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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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歸想,畢竟她還是我名正言順的女朋友。
提出隨我一起探親的計劃,自是無可厚非。
而且但凡我若是表示出了一丁點的抗拒情緒,一定會使她心生疑慮。
因為了解,是相互的。
當初做朋友時,我也曾向她坦白了許多,關於自己的過去。
如今要回到“過去”的地方,卻執意不肯帶著她一起的話,那就無異於是在宣布“分手”了!
既然沒有可以拒絕的理由,“同行”便成了必然的結果。
也正是她的這個決定,徹底地改變了屬於我倆的命運。
當年的q市與鶴崗之間,汽運是唯一可選的通行方式。
因為事先沒有計劃,票務又十分緊張。所以在那個長達十二個小時的車程中,勉強買到了“加票”的我倆,隻能擠在一處由廁所改造的空間裏度過。
可也正因為那處空間的“獨立”性,才使得正值最好年華的我倆,有了做出許多私密事情的良機。
所以旅途雖長,但卻並不寂寥。
路上的“刺激”,很快便抵消了我原本還不太情願攜她同往的心情。
因為預計的抵達時間是晚上十點,對於我那個早睡早起的媽媽來說,已算是“深更半夜”。
而且少了仍舊處在“未歸”狀態的繼父後,家裏便再沒了可以接我站的人。
其實他們不接我挺好的,這樣我就有了可以與大帝在外麵逗留到很晚的理由。
當兵之後,每次回到鶴崗,這哥們便成了除家人外,唯一一個每次都在的人。
看見他開著自己的車,出現在大巴的停靠站時,我其實還挺意外的。
因為直到我看見青春裏的玩伴,竟也可以開著自己的車來接我的一瞬間,才突然有了自己真的“長大了”的感覺!
原諒我的俗氣。隻能說101novel.com11年時,“汽車”這個玩意,並未像如今這般普及。
雖然爸爸死後不久,便隨媽媽進入到富人堆裏生活的我,對這玩意並不陌生。
但親戚們的和媽媽的,甚至我的兩位表哥的,卻都不如“朋友”的,更令我自豪。
因為這個朋友,是我自己結交下的!
在我尚未擁有時,也隻有我自己結交下的“朋友”的車,才是唯一可以由我去“支配”的那一輛。
有誰不想親自掌控自己的人生呢?
坐在大帝的車裏,去哪的方向,從來都是由我決定。
這讓我在包子麵前,很是覺得揚眉吐氣。
記得有一次在q市的時候,第一次獨立上道不久的我,不小心將包子的車給撞到了隔離帶上。
我永遠都記得,坐在副駕駛裏的包子,側頭看向我時,那副高傲的質疑表情。
以及隨後那副,明明高高在上,卻又佯裝無所謂地,擺著手的“原諒”。
那種仿佛是在“赦免”我的神態,讓我很有一種想要罵人的衝動。
但我當然沒有罵她。因為罵人,隻會彰顯我的自卑。
在那一刻,保持風度,更為重要。
不過我也並沒有表現的有多愧疚。畢竟是她嫌自己車技不好,才非要我當“司機”,拉著她到處轉悠的。
雖然也怪我當初裝逼,非說自己是“秋名山車神”。
天知道那個駕駛裏程總共不超過十公裏的我,是怎麽做到給包子當了近一年司機,日均於“車水馬龍”裏混跡三個小時以上,才隻出現過那一起“刮蹭”的。
隻能說無論在哪個領域,我都是一個天才吧!
事後修車時,她也沒讓我花一分錢。
有著包子爸的關係,早有一群修配廠在排隊等著呢!
平心而論,其實我和包子那輛二手i“小黃”的感情,遠比與其主人的深厚。
因為促使我成為真正的“秋名山車神”之前,勢必要經曆一段漫長的成長之路。
而這段路的全程,便都是在“小黃”陪伴下度過。
後來賣掉“它”時,我還掉了一滴眼淚。
我也想要有一輛自己的車,一直都想。
受到那次“刮蹭”的刺激,我還曾忐忑地跟媽媽提出了買車的申請。
她的痛快,使我十分意外。
尤其是當我表示自己想要購買的車型,僅有不到二十萬塊錢時,她竟還極為不屑地說了句“才那麽點錢,能是啥好車!要買咋的也得買個五十萬左右的啊!”
什麽叫“小人乍富”?
我當時的心情就是。
一個曾把一套價值一塊兩毛錢的水彩筆,當成過夢想去追求的人;
一個始終沉浸在類似的窮苦心境中,不能自拔的人,突然聽說自己可能會擁有一件價值五十萬的禮物!
這是什麽概念?
對於我來說,那就是實現了四十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次“夢想”的我,最後還能再剩下八毛錢的概念啊!
這不是“小人乍富”,還能是什麽?
我正震驚之餘,媽媽又信誓旦旦地說道“等你工作一落一穩的時候再說吧,隨時隨地就走的人了,在那買車幹啥!”
在她看不見的電話這邊,我不禁連連點頭道“嗯嗯嗯,我也沒說要現在買,就是提出個想法而已。”
“現在想這些還早,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你要沒有別的事,我就先去忙了!”
掛斷電話後,我隱隱覺得似乎哪裏有些不對。
總覺得這輛五十萬左右的車,會與當年的“電腦”一樣,成為我一生的夢魘。
還好我早有心理準備,最後的事實,當然也沒出我的所料。
雖說一個已經有賺錢能力的成年男人,還舔個臉去伸手管父母要東西,其實他媽的挺惡心的。
但被一個對自己來說最重要的人,三番五次地“食言”,還是挺難痛苦的。
可同樣是這個總會令我“痛苦”的女人,卻又經常給我意料之外的驚喜。
第二天一早,鮮少化妝的媽媽,在“接見”我與包子之前,竟特意在自己的臉上“描眉畫鳳”了一番。
察覺到她對此次見麵的重視之後,我的心情卻是極為複雜。
因為當時的我,並沒有把包子看得有多重要。
確切地說,是包子在我心中的位置,還遠“配不上”媽媽對她的在乎。
本來我與包子最初的“默契”,也是“調令到來之時,便是我倆分手之日”。
隻是誰也沒有想到,一張已經在“接收”省份獲批並且發出的“公文”,竟能被“放人”省份生生卡了一年之久!
真是離譜給他媽開門——離譜的他媽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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