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斯巴達”五百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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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百九十一 章 “斯巴達”五百勇士
如果你是故意的,並且早有心理準備倒還好說。但與你同行的人,恐怕就沒有那麽強的承受能力了!
“大高個”,就是那個同行者。
隻見他感覺到與我的對視後,便閃電般地低下頭,對著身邊的人說了些什麽,然後又倉促地鑽進了身旁的一個飯店。
本來也不過就是隔了一條馬路的距離,當我方以碾壓之勢堪堪到達約定地點時,原本在那邊等待的六、七個人,早在我的眼皮底下四散而逃。那個專攻鉛球的“地缸”,更是在逃跑途中不斷自往來的人流中製造著“豁口”。
從我們這支“鋼鐵洪流”啟動開始,便不停有那些擋在我們行進路線上的“障礙物”們主動逃避。再加上我糾集的那些人裏,幾乎無人了解或者聽過“初中部”的故事。當然也就談不上認識。
何況他們的注意力又全都在我這個“領頭人”的身上,所以那匆忙“逃竄”的幾人,會被當成了識趣的“避讓”者,並未引起大家夥特別的“關照”,也就理所當然了。
而作為唯一知情人的我,之所以會選擇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逃跑,甚至連一句雖然無用但至少可以起到“裝b”作用的呼喊都沒有,就隻是因為,在逃跑的那些人裏,並沒有我的目標。
就在那一大票“觀影者“們陸續穿越橫道,於我停身處集合之時,我一開始並未理會的羅寧,再度開口道:“你兩隻手都傷成那樣了,還咋打人?把刀拿著!待會兒好砍他!”
所謂“場麵人”,可以是任何人。唯獨,不會是“他自己”。因為“場麵人”的一切行為,都將受製於他所處的“場麵”。隻有永遠活在別人的“看法”裏,做到別人喜歡或者畏懼的模樣,才能一直維持著那種虛假的“場麵”。
五百雙爍爍的目光,不僅使得“敵人”膽寒。也使得處在風口浪尖的我,根本無力拒絕那把將會使我深陷囹圄的“砍刀”。
如果是昨晚,在我剛剛“被捅”,完全喪失理智的時候,有人給我遞過來這把“砍刀”的話,我敢用生命保證,那時的我,一定正在看守所裏接受著審訊。
以上的文字,就將會是審訊的全部經過。
老警察問:“人是你砍死的嗎?”
總在衝動與悔恨中反複橫跳的我,一定會茫然地坦白著那些無法辯解的事實:“是我砍的。但是我砍的時候並不知道他會被我砍死。”
很顯然,我撒謊了。因為事實的情況是,我他媽的就是要砍死他!
因為我的“供詞”,或許我還會被帶去做精神鑒定。
但無論結果如何,我一定會被判刑。
因為砍死他的時候,我沒有病!
到了那時,這本書的名字,應該會叫《殺人犯的自我救贖》?
我的媽媽,會不會一邊大罵著我怎麽不去死呢,一邊努力地為我尋找著法律的援助?
但最大的可能,是她會犯病吧!
可無論我的家人怎樣痛心,至少我還活著。
對於李炳的家人來說,那才是晴天霹靂般的噩耗吧!
當然,如果在我擁有凶器之前,便被李炳捅死了的話,那麽寫《殺人犯的自我救贖》這本書的作者,就應該是“李炳”了。
這些內容,是前天晚上我在婷婷的身上重拾理智後,冷靜下來聯想到的。
為什麽說溫柔鄉是“英雄塚”?結合我多年來的經驗,至此給大家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那就是一旦男人獲得了充分的滿足,便會瓦解心中的“鬥誌”。最是柔情似水,最化“戾氣”於無形。
獲得了滿足之後的男人,往往會進化成“思想家”、“哲學家”。隻有那些無法獲得滿足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戰士”。
同樣的道理,放在女人身上則恰恰相反。越是無法獲得滿足的女人,越是乖巧懂人無比順從。而越是獲得了滿足的女人,則越是欲壑難填地追逐權力。具體可參考慈禧、武則天等等。
又扯的遠了。隻說我特意要求他們不許帶“家夥”的原因,是我整整後怕了半宿。
所以當我握著羅寧遞過來的那把“砍刀”時,整個人抖得更厲害了。
在興奮的基礎上,我又疊加了恐懼。
我很想去控製,不想自己當眾丟人。
可我又根本控製不了,連呼吸都在打顫。
昨晚體力透支,早上又沒吃飯,我忽然有些饑餓。
我有意地加重了握住刀柄的力度。想要通過疼痛,喚醒那莫名有些昏沉的大腦。
這時,“大高個”藏身的那家飯店的門,開了。
李炳與他一前一後,緩步而出。
目標一現,我迎麵而上。
卻在一步之遙的位置,忽然止住了身形。
那把“砍刀”的意外出現,徹底攪亂了我的所有計劃。
我是想將昨晚失手的那一拳,以幾十倍的數量,重新捶到李炳的臉上。如果體力允許的話,我還會再順便補上被他搪開的那一腳。
一腳就夠了,畢竟我很迷戀那種“拳拳到肉”的快感。所以我打架的時候,極少用腳。
雖然,我的雙手纏滿了繃帶。可隻有我知道,這繃帶纏繞的“數量”,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受傷的程度。
我故意讓王大爺纏了很多層。目的很簡單,史泰龍的《洛奇》係列,我已看過了多遍。拳擊手在上台之前,是一定要弄“纏手帶”的。書看得多了,我自然知道人的手部共有27塊骨骼與各處關節。“纏手帶”的作用,就是保護雙手骨骼的同時,又不影響擊打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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