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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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馬路,我立刻便閃身進到了一條胡同之中,等待著麗娜的出現。
    對於當時的我來說,追女孩子,可是要比打架難太多了!
    隻因我受到的教育,都是要考慮別人的感受與看法,沒有“自我”的概念。
    而我喜歡的女人,又總在變。相應的,不同的女人,自然就會有不同的喜好。
    對於麗娜,我又不太了解。
    不知道該戴上哪些麵具,才能獲得她的青睞。
    畢竟,我又不是人民幣,做不到人見人愛,我見猶憐。
    最主要是,當時的我,並沒有“獲得”人民幣的能力。
    事實上,是我還沒有認識到,“鈔能力”,可以解決掉百分之九十九的愛情難題。
    剩下的百分之一,就隻是因為你的“鈔票”,仍不夠多而已。
    終於,在經過了一番“漫長”地等待後,麗娜的身影,悄然而至。
    與她並肩而行的,還有她的另一個同桌,馬藝。
    看著並非獨行的麗娜,我反而在心中,長長地舒出了一口氣。
    “看吧,不是我沒膽量送她。實在是她的身邊有人,我不太方便而已!”
    當我為自己的“懦弱”,找了一個充足的借口後,一個“送她回家”的計劃,就這樣被我“理所應當”地,改成了“尾隨”。
    她家距學校,步行全程,大概需要半個小時左右吧。
    但她與馬藝同行的時間,卻僅有十分鍾而已。
    也就是說,在我第一次“尾隨”她回家時,有三分之二的路程,是我倆“獨處”的。
    在這相距“二十米”的獨處中,我不確定,她是否發現過我的存在。
    隻是她全程都沒有回過頭,看過我哪怕一眼。
    在學校的時候,沒機會我也會創造機會,去挨她的揍。
    但真到了隻有我倆的時候,我卻連上前打個招呼的勇氣,都沒有了。
    被動。
    那時的我,麵對真正的“心動”時,便隻敢“被動”著等待。
    終於,我“目送”著她,拐過了最後一道彎,又一個人,補足了我倆所距的“二十米”後,她便徹底的消失不見了。
    “這一次雖然有些倉促,但至少,我知道她的家,住在哪裏了!也算收獲滿滿!”
    如此想著,我又看著她“消失”的地方,輕聲說了句:“明天見。”
    是真的有發出聲音的,“說”出了這句話,而不是心理“想”著。
    那時候起,我的病,應該就已經很嚴重了。
    “下一次‘送’你回家的時候,我一定要走在你的身側!”
    決心暗下,我亦是邁起了愉快地步伐,去往,我該去到的地方。
    可惜,我對自己還是有些高估了。
    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裏,一直到初中畢業,我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選擇了‘送’她回家。
    但無一例外的,全是“尾隨”。
    慫,是一種病,無藥可醫!
    老龐的二姑娘離開以後,我便可以坐車回去了。
    先是步行半個小時,走到新街基的“中心站”,然後坐上11路“招手停”,再經過了十五分鍾的車程後,便會直接到達,木材廠的大門口。
    這樣的日子沒過多久,我便又搬家了。
    沒辦法,家裏是搞“開發”的。
    媽媽又是“炒房”的。
    居無定所,已是常態。
    雖然,我搬入的房子,地點越來越繁華,環境也是越來越好,麵積更是越來越大。
    但“家”的感覺,卻是每搬一次,便越發的模糊一次。
    一直在我離開那個城市以前,唯一沒變的,便隻有爺爺家的那個平房了。
    直到最後,當那個平房也被拆了遷。
    在鶴崗,我便再也沒有家了。
    在我教訓了“袁飛”的第二天,他並沒有來上學。
    通過“信息中轉站”的傳播,再加上他第二天的“缺席”事實。
    關於“跡天涯一拳就把袁飛打倒在地,還吐了滿地血”的“坊間傳聞”,不脛而走。
    主動找我說話的人,忽然就多了起來。
    尤其是那個,坐在第六排,與我這個坐在第一排的選手,永遠都不會有交集的楊凱,還特意在第一節課下課的時候,翻越了“人海”,找到了我,拍著我的肩膀,笑著稱讚道:“你挺狠啊!昨晚我出去的時候,看見袁飛還在地上躺著呢!”
    突然被我的下一個“目標”,當眾“認可”,我立即便沉不住氣地揉了揉自己的拳頭,用一個十分誇張的語調感慨道:“還說呢!那袁飛的頭是真硬啊!我這手現在還疼呢!”
    因為我的聲音很大,坐在第四排的薑闖,聽見我的言語後,亦是笑著調侃道:“就他那大腦瓜殼子,看著就硬!”
    薑闖的話音剛落,周遭的吃瓜群眾們,立時便發出了一陣“附和”地笑聲:“哈哈哈哈……!”
    至此以後,“袁大頭”,就成了袁飛的唯一“名字”。
    在大家嘲笑“袁大頭”的時候,我的心中,自然是沒有絲毫憐憫的。
    與馬旭不同,“袁大頭”這個家夥,一直就是故意找茬的那一個。
    用現在的話講,就是他一直在扮演的,都是一個“霸淩”別人的角色。
    作為一個“反抗者”,我有著“道義”上的絕對正確。
    在見識過“群嘲”的力量後,我便暗自發誓,無論如何,一定不要成為那個,被眾人嘲笑的對象。
    從未受到過關注的我,第一次嚐到“出名”的快感後,便徹底的踏上了一條,永無“歸期”的路。
    一個人,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有眼界。
    就算無法真正去“見到”世麵,也一定要想辦法讓他知道,還有一個遠比你所見過的,大得多的“外麵”。
    不像我,早早地,便開始了“坐井觀天”。
    我的新家,位於新街基的“中心站”旁的一個小區之中。
    處於絕對的,“市中心”的位置。
    因此,隻要我想,絕大多數的同學,便都可以成為我的“路友”。
    我第一次有了,可以選擇,誰來與我同路的權力。
    作為回報,我的第一個選擇,自然是薑闖。
    又或者說,這是我倆的“雙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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