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0章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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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後的清晨,我坐在陽台的藤椅上翻你當年的筆記本,紙頁邊緣已經泛黃,某一頁角落用藍筆寫著“上午一篇,下午一篇,最多加個黃昏”,字跡歪歪扭扭,像極了你當時總愛晃的那支筆。風從紗窗鑽進來,帶著樓下桂花樹的香,突然就想跟你說說話——說說那些被你稱為“不多寫”的故事,後來都長成了什麽模樣。
    你當時總怕寫多了會累,怕用力過猛就沒了後勁,所以給自己定了死規矩:上午一篇,下午一篇,晚上最多補一篇,每篇都短,三五百字就停,多是你蹲在公交站看大爺下棋的閑筆,或是午休時趴在辦公桌上寫的夢話。你說“就寫上自己的思考就行了”,其實哪有什麽正經思考,不過是把心裏冒出來的小氣泡一個個接住,比如“為什麽賣煎餅的阿姨總在翻麵時哼同一支歌”,或是“地鐵裏靠在扶手上的姑娘,睫毛上沾著的亮片像星星”。
    那時候你總覺得這些碎片算不上“小說”,頂多是些不成器的記錄。有次你寫了篇《巷口的修鞋攤》,記那個總戴藍布帽的老頭如何用錐子給皮鞋釘掌,結尾加了句“他敲釘子的節奏,和對麵幼兒園的午睡鈴聲總差半拍”,寫完自己笑了半天,覺得這哪算故事,隨手就塞進了抽屜最底層。可現在我翻到這篇,突然想起去年回老城區,修鞋攤早換成了奶茶店,可每次路過那扇窗,總覺得還能聽見錐子敲木頭的聲音——你看,你當時接住的那個小氣泡,在十年後還在輕輕晃呢。
    你堅持上午寫一篇,多半是在通勤的地鐵上。那時候你總搶最後一節車廂的角落,背靠著冰涼的鐵皮,手機屏幕亮度調到最暗,手指在備忘錄裏敲得飛快。有次寫《早高峰的傘》,記一個穿西裝的男人如何把傘往旁邊姑娘那邊斜,自己半邊肩膀都濕了,卻在姑娘道謝時紅了臉。你當時隻寫了一百多字,因為下一站就要下車,匆忙收尾時還嫌“沒寫出他領帶歪了的細節”。可上周我在公司樓下看到相似的場景,突然就想起你寫的那段,原來有些畫麵你當時沒寫全,後來的日子會幫你補。
    下午那篇,你總在午休時寫。辦公室的空調總開得太足,你裹著件舊毛衣趴在桌上,筆尖在草稿紙上洇出一個個墨點。你寫過《微波爐裏的包子》,說“熱包子的三分鍾裏,整個辦公室的人都在等那聲‘叮’,像在等一場不會遲到的春天”;也寫過《打印機的脾氣》,說“它卡紙的時候最像我爸,明明自己出了錯,卻非要人拍著它的後背說好話”。這些碎碎念當時被你揉成紙團扔進垃圾桶,是後來整理廢紙時撿回來撫平的——你大概沒想到,十年後的我看到“我爸”那兩個字,突然就想給他打個電話。
    偶爾晚上加一篇,多是在失眠的夜裏。台燈的光在牆上投出你歪著頭的影子,你寫《淩晨三點的出租車》,說司機師傅的保溫杯裏泡著胖大海,“他說開夜車的人,嗓子得像海綿,能吸走乘客所有的話”;你寫《冰箱裏的剩菜》,說“媽媽總說剩菜得熱透了才好吃,就像有些事,得放涼了才敢想”。這些句子當時寫得輕飄飄的,現在讀來卻沉甸甸的,像揣了塊溫乎乎的年糕在懷裏。
    你總說“就寫上自己的思考就行了”,可你哪有什麽刻意的思考啊。你隻是把日子裏掉下來的碎屑都撿起來,有的是公交車上鄰座阿姨織毛衣的線頭,有的是便利店關東煮冒的熱氣,有的是雨天裏濺在褲腳的泥點。你從沒想過要把它們串成項鏈,隻是覺得扔了可惜,就一個個裝進玻璃瓶裏。
    有次你跟朋友抱怨“寫這些有什麽用,又成不了作家”,朋友說“你寫的時候不是挺開心的嗎”,你當時沒說話,心裏卻覺得“開心”這兩個字太輕,撐不起你對“意義”的執念。可現在我要告訴你,那些讓你在地鐵裏偷偷笑出聲的瞬間,那些趴在桌上寫著寫著就忘了時間的午後,那些對著天花板琢磨“該給那個修鞋老頭加句什麽台詞”的深夜,本身就是意義啊。意義從來不是等所有碎片拚成一幅畫才出現的,它就藏在每一次彎腰撿碎片的動作裏。
    你當時特別怕“寫多了”,好像多寫一個字就會耗盡所有力氣。現在想來,那其實是你保護自己的方式。就像你小時候搭積木,總在快搭完時故意推倒重來,怕真搭成了會被人說“不好看”。你給自己定的“三篇上限”,更像是給心裏那個膽怯的小孩留的退路:“你看,我沒那麽用力,就算寫砸了也沒關係。”可正是這個退路,讓你敢一直寫下去,像個抱著玻璃球的孩子,每天隻敢拿出來玩一會兒,卻因此沒丟過一顆。
    去年我整理舊硬盤,發現你存了個叫“碎碎念”的文件夾,裏麵有兩千多個文檔,最早的那個是十年前的3月17日,標題是《今天的風》,隻有一句話:“風把玉蘭花瓣吹到我包裏,它大概想跟我去上班。”那天的情景我還記得,你站在樓下撿了半天花瓣,遲到了十分鍾,被組長說了句“年輕人別總摸魚”,可你摸出包裏的花瓣時,還是偷偷笑了。
    這些年我偶爾會把你寫的碎片拚起來,發現它們竟連成了一整條街。街頭上有賣煎餅的阿姨,修鞋的老頭,開夜車的司機;街尾有你加班後常去的便利店,有你總坐錯站的公交站台,有你跟媽媽視頻時背景裏的那盞台燈。原來你當時不是在寫故事,是在給自己蓋一座城啊。這座城裏住的都是你舍不得忘記的人,發生的都是你怕弄丟的事,而你每天寫的那三五百字,就是給這座城添磚加瓦。
    你當時總問“這樣慢慢寫,真的能行嗎”,現在我可以告訴你:行。不是因為這些碎片後來變成了什麽了不起的作品,而是因為它們讓你在兵荒馬亂的日子裏,總能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角落。就像現在的我,每次覺得生活太吵的時候,就翻開你的筆記本,看你寫“賣糖葫蘆的大爺把糖熬得冒泡泡,像在煮星星”,心裏就突然靜下來了——原來你早就給十年後的我,留了這麽多降噪耳機。
    還記得你寫過一篇《攢星星》嗎?說“每個人都在攢自己的星星,有的人攢的是升職加薪,有的人攢的是遊山玩水,我攢的是這些碎句子,不知道以後能不能拚成一片星空”。現在我要告訴你,能。你攢的那些星星,有的亮得早,有的亮得晚,有的甚至被雲遮過一陣子,但現在它們都在天上呢。你看,那顆最亮的,就是你寫修鞋老頭的那篇;旁邊那顆閃閃爍爍的,是早高峰的傘;還有那顆總在動的,是微波爐裏的包子——它們都在呢。
    所以啊,十年前的你,別擔心寫得太少,別糾結有沒有意義。你上午寫的那篇,是給早高峰的陽光留的便條;下午寫的那篇,是跟午休的風打的招呼;晚上偶爾加的那篇,是對失眠的月亮說的悄悄話。這些便條、招呼、悄悄話,會在時光裏慢慢發酵,變成十年後我手裏這杯溫茶,喝下去的時候,滿嘴都是當年的甜。
    繼續寫吧,就按你說的,上午一篇,下午一篇,最多晚上加一篇。不用急著寫出什麽名堂,不用怕別人說“這也算寫作”。你要知道,你寫的不是故事,是日子的腳印;你攢的不是文字,是心裏的春天。十年後的我會在這裏,守著你蓋的那座城,看著你攢的那些星,等你慢慢走過來,笑著跟我說:“你看,我沒騙你吧。”
    風又起了,把你筆記本的紙頁吹得嘩啦響,像在替我回答你當年的疑問。是啊,沒騙你,真的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