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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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帶回治安所以後,審問我的是那兩個年輕的男治安員。
    在學校辦公室我和女治安員的對話就是他們其中一個記錄的,這個時候那個治安員仍然坐在我對麵負責記錄,而另一個治安員負責向我發問。
    這個男治安員的語氣,比那個女治安員要嚴厲的多,表情也更加凶厲。我一個沒見過什麽世麵的農村孩子,麵對這樣的威壓,連和他目光對視勇氣都沒有。
    “啪”他見我不說話,猛的拍了一下麵前的桌子,突如其來的聲音嚇的我一個激靈。
    “齊林,我勸你還是如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繼續負隅頑抗,你這輩子可就毀了。”
    在年輕治安員的驚嚇之下,我的腦子才恢複了幾分清明。我和小雪之間的感情,雖然說不上多麽深厚,但是畢竟在一起那麽久了,沒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想到之前治安員說的話,想到小雪已經身歸極樂,以後我和她就天人永隔,再也不可能見麵。一股悲傷的情緒籠罩上心頭,眼淚止不住的奪眶而出。
    麵對治安員的威壓,我不敢哭出聲,淚水很快就打濕了衣襟。治安員見到我哭,他還以為是自己把我給嚇哭了,一時間也沒有繼續逼問,就這樣安靜的看著我。
    大概過了有幾分鍾,我抽泣著向對麵的治安員問道:“我能再見一下小雪嗎?”
    “當然可以,隻要你把問題交代清楚,我們馬上就能安排。”治安員麵無表情的說道。
    “小雪是我的女朋友,我沒有害她,我怎麽可能會害她?”
    “在證據麵前,你抵賴也沒有用。倒不如坦白交代,你是未成年人,我國對未成年人是有保護法的,你交代清楚了,說不定就可以回去上課了。你如果不交代,我們根據證據也能查出真相,到時候你也是要坐牢的。”
    治安員冷著臉給我說明了厲害,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我,等待我招供。但是,我不可能會交代自己不知道的問題,更不會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現在,我隻想再見到小雪一麵。
    “叔叔,我真的沒有傷害過小雪,她是我女朋友。我們感情那麽好,我怎麽會害死她。求求你,讓我去見見她好不好。”
    我哭著哀求道。但是治安員卻不為所動,似乎沒有聽到我的話一樣,依舊瞪著大眼珠子盯著我。
    我哀求了幾分鍾,他非但沒有絲毫動容,反而再次拍了桌子。這次,我沒有被嚇到,他拍了桌子,我的脾氣也上來了,一時間也忘記了害怕,跟著也拍了一下。
    兩個治安員被我這一下,給嚇的如同裝了彈簧一樣,猛地就從椅子上彈了起來。不過,他們看到我沒有任何後續動作以後,就再次坐了下去,不過,臉上都多了幾分陰霾。
    負責發問的治安員剛要開口說什麽,審訊室的門就被推開了。那個女治安員從外麵走進來,在兩個男治安員耳邊低聲耳語了一些什麽,隨後,三個人一起走出了審訊室。
    就在治安員現場取證完畢,收殮了小雪的屍體後,他們又拿走了我和小雪在學校的全部物品。在這裏麵,有小雪的一本日記本,那個本子是我送給她的,但是我並不知道她拿來寫日記了。
    我和小雪之間的事情,她幾乎事無巨細的都寫在了日記當中,當然,包括我們第一次突破最後的禁忌,隻不過,昨天下午放學後的那次她還沒寫上去。
    這本日記本的出現,讓治安所的偵破方向產生了分歧。因為根據日記本的記錄,小雪和我發生關係,她都是自願的,根本不存在強迫的情況。而現場發現的小雪的遺體,明顯在生前受到過侵犯,這就產生了矛盾點。
    一部分治安員認為小雪和我的感情很好,而且曾經發生過關係,所以,再次發生關係根本不需要用強迫的手段,所以,殺人的動機並不成立。再就是小雪的死亡時間,初步判定為早上四點到六點之間,而我是六點半以後才到的學校,所以,我是沒有作案時間的。
    而另一些人,認為日記本並沒有記錄昨天發生的事,對於小雪是不是存在被我強迫的情況並不能確定,而且,昨晚小雪並沒有回家,到底去了哪裏還沒有查清楚,所以,並不能完全認定我沒有作案時間。
    那個年代,農村地區的監控並不普遍。我們學校裏都沒有裝任何的監控,上下學的道路大半也是鄉間土路,更不可能有什麽監控設備。證人的證詞和我的供詞就至關重要了。
    治安所的人雖然誰都沒說,但是現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我,一旦把我放走,那麽這個案子很可能就成為一宗無頭懸案,如果命案破不了,那可是會影響他們的前途的。
    隨後,外出調查的治安員,便從我的一些同學口中,確認了小雪日記當中的部分事實。因為我和她之間的事情很隱蔽,所以知道的同學並不多,而我們突破最後一道防線的事,更是不敢讓任何人知道,所以,關於這方麵的證人是找不到的。
    潘老師趕到我家,我父親已經外出營生了。秋收過去,地裏的農活幹完,父親也外出做些小買賣,賺點小錢貼補家用。母親就是普通農村婦女,沒什麽文化,當聽到潘老師說的事情以後,比我的情況也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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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不在家,母親隻能去找爺爺拿主意。雖然爺爺年齡大了,經曆的事情多,如今身體依然健朗,比母親鎮定的多。
    他千恩萬謝的送走了潘老師,然後拿出了他和奶奶壓箱底的全部積蓄,又讓母親把家裏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一共也才湊了五千多塊錢。
    爺爺安慰了母親幾句,自己騎上二八大杠就奔鎮治安所而去。
    一個負責這個案子的隊長接待了爺爺,關於案子的不重要部分,這個隊長都告訴了爺爺,但是他們並不讓爺爺和我見麵。
    不過,爺爺有什麽要說的,可以寫在紙上,經過他們的審核以後,可以轉交給我。爺爺思慮再三,拿過紙筆給我留下了一個字條。
    爺爺拿出提前分出來的一千元的現金,連同字條一起交給了這個隊長。
    “小同誌,這些錢和信就麻煩你轉交給我孫子。”
    這個隊長也是明白人,接過字條和錢,一臉和藹的將我爺爺送出了治安所。我爺爺當然也明白,字條應該是能到我手上的,但是至於錢,那就是不可言說了。那個時候,小小的鎮治安所可沒有那麽多監控。
    爺爺出了治安所,便奔小雪家而去。雖然他相信我不會幹出殺人的事來,但是這事畢竟把我牽連進來,所以,小雪家人的態度也很關鍵。如果對方死咬案子不放,治安所又無法偵破的情況下,我很可能會成為結案的犧牲品。那個年代的冤假錯案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對於個別治安員來說,都是常規操作。
    而學校裏,那些發現小雪屍體的女生在一一做完筆錄,都被從辦公室放回了教室。雖然老師們都下了封口令,但是這種消息怎麽可能不入六耳呢。兩節課的時間,整個學校幾乎已經都知道了這件事。
    好在他們隻知道小雪被害,但是並不知道我和她之間的事。但是,我被老師叫走遲遲沒有回來,還是引起了一部分同學的聯想,猜測我是殺人凶手的傳言也在蔓延。
    雖然這些傳言不是事實,但是眾口鑠金。一旦治安所調查的時候,采用了被傳言誤導的同學的證詞,那對我來說也是非常不利的。
    學習好,在那個年代是受追捧的,也會受到很多人的羨慕。但是同樣,也會引起一些人的嫉妒,正所謂懷璧其罪。這些平時嫉妒我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了機會,自然會給這些傳言添油加醋一番。
    日記本的出現,對我的審訊暫時停止。我被關到了一間空屋子當中,房間裏隻有很小的一個氣窗,房間內非常昏暗,房間裏隻有一張破舊的木板床,也沒有什麽褥子墊子。我猜測這應該是個臨時的房間,因為這與我認知和想象當中的牢房都不一樣。
    而爺爺的字條也在同時送到了我的手中。
    我打開字條,看到字條上隻有一行字,但是我卻能肯定這是爺爺的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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