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集體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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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興平就知道,他將野豬帶回來,村裏人會眼饞作妖。
    而馮翠花帶頭鬧事,則是他沒想到的。
    馮翠花再怎麽說,也是他的親奶奶。
    都是一家人,她應該不會置人於死地。
    可是事實並不是如此……
    馮翠花從小就嫌棄陳明德一家,甚至還把後悔養了陳明德這幾個字掛在嘴邊。
    是後悔養了你……
    而不是後悔生了你。
    陳興平通過這些零碎的信息察覺到了異常。
    難不成,陳明德不是馮翠花親生的?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陳興平腦袋轟的一聲響起。
    還真他媽有這個可能!
    爹的身份到底是什麽。
    陳興平必須得查個清楚才行!
    現在村裏人可容不得他多想。
    大家夥起哄鬧著,想要分野豬呢!
    “錢向東,現在所有東西都是集體的!陳興平獵到的野豬分出來,天經地義!”
    “不分的話,我就去叫公社的人來!”
    “走走走,我們去叫公社的……”
    一群娘們,說著就要去公社,找人來強分陳興平打來的野豬。
    陳興平則站在院裏笑了笑,讓他們盡管去找!
    “好啊,你們盡管去找就是。”
    “奶奶,你頭幾天不是撿了一窩雞蛋嗎?也沒分出來啊,正好讓公社的人來把你抓進去!”
    “狗蛋婆婆,你家狗蛋前麵挖了隻竹鼠在小河溝邊上烤,你這算不算私吞集體財產?”
    “還有,如果我獵四害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的話,那你們去山上挖的野菜也算!”
    “你們一個個的平時上山抓兔子抓螞蚱過嘴癮,都算是私吞集體財產!到時候我們一起被抓進去,坐牢也有伴兒!”
    陳興平這嘴巴就跟淬了毒一樣,指著鬧事的人,罵得個狗血淋頭,如果我犯罪了,那你們也逃不掉!
    大家夥都沒想到,陳興平竟然一點也不怕公社的人。
    他反而拉大家夥下水,說大家夥平時弄點野味塞牙縫,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
    關鍵是,仔細想來,陳興平說得好像不無道理……
    野豬是山裏的,那竹鼠和鳥蛋,也是山裏的,都算是集體財產啊!
    既然事已經鬧起頭了。
    肉沒吃到,馮翠花就不會善罷甘休。
    她叉著腰,惡狠狠的瞪向陳興平,“興平,你的野豬好幾百斤,我們的那點野貨不值一提,就算是要被抓進去,也是你被抓進去,我們最多被說兩句而已。”
    魚死網破,馮翠花已經想好了,就算是陳興平說自己是私吞集體財產,但是和野豬相比,自己那點鳥蛋,算個求啊。
    隻要陳興平被抓進去了。
    那他的野豬就能上交。
    一旦上交,就會分出來,他們陳家人多,分到的肉就多,所以馮翠花可不想輕易放過這些肉!
    底下的人也嗚嗚泱泱的開始吵鬧起來。
    “和野豬相比,我們那不算事。”
    “公社的人來了,陳興平肯定會被關起來的。”
    “敢私吞集體財產,說不定還會被關起來!”
    陳明德和王秀蘭聽村民這麽說,他們兩立馬慌了神。
    不會吧,陳興平因為獵野豬,當真會被關起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還不如把野豬交給大隊呢。
    王秀蘭怕兒子出事,她拉著陳興平的手說道。
    “興平,要不把這頭野豬交上去吧,我們還能分點肉回來,也不虧。”
    “娘,別怕,我不會被關進去的。”
    陳興平一臉不慌不忙的樣子,就這麽抬了個板凳坐在野豬旁邊看著村裏人鬧。
    不一會,狗蛋的腿腳快,他帶著公社的人,風風火火的趕到了陳興平家。
    狗蛋剛去公社號了一嗓子,說陳興平私吞集體財產,公社的人還沒聽清呢,就帶著人來抓陳興平了!
    如果真的私吞集體財產,那公社就有權處理,要是太嚴重了,甚至還能槍斃!
    沒辦法,這個年代公社就是農村人的天。
    他們拿捏著農村人的命脈,有執法權。
    因為一點破事,就喪命的人,不計其數。
    公社社長周林,是上過戰場打過鬼子的。
    對於一切私吞集體財產的人,深惡痛絕,但是他又能秉公執法,為人一板一眼的,不太會冤枉好人。
    周林帶著民兵連長武奇和兩個民兵,找到了陳興平家前和村民中間。
    看到陳興平家躺了一隻兩三百斤的野豬時,他都驚呆了!
    好家夥,這家人能獵頭野豬回來,好厲害啊。
    這頭野豬兩三百斤,要是分解出來的話,有不少肉啊。
    縱使周林是公社主任,他也饞這口肉啊。
    周林雖然隔著遠,但是也能清楚的看到野豬身上的致命傷。
    腹部和肚子上是致命傷,而且還是近身搏鬥造成的。
    陳興平這小子身上髒得不行,衣服也被撕破了。
    看樣子,這野豬應該就是他獵的。
    周林望向陳興平問著,“這畜生,你一個人獵的?”
    陳興平點頭答應,“嗯,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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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半大小子,竟然能一個人獵到一頭野豬,周林心裏不由得對陳興平有些敬佩。
    這小子可真是個人才啊。
    要是擱前幾年,他要是上了戰場,肯定一刀一個鬼子頭!
    周林看著憤怒的村民,他咳嗽了幾聲後,才開始判官司。
    “怎麽回事?說陳興平侵占集體財產?侵占什麽了?”
    狗蛋婆婆立馬向周林告狀,“周主任,陳興平剛才都承認了,這野豬是他獵的!”
    “既然是他獵的,那就對咯,因為他不願意把野豬交給大隊,野豬又是集體財產,必須上交,要是不交的話,陳興平就應該被拉去槍斃!”
    “要不交野豬,要不槍斃陳興平!”
    “就是,私吞這麽多集體財產,必須嚴懲!”
    村裏長舌婦的話,吵得周林二瓜子生疼。
    他猛的咳嗽了一聲後,臉一下就沉了下來。
    “張嘴閉嘴都是槍斃,我看你們才是不把自己人當人,以後要是再這樣的話,我都要懷疑你們是小鬼子了!”
    此話一出。
    剛才叫囂的人,立馬閉嘴了!
    要是真的被誤認為是小鬼子,那他們可不就完了嗎?
    周林用敬佩的眼神看向陳興平,接著道。
    “陳興平獵野豬,是為我們村除五害!”
    “上頭有規定,野豬可以不用上交集體,陳興平做得好,反而有獎金,興平,你獵的這頭野豬算是一級野豬,能到社裏領十塊錢獎金!”
    這話一出……所有村民都傻眼了。
    什麽?
    陳興平非但不用上交野豬,他竟然還能拿到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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