畫的價格,對方根據情況,說的都不相同。
    便宜的,沒有裝裱,又不是名家所寫、所畫,隻要十元二十元。
    裝裱過的,一般50塊錢以上。
    也有值錢的,七八千塊錢。
    不過過萬的沒有。
    老板實話實說,過萬的東西,不會隨便放在攤麵上。
    常順他們依然沒有購買這處地攤上的東西。
    看了會兒就又向前走去了。
    逛完整個舊書區域,書、字畫他都沒有購買,隻是在看見兩本相冊時,把它們買了下來。
    兩本相冊裏麵的照片,年份較早,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
    相冊寫的是“滬市公私合營文化紙品廠”。
    這兩本照片,比較有特色。
    其中一本是以男方為主的照片。
    另外一本是女方。
    兩本照片前麵書頁寫的有男方把照片贈送給女方,女的把照片贈送給男方的文字內容。
    不過後來結婚了,又貼了一些照片上去。
    整體而言,屬於一家兩口相識之前、戀愛,再到結婚生子。
    照片中的場景,以京城各處景點為主。
    通過照片,能夠看到五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京城人的一些生活情況。
    那個艱苦的年代都能夠照這麽多的照片,不用說,家庭必然不是普通的家庭。
    相冊裏麵除了照片,在男方那本相冊的其中一頁,他還發現了一張剪紙。
    剪紙所剪的內容是一個圓形花卉“忠”字圖案。
    這種題材,一看就是特殊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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