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來自公安部刑偵局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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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4章 來自公安部刑偵局的聲明
    為什麽江樂都會覺得這個李教授就是凶手,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警方從各個拋屍地點收集起來的屍體拚湊之後,法醫發現,刁愛琴的小腸長度隻有2.3米的長度。
    毫無疑問,她的小腸短了很多。
    正常成年女性的小腸長度具體約為4至6米,當然,這隻是一個大致的範圍,實際的具體長度因為身高、遺傳因素等有所不同。
    盡管如此,但刁愛琴的小腸也絕不會隻有2.3米的長度,要麽就是警方還有尚未發現的拋屍地點,部分小腸還沒找到。
    但結合凶手用滬市旅行包整整齊齊的將被害人的小腸疊放在最下麵的舉動來說,小腸被他割掉且分開拋棄的可能性隻能說有,但不高。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揚子日報上很清晰的寫著,李教授為病患切除了全部病變腸段之後,將320厘米同種異體腸段植入患者體內。
    2.3米加3.2米等於5.5米,非常符合一名成年女性小腸應該有的長度。
    這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李教授極有可能就是殺害刁愛琴的凶手!
    這裏簡單介紹下李教授。
    李教授,男,1924年生人,我國工程院院士,聞名國內外的外科醫生,南市軍區總醫院副院長,南大醫學院教授,1949年畢業於國立中正醫學院,長期從事腸功能障礙研究,尤其是在腸外瘺、小腸移植等領域成果顯著。
    1994年完成亞洲首例人同種異體小腸移植術,1996年再度完成第二例,2003年完成亞洲首例肝腸聯合移植。
    毫無疑問的外科醫術頂尖大南,還有軍醫的身份,完美符合凶手熟悉南市路線,同時又是高知、懂得人體結構解剖,認識刁愛琴南大老師)、具備作案動機刁的小腸可能與患者極其契合)。
    種種跡象都指向了這名我國著名外科專家教授!
    南大碎屍案至今懸而未決,很多人都覺得李教授就是凶手,而且李教授一直都沒有站出來解釋,也沒有展示不是他做的證據,所以他具有重大嫌疑!
    這也是當時警方重點調查的對象。
    但看過案卷材料的江樂,已經否定了這一點,凶手壓根就不是李教授!
    直接說結論,警方當時在案發後的整整一年,記住是整整一年,都對李教授進行詳細的調查,但據警方內部的調查資料顯示,李教授根本就不是凶手。
    首先,李教授這個著名的外科醫生想要用到人體器官的話,有很多條件獲得。
    雖然那時候絕大多數人都還在追求死者遺體完完整整的進行土葬,但絕對不乏很多身懷絕症的愛國人士、熱心人士,想為我國醫療事業助力的人群。
    他們在死亡之前,自願無償的進行活體器官捐贈,或者是逝世後的遺體捐贈,或許在當時看來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麽他們選擇了這條與眾不同的路。
    在醫學生中,他們非常尊敬這樣的人,每次上課前都會對遺體進行鞠躬感激,並親切的稱呼為大體老師。
    其次是,我國早就建立了器官分配網絡和係統,按照一定的醫學標準、等候時間、病情緊急程度等因素,將捐贈的器官公平、公正地分配給合適的患者。
    李教授完全可以從係統上獲得相應的器官為患者進行移植手術。
    最後就是,那時候的人普遍的窮,很多人死之前都想為家裏存一筆錢,那時候就存在著人體器官買賣的黑市。
    實在不行,李教授完全也可以在黑市去購買,憑借他的知名度和財力,沒有多大的困難,完全犯不著要在學校中挑選一個自己認識的學生,還要費力的進行拐騙,殺害,分屍,拋屍。
    要知道,要進行一個這麽精心的謀殺,難免會被人知曉,加上他的職業和身份注定了這樣做會有極大的風險,很容易引起警方的重視,完全是無腦之人才會選擇這麽做。
    同時還有兩個小細節。
    第一個就是,刁愛琴死亡之前的幾天是沒有進食的,由於沒有食物的刺激,小腸會減少消化液的分泌,同時蠕動會明顯減緩,小腸黏膜可能會出現萎縮等問題,是不適合作為一個移植的小腸的。
    第二個就是,刁愛琴死亡那一年,李教授已經72歲高齡了,是一個十足十的老人家了!
    如果一定要說是李教授作案,並且是他一人作案的話,也行,但是非常的勉強。
    如果說他還有幫手,這就合理多了,但是要明白,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多一個人知道,就多一分風險。
    但案件經曆了19年都還沒破獲,李教授作案且有同夥的幾率小的不能再小。
    那為什麽那麽多人會懷疑李教授?
    江樂看完案綜,覺得是巧合之外,背後應該還有人推波助瀾,原因就是李教授的頭銜和身份了。
    我國工程院院士、南市軍區南市總醫院副院長、解放軍普通外科研究所所長,同時他還獲得了很多不凡的成就,從醫多年的他,破解了多項醫學難題,甚至被享譽為世界普外科和腎髒病專家。
    從一個小醫生一步一個腳印成為一個大專家,而且還是專門攻克腎髒病的,這樣一個人不應該是個凶手。
    江樂認為,針對李教授是凶手的說法肯定是有人故意針對李教授,或者是故意針對我國的傑出院士,有可能是他的競爭對手,或者是跟他有仇的人,甚至有可能是外國的間諜。
    而且據那邊附帶著報紙的帖子,蘊含的意思很明顯,是說凶手就是駐紮在南市當地的部隊,所以警察一直以來都查不到凶手,說什麽有時候揭露真相造成的影響比真相本身更重要。
    純純的都是一些扯淡的猜想,發帖的人不是壞就是傻。
    在粵省成立命案積案攻堅小組的時候,公安部刑偵局已經通過微博正式發文了,內容如下。
    南大碎屍案將永遠追查到底!
    今天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在傳南大碎屍案馬上就20年了,一直未破成了懸案,等一到20年就過了所謂的追訴期。
    追訴期是指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的限製。
    南大碎屍案是以公安機關已在正在偵查的案件,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決不放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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