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那個嬌弱哥兒是土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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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個時代,不管是女人還是哥兒,想要挺直腰板走在路上,靠的都是生了多少個孩子,這孩子還精確到性別。
    世道如此,想要轉變必須要經過千百年和十幾代人的努力,一時半會兒改變不了。
    他們根本打破不了這個桎梏,嫁了人的哥兒不生,跟斷袖沒有區別。
    斷袖在這個時代是需要浸豬籠的,盡管男人那麽多,但是兩個男人在一起就是要天打雷劈。
    他們講究陰陽調和,兩個斷袖在一起,不就破壞了陰陽規律,會出大事的。
    所以哥兒想要活得好,必須要有一個孩子,證明他們沒有破壞陰陽關係。
    哥兒畢竟不是女人,想生沒有那麽簡單,還伴隨著很大的風險。
    尤其是風未若,他眉間的紅痣淺淡,剛出生時還被以為是男孩兒,養了數月紅痣逐漸顯現,他爹的心情更是大起大落,一下墜入穀底。
    哥兒就哥兒吧,也是他和夫人留下來的唯一血脈。
    隻是寨子裏都是一群大老粗男人,養男孩兒還可以,養哥兒他們很頭痛。
    他們先是讓風未若兩三歲就開始練武,結果練得他身體發虛,險些給他練死了,哥兒的體質就不適合練武,隻能打消這個念頭,教了他一點簡單的防身術。
    後來教他女紅插花,琴棋書畫,可他們也不會,自己兩隻手被針紮滿了血孔,教就更不可能了,這個也被迫放棄。
    言夏理解風未若的想法,不過他不讚同,也不會施行,因為他“不行”啊。
    言夏唉聲歎氣,一臉的遺憾和悲憤,“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你嫌棄我不能生!那我走好了,反正你也不願意要我,我不打擾你找別的男人生孩子!”
    他說著還站起來,態度很決絕,“你不用送我,我自己會走,你去找你的新夫君去吧,到時候孩子滿月也不用叫我,我沒錢隨禮。”
    言夏準備卷鋪蓋走人,身上帶著說走就走的決心,絲毫不拖泥帶水。
    剛剛還說想給他一個家,不過五分鍾,這個家支離破碎。
    風未若噌得站起來,一把把他給攔住了,很大聲地喊了一句:“不許走!”
    他不知道為什麽,就是不想讓言夏離開,連他最想做的事情都拋之腦後。
    言夏重重地偏過頭,恰到好處地被風未若看到他泛紅的眼尾,委屈又倔強,“你不是要孩子嗎,我留在這裏你怎麽生,為什麽不讓我走,還是說你想讓我看著你和別人生,再讓我給你伺候月子?”
    論打感情牌,言夏是一流的,男人一滴淚,演你沒道理。
    風未若咬咬牙,腦子一熱,破罐破摔道:“我不要了。”
    在有一個男人還是有一個孩子之間,風未若果斷選擇前者。
    言夏直接問:“你不要什麽?”
    風未若閉了閉眼,再次下定決心,“不要孩子。”
    他是這麽想的,先穩住言夏,以後要不要不還是他說了算,總不能有了還讓他打掉。
    言夏不用細想都知道風未若的想法,他怎麽輕而易舉地改變他堅定了十幾年的信念,“你騙人。”
    “我沒騙你。”風未若說的自己都有點心虛,不過很快他就繼續挺直腰板,最起碼現在他是這麽想的。
    言夏勉勉強強相信,很快就收拾好情緒,眼淚說收回去就說回去,坐下來把他沒完成的事情做完。
    風未若舒了口氣,暗暗地捏了一把冷汗,跟言夏聊天他很有壓力,怕稍微說錯一句話,他的男人就跑了。
    和言夏說話不能用正常思維。
    言夏開始給風未若勾勒美好的未來,“若若,孩子可以是愛情的結晶,但不是必要的,我們兩個人過不好嗎。沒有孩子,我們的世界就隻有彼此,我所有的感情和注意力都會給你。”
    風未若敷衍地點頭,“嗯嗯嗯嗯,你說得對。”
    他打心眼裏不相信言夏說的話,他爹說了,隻有像他這樣的男人才是一個好男人,遇到像他這樣的男人才可以嫁了。
    風未若:嗬嗬,一點都不相信。
    他爹是土匪,不是好男人,可是人人喊打喊殺的存在。
    正是因為知道他爹不是好男人,他才覺得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既然男人都不是好東西,那就幹脆找一個自己喜歡的男人嫁了。
    言夏的臉他就很喜歡,他單純看上了言夏的臉。
    兩個都以為自己賺到便宜了。
    “他們又在說什麽?”矮個兒蹲在草叢裏,急得焦頭爛額。
    他看見言夏和風未若拉拉扯扯,情緒看上有點激動,像是要打起來了。
    他們準備好了,一旦發生什麽,他們二話不說衝出去就把少寨主給救下來,再亂刀把言夏給砍死。
    他們可不敢讓言夏和風未若獨處太久,今天他們才知道言夏身上有劍,之前他們還是肉搏,萬一今天言夏一個激動,掏劍出來把少寨主給刺死了怎麽辦。
    那他們也可以死一死了,寨主不會放過他們的。
    “不,不知道。”高個兒連連搖頭,隔得太遠了,他連他們的臉都看不清楚,更不要說聽見他們說什麽話。
    矮個兒那叫一個後悔,“早知道上午就把他給砸死,再把他丟下懸崖,就沒有那麽多事了,我們也可以早點回寨子裏吃飯。”
    一提到吃飯,高個兒眼睛瞪得老大,“吃,吃吃飯!那,那,那我們現在就去把他給砸死!”
    說著,他開始低頭找石頭,準備衝上把言夏給砸死,這樣他們就可以早點回去吃飯。
    他是真沒有什麽心眼,全是窟窿,簡稱缺心眼。
    高個兒第一次那麽快想到理由,他們是土匪,尾隨言夏打獵,想要搶他的獵物在正常不過。
    到時候把人給打死也很正常,這樣他們就可以把那些野雞和野兔帶回去加餐,他們還能多吃幾塊肉。
    “我先把你給砸死!”矮個兒氣得七竅生煙,一巴掌拍在高個兒的後腦勺上,“你現在衝上去不就被少寨主給發現了,你是想要把少寨主一塊兒給殺了嗎!”
    高個兒睜大一雙眼睛看著他,透露著愚蠢,“順,順,順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