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捏碎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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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盡興!不盡興!何尚覺得很不盡興。
    謹慎的殺人不能讓他覺得開心,他好像覺得有一個籠子關押著他。
    臉上的血管再一次蠕動,好似呼吸。繃帶下的臉頰上的黑色血痂分解開,數不清的血絲揮舞,然後又凝固成血痂。
    他抬起頭,望著那輪月,月華照耀到他的臉上。照亮他的繃帶臉,照亮他臉上的黑色血痂,也照亮了他的那雙眼睛,那雙可怖的食人野獸瞳孔。
    血絲侵入眼白,眼白融入了許些血紅色。血絲如同大地上的河脈,明顯的顯露它的痕跡。
    不盡興!不盡興!何尚隻覺得不盡興!
    手臂裸露出的皮膚上凸顯起一些小凸起,然後皮膚裂開,一大片血管鑽出,而後凝固成黑色血痂。
    (嘖,靈根過度期間的暴走而已。)
    “這會怎麽樣?”
    (會讓你的模樣更嚇人,除此之外……還能嚇哭小孩子。)
    好吧,看來不是每一次血管暴走都會增強自己的狀態。
    何尚抬頭仰望那月,估摸出自己剩下的時間。
    殺掉那一家三口,外加挑選目標,耗費了約莫十分之一左右的時間。
    醜時已過,寅時到。
    根據何尚的計劃,他必須要在寅時這個時間段完成泄憤殺戮。
    最遲,再拖延也要在卯時來臨前撤走。
    現在進行殺戮的唯一意義就是泄憤。
    那麽為什麽不盡量盡興一些呢?
    何尚笑了,把劍插回劍鞘,然後向著房屋最密集處走去。
    腳上的黑布靴和沙礫碎石頭接觸,摩擦著,發出點微響。路上還有幾棵車前,在月色下還依舊綠。
    這裏是曾經被風水先生說“富貴之地”、“青雲之土”等等什麽什麽的,所以這裏的土價貴。
    住戶也多,貧民窟窿裏比較富有的家夥都喜歡立家於此地。
    何尚現在走向這塊富貴土,持著劍,咧著嘴,露出著白色的牙齒。
    卑賤者發達後,總是會回過頭來向著當年的權貴們顯擺或者報仇。所謂亡國公主、亡國貴妃之所以如此受歡迎的緣故大概如此,且臨幸她們的大多數都是曾經的臣子。
    即使無冤無仇,甚至從未謀麵,但這就是人的陰暗。
    曾經仰視的,在我的威風下瑟瑟發抖,多麽令人爽快的感覺。
    何尚現在要做的就是這種事情。
    月光是他的幫凶,讓他能清楚的看到麵前的東西。占地大,高圍牆,一看就可知不是貧窮人家。
    此家主人姓曾,是個役吏。
    役吏者,掌管服役的官吏。修河道,建路麵,立城牆,掘池沼等諸多苦力,都由役吏掌管處理。
    何尚打量一下那高牆,然後隨意找個地方翻了過去。
    落去院落中,何尚略帶好奇的打量一眼,發現院落中全部種著金富貴。
    金富貴是一種樹,其葉圓又金黃,如金銅錢,據說是財神鍾愛的落腳處。
    何尚也就是打量一眼,然後就走上了條鵝卵石路,踐踏著月色而行。
    他在找,在找一個叫做曾富的家夥。
    柳城王法按20歲為服役起點,但暗地裏都是按18歲的土規矩來做。而這個曾富卻不按規矩,把未滿十八的何尚給批去做苦力。
    當時挖河道,何尚因此差點死掉。
    老天喲~你開眼啊。
    不求你收那高台坐的王侯種~就求求你整些那小官吏咯。
    你可知道草頭官吏最害人,凶比惡鬼,惡比虎倀咯……
    …………
    這是何尚服役期間聽到的一首謠。不成詩,不成歌,不成賦,不詠那梅竹傲雪,不頌那王侯將相,就是一首謠。
    唱者也不是什麽名士,而是一個快要死的老頭。
    老頭的確快要死了,唱完這首謠的翌日就死了。據說他兒子得罪了那邊的役吏,所以把老頭送來修河道。
    何尚不知道老頭的名字,但卻把這首謠給記下來了。
    賤民是無法和官吏鬥的,因為官自古就是吃賤民的。生殺奪予,任官挑選。
    然而吃人的野獸卻不怕官吏,因為野獸是要吃人的。
    何尚用劍砍破木窗戶,鑽進去。進到房間裏,他想找到那個役官曾富。
    進屋,他沒有找到曾富,但卻找到了另一個人。何尚看著睡死的這個人,他以前在這片地方過日子,自然知道這是曾富的兒子。
    麵色較白,且微胖,明顯沒做過什麽重活,從未曆經過風吹日曬,這在貧民窟窿裏是很少見的。不過想起他老子是誰,也就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釋。
    何尚打量一眼這個家夥,目光四處張望一下,從那旁邊的地方找到了一身胡亂堆起來的衣物。
    他走上前,仔細端詳。衣服是青色的,很柔順,穿起來肯定很舒服。
    柳城老百姓崇尚青色,因為青色代表青雲,代表仕途,代表榮華富貴。
    貴,這是何尚的第一反應。
    來路不正,這是何尚的第二個反應。
    聯係一下他老子的身份,再想想麵前這身不符合貧民區域的青色衣服,基本的脈絡已經出來了。
    肯定是他老子做了事,給別人開了後門,弄了條謀取富貴的路子。別人感謝曾富,所以送上一匹青布。
    何尚的推測就是如此,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但潦草的推論又如何呢?何尚又不打算充當一回正義之士。
    手裏拿著衣服,何尚冷冷一笑,向著躺在床上的曾富之子走上去。
    捏碎這個“大少爺”的頭顱,他很早以前就想做了。
    何尚有這個力氣,又遇上了良好的時機,而且還有足夠的理由。
    盡興!何尚想盡興。那麽有什麽能夠比得上捏死一隻大少爺更盡興的事情呢?
    底層賤民心中一直有一顆虐殺大人物的心。
    捏碎頭顱的步驟有兩個很重要。第一,找到一個頭顱。第二,事先準備好一層阻擋物,避免頭顱中的物什爆裂開來,弄得滿手都是不幹淨。
    何尚找到了那個頭顱,曾富之子還在打著呼嚕,睡的死死的。
    青色的衣服包裹在手上,何尚把手放到對方的頭顱上空,緩緩下降,然後猛的一抓。
    手頭裏的臉頰肉的觸感,還有一些濕潤的液體,不知道是不是鼻血之類的東西。
    對方明顯醒了,拚命掙紮。他想呐喊,但嘴巴卻被蒙住,不能喊。於是他隻能死力掙紮,木床也因此而吱嘎吱嘎的響。
    手腳亂舞,他的手抓住何尚捏住他腦袋的手,他的腳拚命亂踹。
    對麵拚命掙紮,何尚用盡全部力氣,狠狠地想捏碎這個頭顱。
    盡興,盡興,捏碎一個大少爺的頭顱肯定會很盡興。
    他這樣想著,然後他悲催的發現自己的力氣還不夠。隻手捏碎頭顱,需要的力氣很大,因為人的頭骨很硬。
    何尚頓時有些失落,但他很快就想出了別的辦法。
    一隻手抓住那個頭顱,另外一隻空閑的手握成拳,向著那個腦袋揮舞而去。
    一拳,兩拳,三拳,何尚的拳頭很重,所以那個家夥也很快不動了。
    不知道是暈過去,還是死了,死活不知。但這對何尚有意義嗎?
    劍被拔出,隻用一劍就把那個腦袋砍成兩半。
    上一半,下一半,中間還流出很多粘稠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