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道德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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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焉下意識後撤兩步,身隨意走,太極拳控臂奪刀,閃通臂震開搶劫犯的身體,鍾焉轉身墊步上前一腳反踹!搶劫犯腦袋撞在路燈上發出咣當一聲脆響,當場昏迷過去。
“呼……”鍾焉輕輕呼出一口氣,撿起了搶劫犯手中的刀子,皺起了眉頭。
“哈哈哈哈……”那個醉漢又發出了一陣大笑。
鍾焉轉過頭,厭惡地看向他。
醉漢站起身,帶著一身嘔吐物向他走來,兩隻手想要搭在鍾焉身上,卻被鍾焉躲過。
“謝謝你啊!哈哈哈謝謝!”醉漢大喊著謝謝,不停地向鍾焉鞠躬。看那樣子不像是喝醉了,倒像是腦子壞掉了。
鍾焉走去收起了千元劍,扶起了公司配備的自行車就要離開,那醉漢又發出了一陣大笑。
鍾焉忍無可忍,一把丟開自行車,氣勢洶洶地走過來:“你笑什麽!”
醉漢仰著頭看著天:“天空真好看啊,太陽真亮啊。”
“什麽玩意?現在都快淩晨一點了,太陽早下山了,你是不是剛剛被搶劫犯嚇得腦子壞掉了?”
醉漢的眼中流下兩行淚水,大笑道:“天亮咯!天亮咯!哈哈哈哈……”
鍾焉歎了口氣看了看四周,這大晚上的一個傻子在這兒鬧事有點太嚇人了,再者說了,反正救都救了,不如幹脆把他送回家,以免他再被什麽人搶了。
“哎,嚇傻了。”鍾焉搖搖頭:“大哥,你家在哪啊,我送你回家吧?”
那醉漢身體一歪躺在了地上,眼睛繼續看著天空:“家?我沒有家了。”
鍾焉蹲下身子,看著這家夥狼狽的模樣,或許也是個落魄遭難的可憐人:“那你總有個住處吧?”
“我就住在這兒哈哈。”
鍾焉真心感到無奈。攤上這麽一樁事,早知道就應該聽莉亞的,不管就得了。
“我是說啊,你家裏人都在哪兒?”
醉漢又哭又笑:“家裏人?哈哈哈哈,都……都死完了啊哈哈哈!都死完啦!”
鍾焉看了看腕表,又看了看四周,搖搖腦袋,用一塊兒皮革把男子裹住,然後帶上車給他就近找了個賓館,鍾焉明天還得上課,沒時間照顧他,找個賓館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到了賓館,花了兩百納爾銅幣給他辦了個住宿,又用濕毛巾給這家夥擦了擦臉,鍾焉身上都弄髒了,又用另一塊新毛巾蘸水擦掉了身上的汙穢。
一切弄好後,鍾焉就要帶上門離開了,誰料對方卻又不瘋了。
那男人躺在床上說:“我叫普利策,你叫什麽名字?”
鍾焉關上門走進床邊看著他:“【零】,【夜幕】的【零】。”
男人笑了笑:“真名呢?”
鍾焉歪著腦袋看向他:“抱歉,不便透露,尤其不便對醉鬼透露,特別是把我衣服都弄髒了的醉鬼。”
男人眨眨眼看著那張麵具臉:“我曾經是個記者,後來當了偵探,業內有名的偵探,還是個兼職小說家。”
鍾焉攤攤手:“哦對對對,後來當了個會給別人添麻煩的醉鬼,希望你睡醒後還能記得自己是如何吹噓自己的。”
普利策仿佛思考著什麽,緩緩說:“我破獲過多起重大案件,靠的不是推理,而是情報,有一次有個士兵計劃了一場謀殺,我提前獲知了此事,但是為了獲得名譽與報酬,我沒有第一時間告訴治安署和被害人,後來被害人死了,我破獲了這場案件,抓住了那個殺人的士兵,在別人的鮮花和讚美聲中獲取了高額的報酬,我的妻子勸我以後不要做這種事。”
鍾焉問:“聽起來,你確實適合當一個小說家。”
普利策說:“是的,我應該繼續寫小說和當記者,而不是去做一個殺人犯的從犯,我沒有聽妻子的話,我享受著被人高高捧起和被同行嫉妒的感覺,於是一次又一次,我繼續了那種行為,直到最後一次,我被人報複,他們殺了我全家,連我五歲的孩子也未能幸免。”
鍾焉歎了口氣,這家夥語氣逼真,有可能是自己的真實經曆。
“我一腔怒火尋找殺人犯,可是案件被我的朋友破獲了,葬禮上他讓我猜他是如何破獲的案件,我說‘不知道’,他笑著對我說‘和你一樣’。”
“和你一樣不知道怎麽破獲的?”
普利策的眼角流下淚水:“和我一樣,早就知曉了有人殺我全家的計劃,但他沒有選擇告訴我,而是和我當初一樣縱容了殺人犯先犯案,後緝拿。”
鍾焉握緊了拳頭:“這種行為與殺人者無異,應當接受法律的製裁。”
“奧斯陸的法律不認為這是犯罪,而且難以取證,法律脫離了道德,就是罪惡的保護傘,太可笑了,依據法律來作為行事準則……應該以道德來劃分準則,以法律輔助道德作為暴力約束。”普利策閉上了眼睛。
鍾焉若有所思,以德治城或許應當高於依法治城:“行為的上限是道德,下限是法律,法律應是最低標準的道德,或許需要二者相依。”
普利策扯動嘴角露出笑容:“你悟性很高,學法律的?”
鍾焉搖搖頭:“沒學過法律,但是人人都該對法律有基本的認識。”
普利策說:“是這樣,但是要看這法律是誰的法,王法也好,公法也罷,它們總是為極少數人服務,隻是順帶惠及了其他人。”
鍾焉思來想去,覺得這人有趣:“普利策先生,你還挺有文化的嘛。”
“有文化有什麽用,文化不能定製法律,但是你的劍和拳頭可以,你被那個搶劫犯問住了,我都聽到了,其實你沒錯,他也沒錯,但是他的行為既不符合法律的標準,也不被廣泛的道德所接受,你們爭論大多數和少數的問題,這其實不是問題,在一個地區,如果有相當一部分人不願服從某項法律,那就說明這項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出現了分歧,而多數人的意見往往就是道德的標準,那麽就該由眾人重新製定一個符合道德標準的法律。”普利策如是說。
鍾焉點點頭,自覺收獲頗豐,那麽他用暴力製止了對方的行為雖然不符合法律,但是至少符合道德,因此不必感到羞愧了。
“謝謝你,普利策先生,在我老家有句話叫‘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你做到了這一點。”鍾焉施了個禮後接著說道:“那你還有家嗎?如果身無分文,在這裏沒辦法長久住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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