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也要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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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真的如汪校長分析的那樣嗎?
    開始我還懷疑,但過了幾天,事情漸漸明朗。
    各種消息都傳了出來,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讓人莫衷一是。
    有人說新來的張書記確實厲害,立即召開市委常委會,蕭市長列席參加,共同研究要不要學校賠償學生家長的問題。
    張書記提出第一個問題:學校該不該賠償。
    這種事放在會上來討論。所有的常委,誰敢說學校要賠償?
    那麽,劉市長就成了孤家寡人。
    張書記提出第二個問題,這樣擾亂教學秩序,堵住學校大門一周的家長該不該抓?
    政法委韋書記第一個出來表態:應該馬上抓起來。
    張書記提出第三個問題,一個普通市民敢在一中鬧上一個星期,他的後麵是否有人主張?我在太和市當市長時,就總結出一條經驗。
    敢於鬧事的,敢跟政府叫板的,後麵一定有人。
    這件事該不該查查鬧事者的後台?
    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又出來表態,一定成立調查組,要把後台查個水落石出。
    聽說劉市長始終沒有認錯。他跟新來的張書記扛上了。說過去也是采取息事寧人的辦法。自己沒有什麽錯誤,隻是考慮問題欠周。
    當然,我也是道聽途說,汪校長也沒有資格參加會議,他也不是特別清楚。
    不過,汪校長的分析卻十分正確。
    我唯一可以打探一點消息來源的地方,就是師父那兒。
    他真是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
    常委開完會那天晚上,我去他那兒坐坐。張行遠送了兩斤茶葉給我,我提著這兩斤茶葉去拜訪師父。
    兩人邊喝茶邊聊天。
    我把在社會上聽到的消息說給他聽。
    他微微一笑,說道:“你說的基本上正確。”
    我就提出了一個疑問:
    “劉市長沒有想到後果嗎?這明明拿不到桌麵上來討論的,他卻不聽蕭市長的建議。”
    李老笑了。
    我說:“師父,你要教教我嘛。”
    李老說:“真正的原因是劉市長橫行慣了。早幾年一中擴建,有個拆遷戶就是不搬。原來的書記也想動手,但劉市長說這個地方情況複雜。
    萬一激起矛盾,事情鬧大了,省裏領導隻追究下麵的責任,到時,大家的烏紗帽都可能保不住。所以,前任書記就沒動手了。
    該硬的時候不硬,前任書記就沒有威信了。市裏都是劉市長說了算。
    這一次,劉市長故技重演,心想張書記新來,這麽大的事情總要找他一起商量一下。想不到……”
    我立即接話:“想不到蕭市長與張書記聯手,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
    李老笑道:“對。蕭市長先向張大書記匯報。兩人商量好了,一定要抓人。蕭再去找劉。劉就說叫學校賠點錢算了。
    蕭不同意。劉也沒想到蕭先找了張書記,一向強硬慣了,他沒把姓蕭的看在眼裏,於是說,你不同意,那你去處理嘛,鬧出事來,不要找我。
    蕭就說:你寫個紙條給我嘛,說全權委托我處理。我馬上抓人。
    劉一聽,往桌上一巴掌,說:你屬哪個領導?
    ……
    李老說書一樣,講得現場感十足。
    我笑道:“您好像就在現場一樣。”
    李老說:“我在政研室這麽久,領導的秘書基本上是政研室出去的。都是我的徒子徒孫。”
    我哈哈大笑。
    回到自己宿舍,我想寫個東西,但張行遠在宿舍裏,我就隻好到辦公室去。
    我在電腦上敲出一行標題:建議查查王利川
    尊敬的蕭市長,向您反映一個情況。我在社會上聽到一些傳聞,《秦江日報》駐四水記者站站長王利川,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經常幫人了難。
    此次一中鬧事的家長就是王利川在背後指使的,聽說這個王站長經常挑起事端,指使別人鬧事,又以記者身份,要求采訪相關當事人。
    通過這個外圍操作,與鬧事者分成。我是聽說的,是否屬實,不敢妄下定論。
    知名不具。
    我看了兩遍,打印出來,把信封裝好,坐在那兒沉思。
    為什麽要寫封信呢?
    我有兩個目的。
    一是為汪校長保駕護航,這一次,那個李校長肯定會被抹掉。汪校長接任水到渠成。如果這個混賬記者站長不調走。下次,他會搞汪校長的名堂。
    二是在這場鬥爭中,我也要貢獻一份力量,雖然我與權力圈離得很遠很遠,但是,我要有一張入場券啊。不然,連看戲的資格都沒有。
    我讓蕭市長明白:
    我不是個純粹的“醫生”,是個懂事的,可以培養的,堅定地站在他這一邊的……x+y+z=他的人。
    檢查了兩遍,覺得語氣不強烈,又在結尾加上一句:
    為四水安寧計,此人不除,後患無窮。
    我重打印一張,把原來的那張,用打火機點燃,餘燼成灰,在煙缸裏熄滅。
    我把這封信重新裝進信封,又回宿舍取了一條圍巾,獨自一人往蕭市長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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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一年多的經驗告訴大家,你要領導認可,就必須狠狠地團結他的家屬。團結家屬的方法就是上門總帶個小禮物。
    千萬不要送大禮啊。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送個小禮品。
    我上電梯,到了蕭市長門口,敲了敲。
    淩老師開門,笑道:“老蕭剛好出去,還不到五分鍾。”
    我笑道:“我又是來找市長的。有個同學在上海,我托他買了幾條圍巾,送一條給您。”
    淩老師非常高興,說道:“不要客氣。”
    凡是說不要客氣的,就是對方不拒絕你。真的拒絕你,就是手搖個不停,甚至把你推出門外。
    我走進客廳,把紙袋交給淩老師,說道:
    “我覺得你係紅圍巾比較好看。特意要我朋友買了條紅色的。”
    她邊泡茶邊笑道:“你還注意這些?”
    我說:“有一次我看見你穿了個紅色的外衣套,特別漂亮。”
    她笑道:“同事說太豔了。”
    我搖頭:“不豔。同事是認為你是領導夫人。那條規定領導夫人就隻能中矩中規?穿著打扮是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淩老師哈哈大笑。
    我當然不能停留太久,萬一有客人進來的就不好辦了。迅速從口袋掏出信封,故意抽出半截,說道:
    “蕭市長安排我寫個稿子,他回來了,請你轉交給他。”
    淩老師接過,說:“好。”
    趕快撤離。
    我邊退邊說:“我估計藥粉快用完了,九月初再送一些過來。”
    淩老師邊送我邊說道:“好了不少,謝謝你啊,曉東。”
    凡是不加姓的稱呼,就是一種親密關係。
    我說:“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
    從蕭市長家出來,下了電梯,我遠遠地看見一中李校長正向這邊走來。
    他不認識我,我認識他。
    我迎著他走過。
    心想,尊敬的李校長,晚了。你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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