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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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看過我八十餘萬字自白的你們,自然懂的。“我”,是一個沒有意義便活不下去的人。
    理論上來講,我應該是“許三多”的原型才對。
    但實際上,我卻始終沒能擁有《士兵突擊》裏演的那種,可以活出“自我”的環境。
    確切地說,我始終都沒能擁有的,是那種可以心無旁騖的心境。
    能夠影響我的東西,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比如我大姨以及大舅家的兩個孩子,也即是我的兩個表哥,每晚都會把我接出去喝酒。
    那時的他倆,均已借助大舅的力量,在小島有了自己的事業。
    2011年,房地產最後的輝煌。
    一個很閑的年輕人,如果再有了很多錢的話,很容易便會磨滅了鬥誌。
    尚沒有賺到很多錢的我,在兩位“公子哥”的陪同下,接連醉了九晚之後,突然就厭煩起這種隻能醉生夢死的日子來!
    我離祖離家,拋開無數“情緣”,大老遠地跑來這個地方紮根。為的,難道就隻是這白天的混沌度日,晚上的“鶯歌燕舞”嗎?
    坦白來講,使我痛苦的最主要原因,其實是每晚喝醉後的寂寞難耐,“獨守空房”。
    我很想包子,也很想省城那一晚的“大夢一場”。
    當然,在我這個總是同時想著很多人的渣男心中,最想的那一個,依然是小狼。
    可無論我想的是誰,人生中那些千姿百態的花兒們,在我身處小島的那一刻後,都有了一個共同的屬性——遠方。
    諸多情愫堆積下,在第九個沉醉的夜晚,久未提筆的我,又於qq空間中,發表了一篇名為《九夜連醉而後感》的詩歌。
    用以記錄這九日裏的光陰虛度,以及調轉之後的我,總是“長夜夜漫漫,孤枕難眠”之意境: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彩爍晶瑩迷人眼,酒入柔腸解人愁。
    花開瓣兩散,薄唇微起含。
    良宵共享,懷中美人映霓虹,且顧交錯觥籌。
    紅霞胭脂淡,幽幽倩兒香。
    恨不仙子共與寢,窗明透月照人寒。
    隻願勤鴿能解意。怎奈何,夜深鴿已倦,怠意不聞聲。
    怏怏灑灑猶難盡,酒醉不成眠。
    他鄉酒美花更美,不愛花香愛酒香。
    不是花香不醉人,隻緣此地未留心!”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在這首以“悲情”收尾的詩歌裏,包子看到的,竟然隻是那些足夠令她吃醋發飆的內容而已!
    在這之前,這個名義上說送我衣服,實際卻總要我自己刷卡的小氣鬼;因為嫉妒小狼送我的“子彈情緣”,叫囂著也要送我一款“zippo”火機,卻站在“六百塊”的價簽麵前望而止步的包子,竟然在我抵達小島的當日,便主動購買並郵寄給我一款價值一萬多塊錢的“三星999”!
    作為2011年的“機皇”,收到禮物的我,自然是愛不釋手!
    可就因為這篇文章的出現,不滿離開後的我,背著她過上了每天“燈紅酒綠”的快樂生活的包子,在與我大吵一架之後,還莫名其妙地提出了,要我給她轉兩萬塊錢的要求。
    理由是,她把錢給弄丟了?
    我之所以用問號結尾,是因為我當時就覺得這個理由實在是他媽的讓人非常無語!
    且不說我該不該為她的“丟錢”買單。
    隻說她丟的那個錢,其實是有我的一半的!
    因為她丟錢的“方式”,是在取款機取錢的時候,隻把要取的錢給拿走了,銀行卡卻依舊丟在了取款機裏!等她想起來再返身回去時,卡裏的全部餘額,早不知道被哪個“幸運”的家夥給連鍋端走了!
    不說此事的真假,隻說那張被她“搞丟”的銀行卡裏,原本是存著我最新一個月的工資的!
    尚未結婚之前,我便做出了“工資上交”的行為,原本也隻是想表達一個誠心娶她的態度。
    因為我倆想要結婚的唯一前提,就是她也得將工作調來小島。
    人情的社會,軍官的跨省調度,沒有“資本”的助力,自然是天方夜譚!
    經曆過這樣一段“曲折道路”的我,自然懂得裏邊的“世故”。
    作為一對兒有了收入的成年人,不過多地麻煩父母,而是用彼此攢下的工資,支付調轉所需的“花銷”,便是離開之前,我倆的“決議”。
    可我頭腳剛走,這份“決議”,便在包子的“口中”,被徹底地“丟”了精光!
    打小起便很會看人臉色的我,當時已有了二十餘年的“閱人”經驗。
    對於包子這種蜜罐裏長大的孩子,更是有著一眼看穿的能力。
    所以其實在收到她昂貴“禮物”的瞬間,我便猜到了早晚會有一日,我肯定會為這部“999”親自買單。
    讓我意外的,隻是這個買單的理由,也太他媽的“草率”了些!
    我當然很憋屈!
    因為那兩萬多塊錢的大金鐲子,也即是媽媽給包子的見麵禮,還躺在後者的兜裏,閃閃發光呢!
    處對象時,我便沒讓她花過一毛錢。
    我隻是仗義,但不是傻逼!
    從休假帶她回去見媽媽,到接到調令,再到這篇《九夜連醉而後感》的文章出現,總共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我就被她套路走了小四萬塊錢!
    關鍵是她的“套路”,還他媽的“o”到了極點!
    隻怪我沒遇到過這樣的人,也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本就長著一臉“抹不開肉”的我,收到她的“要錢”短信後,隻是覺得有些懵逼!
    直到定睛看了看手裏那台雖然“燙手”,但我又確實喜歡的“禮物”後,才咬了咬牙,回複道:“行。等我開工資了,就第一時間把錢打給你!”
    心裏的實際活動是:“媽的,就當這部手機,原本就是這個高價好了!”
    在這之前,我從未用過什麽“奢侈品”。
    我那個生性節儉的媽媽,自然也不會給我可以“奢侈”的機會。
    酷愛籃球的我,人生中的第一雙球鞋,還是在我已經不打籃球的時候,大舅家的孩子,也即是那個“富二代”表哥買給我的。
    說了這麽多,我隻想感慨一句:“直到擁有這部‘機皇’時,我才切身地體會到,‘人靠衣裝馬靠鞍’的諺語,之所以會流傳的如此廣泛,還真是有著一定的道理!”
    每當我掏出“999”的時候,往往會引來許多人的豔羨目光。
    “有錢人”的形象一旦立住,就連某些往日裏高高在上的領導們,再與我說話時的態度,感覺都和藹了許多。
    還有ktv裏的“公主”們,看在“999”的麵子上,給我點煙倒酒的頻率,也比對待其他客人時更殷勤了些。
    當時的我,從未有過物質上的匱乏。
    心中缺的,隻是來自於媽媽的認可。
    似乎就是在對這種認可“久等不到”的過程裏,我才漸漸地變成了一個虛榮的人。
    名利之間,隻選前者。
    如果不是包子的“贈予”,單是為了防止媽媽的“咒罵”,我也斷然不會有如此勇氣,敢於光明正大地在自己的身上,下如此“血本”的!
    也就自然不會享受的到,“奢侈品”帶來的快樂。
    我總是在女人的身上不計成本,為的就是快樂。
    所以真正促使我“支付”這份無理要求的,也是因為我覺得“它”帶給我的快樂,值得這個價格。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隻有花錢了,我才會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