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帶金戒指的社會猴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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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蒙蒙黑,山洞裏微弱的光芒照著白色的屍骸,讓人看了十分觸目驚心。
    陳興平聽著腳下有骨頭之間的碰撞聲傳來,他不敢輕舉妄動,停在原地拿出了手電筒。
    手電筒的燈光照射在山洞地麵,陳興平看到山洞全貌時,徹底驚呆了!
    山洞裏,全是屍骸!
    仔細一看,大多數屍骸都是動物的,有鹿角,有兔子的牙齒……甚至還有人的腦袋!
    沒錯,陳興平清楚的看到這對屍骸裏,有人的屍骨。
    人的屍骨旁,有一件衣服,雖然已經破爛不堪了,但是陳興平還是一下就分辨了出來,這是一件女性成年人的衣服。
    陳興平不禁懷疑。
    這是什麽野獸的洞穴?
    而這個人,是被這畜生抓來的獵物?
    山裏的畜生大多都要人命。
    黑熊,老虎,還有狼之類的,一旦碰到,一個成年女人逃不掉很正常。
    陳興平懷揣著敬意的將女人的屍骨給拚好準備將她下葬。
    在挪動屍骨的時候,陳興平發現山洞裏居然有人生活過的痕跡。
    腹子溝這片山脈連接周圍無數個村莊,雖然是深山老林,但是也有人會進山打獵。
    有人宿在山洞裏,再常見不過了。
    起初陳興平都都沒太在意這些生活痕跡。
    可是看著看著,就發現了不對勁。
    這山洞的石頭壁上,竟然有鬼子文!
    難不成以前有個鬼子在這裏住過?
    而這個女人,則是他綁來糟蹋的?
    一想到這,陳興平就更加同情這個女人了。
    “我來將你安葬了吧,也算是入土為安了,鬼子都被打跑了,也算是替你報仇了。”
    陳興平在山洞外挖了個洞,將屍骸放了進去,然後用土蓋了起來。
    入土為安比曝屍荒野好,陳興平既然遇見了這具屍體,也算是他們的緣分,將其埋起來是最好的選擇。
    剛將屍首埋好。
    陳興平就聽到了竹林裏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
    往那邊一看,不遠處正有一隻兔子在那探頭探腦的!
    天快黑了。
    兔子想出去覓食。
    當光線逐漸減弱,兔子會從藏身之處出來覓食。
    兔子的天敵實在是太多了,為了活命,它們通常在晚上覓食。
    也巧,這兔子剛從窩裏出來,就碰上了陳興平!
    金猴兒看到兔子後,拉著陳興平的褲腳吱吱叫個不停。
    陳興平直接一巴掌打在了它的腦袋上,小聲說道。
    “閉嘴!我看到了,你別叫,等會把兔子給嚇跑了!”
    金猴兒憨憨的伸手捂住了腦袋,乖乖的閉上了嘴。
    陳興平此刻和兔子保持著一百米左右的距離。
    如果想獵到這隻兔子,一槍就能讓其斃命。
    可是陳興平不想在野兔身上浪費子彈。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木棍,挺尖銳的。
    陳興平撿起地上的木棍,悄悄的往野兔的方向靠過去。
    趁著野兔在埋頭吃東西時,陳興平猛的一下,將手中的木棍對準野兔射了過去!
    咻的一下。
    木棍以極快的速度飛射出去,直直的插在了野兔的腹部!
    金猴兒看著倒地的野兔,興奮的跳腳。
    “吱吱!”
    陳興平同樣也很高興。
    他沒想到,自己的射擊技術居然不亞於上一世!
    上一世,他在國外原始森林出任務的時候,經常會原地蹲守一兩天。
    森林裏蛇蟲之類的最多的。
    陳興平為了不暴露自己,還特意練習過用木棍和尖刀射殺蛇類。
    不過,那都是近距離射殺。
    像這隻野兔這麽遠的距離,也是陳興平第一次嚐試。
    如果不是這隻野兔不是靜態而是動態的話,自己恐怕也不能這麽輕易的得手。
    既然得手了,那今晚上的晚餐就有了!
    陳興平跑過去,將野兔給撿了起來。
    這隻兔子還不小,有個三斤多,剖出來都有個兩斤左右,也夠自己飽餐一頓了!
    提著野兔,陳興平又返回山洞,打算在裏麵住一晚。
    雖然山洞裏全是屍骸,在這住著的確挺恐怖的。
    可是和白骨相伴,也總比睡在外麵被野獸盯上好。
    將山洞大概收拾了一下,陳興平找了些幹柴,將火給生了起來。
    將野兔倒掛著,陳興平用刀在脖子上劃拉一圈,然後沿著腹部中線切開,三兩下的功夫,兔皮就被完整的剖了下來。
    開膛破肚,架上木棍,野兔被收拾了出來架在火上烤著。
    陳興平一套動作下來行雲流水的,不過就五分鍾的時間而已。
    金猴兒剛才采了不少的野果。
    陳興平一邊燒著火烤野兔,一邊啃著野果。
    金猴兒看著野兔,饞得直流口水。
    陳興平都懷疑,金猴兒是個肉食主義猴兒。
    猴子是雜食性動物,吃啥都沒問題。
    這隻金猴兒很顯然更喜歡吃肉,所以才會被陳興平的肉吸引。
    陳興平伸手摸了摸金猴兒,吐槽著它。
    “傻子,還要烤好一會才好,你把口水吸溜一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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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猴兒好像是聽懂了江寒的話,沒再眼巴巴的盯著肉了。
    這家夥無聊。
    跑到山洞裏四處掏。
    陳興平剛才將動物骸骨給踢來堆在了角落裏。
    金猴兒居然拿起一根肋骨玩了起來。
    陳興平看著它膽子這麽大,也沒說啥。
    孩子無聊,要玩就玩唄。
    陳興平沒管金猴兒。
    他控製著火候,翻動著手裏的兔子。
    不過二十分鍾的時候,兔子表麵就變得有些焦黃焦黃的了。
    陳興平身上的調料很少,就鹽和辣椒麵。
    如果烤野兔再放點孜然茴香之類的,會更香。
    陳興平想著,等下次進城了,去中藥店買點調理隨身帶著。
    這樣以後就算是在野外做食物,那也色香味俱全。
    趕了一天的路,陳興平餓得不行,他急不可耐的轉動著手中的兔子,止不住的吞咽口水。
    金猴兒還在山洞裏調皮,它伸手不知道瞎掏些啥,弄得山洞裏灰塵四濺。
    陳興平連忙製止這潑猴兒。
    “金猴兒,別掏了,全是灰!”
    被陳興平訓斥了,金猴兒耷拉著腦袋跑了過來。
    過來看著誘人的野兔,它伸出手不停的指著野兔問道。
    “吱吱……”
    “你還挺著急!馬上就好了。”
    陳興平拍了下金猴兒的手指讓它別著急。
    當他將目光從野兔轉移到金猴兒手上的時候,陳興平驚了。
    你妹的。
    金猴兒手指上戴了個老大的金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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