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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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次“被”搬到的新地方,就是開頭那個,給了我人生最美好畫麵的家。
    在這個家裏發生的事情,我能記住的還蠻多的。
    除了那個“咱們老百姓,今兒個真高興”的幸福畫麵外,還有一件事情,是我直到現在想起來,仍會忍俊不禁的。
    我有一個,比我早出生六個月左右的姐姐。
    是我小姨家的孩子。
    當年我小姨生下我姐後,母乳一直就不是很夠。
    因此,當我的媽媽生了我以後,我的這個姐姐,就會經常跑到我媽媽的懷裏,和我一起爭搶那本該屬於我的奶。
    因為我剛出生不久,而我的姐姐已是一個比我大六個月的大家夥了。
    所以,在我倆一起吃奶的時候,我就會很吃虧。
    結果就是,我在吃著自己應得的東西時,還經常要被一個“外人”,“拳打腳踢”的。
    這說明了什麽?
    說明了我生來就很憋屈……
    開個玩笑。
    其實我和我的這個姐姐,感情還是很好的。
    畢竟歲數隻相差半年,約等於同齡。
    又有“一奶”的交情在,自然會比一般的表姐,更親近一些。
    主要是因為我媽婚姻不幸,所以經常帶著我,混跡在我的小姨家,蹭吃蹭喝的。
    而被她帶在身邊的我,和我這個姐姐相處的時間,也就不可避免的增多了。
    我們八零後,基本都是獨生子女,一家就一個孩子。
    說的直白些就是,我們那一代人,在家待的都挺寂寞的,內心深處都挺需要夥伴的。
    隻要父母那輩走動的多了,我們這一輩人之間,自然也就會與一奶同胞的感情差不了太多。
    我的小姨和小姨夫兩個人,都屬於吃苦耐勞的勤儉持家型人才。
    她倆戀愛時,一個是飯店的服務員,一個是飯店的廚師。
    結婚後,從承包小吃部做起,曆經二十餘年,一度成為了,我們當地最大的餐飲業經營者之一。
    雖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離不開我大舅的扶持。
    所以貴人很重要。
    但阿鬥還有諸葛亮扶持呢,對吧?
    所以自己是不是那塊料,也很重要。
    很顯然,我小姨和我小姨夫,就是那塊隻要受到貴人扶持,就能成功的料。
    隻是因為倆人忙於事業,導致我的那個姐姐,從小便被丟在了我的姥姥身邊,由老人撫養長大。
    所以,她和我的共同點就是,因為父母太忙,導致童年都沒怎麽在父母的身邊待過。
    區別則是,她的父母是在忙著賺錢。
    而我的父母,則是在忙著幹仗!
    總之,我倆還算有些共同語言吧,雖然僅限於小的時候。
    隻不過她屬於潑辣型的,而我屬於內斂型的。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我都是讓著她的。
    換種說法就是,我一直都是被欺負的那一個。
    但正因為她色厲於外,而我藏智於內。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我倆闖禍的時候,大人們說的都會是她。
    而她也從來都不會去解釋。
    畢竟她性格強勢,哭聲往往比別人訓她的聲音還大。
    因此,每當大人們在聚會的時候,點評我倆時,總會說上一句:“姐姐隻負責裝槍,弟弟用來放炮!”
    翻譯過來就是,餿主意都是她出的,我隻是聽話的執行者而已。
    這個時候,我就又會偷笑大人們的自以為是。
    最成功的反派,就是哪怕你跳出來承認自己是反派時,大家不但不相信,還紛紛覺得你一定是被惡人逼的!
    我就是那個成功的反派。
    那個時候,我小姨的飯店剛剛擴大了規模。
    從一個幾十平米的平房小吃部,直接變成了一個,有著二層樓高加一個地下室的,總麵積大概一千多平米的大酒家。
    一九九五年的鶴崗,這規模足可以稱得上是大酒家了
    而我的二舅媽,則在我小姨那個酒家的隔壁,開了一個旅社。
    我的新家,就在她們那趟二節樓的東邊。
    當然,我的媽媽,當時自然是住不起二節樓的。
    她隻能帶著我,住在一個半地下的平房裏。
    雖然我還是想不明白,這次她為什麽又從爸爸那裏搬走了。
    但我或許猜得到,媽媽會搬去新家的原因,一定是為了她們姊妹之間,可以有個照應。
    按照當時的情況來講,其實更多的,應該是我的那些姨娘和舅舅們,為了更方便照顧我的媽媽,有意讓她搬到了他們的身邊居住。
    回憶好像一個解密的過程。
    我之所以會努力的搜刮著,那些躺在回憶角落裏的,每一個可能被我忽視的蛛絲馬跡,其實就隻是想搞懂,到底什麽是人性?
    我到底是一個多重人格障礙的精神病患者,還是一個試圖找到人間真理的探險者?
    又或許,我隻是想知道,人類這樣辛苦的活著,到底她媽的是為了什麽?
    而我的媽媽搬到那裏,難道就隻是為了開一個電話亭?順便賣賣報紙、賣賣雜誌,再租租書嗎?
    不是的,她隻是想好好的活著。
    而要好好活著,就必須要徹底擺脫我的爸爸!
    而她的那些有正事的娘家人們,讓她擁有了再與命運抗爭一次的底氣。
    矛盾的是,就在這個地方,我們這些“老百姓”,才剛剛度過一個“高興”的春節呀!
    在那個特別的日子裏,我的爸爸,我的媽媽,還有我,應該是如歌裏唱的那樣,是“真呀真高興”的!
    成年人的假期,總是比孩子少了許多。
    初七之後,大人們都正常上班了。
    我和我的那個姐姐,瞬間變成了無人看管的狀態。
    隻得湊在一起,待在我的新家裏作妖。
    有一天,我倆的話題,不知道怎麽的,忽然就變成了身邊那些愛自己的祖輩們。
    現在想想,或許是因為每一個被父母丟下的日子裏,在我們身邊陪著的那些大人,往往都是那些祖輩的原因吧。
    可聊著聊著,我們就發現這樣很無趣。
    因為最愛我的爺爺,她並不認識。
    最愛她的姥姥——雖然那也是我的姥姥,又似乎並沒有那麽愛我。
    為了讓話題可以繼續,我必須找到一個,能夠讓我倆產生共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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