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錢明,你小子上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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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錢明,沒想到你小子的消息還挺準的。”
    瘦猴拍了一下錢明的肩膀,似笑非笑的,“你這消息,從哪兒得來的?”
    “還能是誰?”
    錢明憤憤不平的,“不就是姓吳的,哎呀,猴哥,你別管那麽多了。
    反正吳家不是個東西,你趕緊帶人,把他們揍一頓,從身上討個幾十塊錢花花。”
    他睜著黑白分明的眼,天真的,“到時候,小弟出了氣,您也得了好處,咱們這不是一舉兩得的大喜事兒嗎?”
    看著錢明這般,瘦猴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江湖似的感慨。
    “小明啊,你還是太小了,都不是道上混的。揍一頓,算啥?”
    瘦猴深呼一口氣,“反正,這事兒我知道了,你心裏也有數,以後甭盯著吳家了。
    過好自己的小日子,知道嗎?”
    “啊?”
    錢明撓撓頭,傻乎乎的,“猴哥,這話是啥意思?”
    “意思就是,江湖水深,別往裏跑了,小心淹死你。”
    瘦猴生怕錢明不把自己的話當一回事兒,還特地嚇唬了一頓,“這事兒,你知道,我知道就行,往後,甭管遇見誰,一個字都不許往外說。
    不然的話,吳家啥下場,你隻能比吳家還慘!”
    見錢明打了個寒顫,瘦猴很滿意,“行了,別在這兒幹杵著了。
    記著我的話,回家去吧。”
    “哦,哦哦,”錢明好像是被嚇糊塗了,連滾帶爬的跑了。
    瘦猴望著他跌跌撞撞的背影,很滿意。
    可他沒注意到的是,轉過身去的錢明,垂下的眸子,一閃而逝的狡黠。
    嘿嘿,任務完成。
    接下來就是看狗咬狗。
    好戲,很快就要上場啦~
    彩霞大隊的好戲,還在預熱,可紅旗大隊的好戲,已經唱上了。
    毓芳昨兒挖到了山參,今天就不打算再上山了,那株八十年的自家炮製一下留著用。
    剩下兩株,毓芳打算,直接出手,換成金子。
    是的。
    “全都換成金子?”
    “對,”毓芳低聲道:“反正咱家現在不差錢,吃的喝的更不缺。”
    肉可以上山打,蔬菜自家種,自家種的還沒出,可以回娘家薅。
    再不濟,還能上山。
    別的不說,走的稍微偏遠點,有的是野菜。
    與其換錢,不如換金子。
    “為啥這麽想?”
    蕭振東覺著,他媳婦真的有點東西,黃金確實能搞。
    毓芳歪頭看了他一下,“哪有什麽為啥不為啥的,喜歡唄!亮閃閃的,放在家裏,看著多開心了。
    再說了,這東西也能換錢,還好儲存,根本不怕被老鼠咬了。”
    提起這事兒,毓芳就心痛難忍。
    她捂著心口,“我告訴你啊,之前,我費勁巴拉攢了十塊錢,結果找不到了,我以為被我三哥順走了。
    結果,是被老鼠拉走了。”
    掏鼠窩的時候,才把這十塊錢給扒拉出來,失而複得的喜悅,搞得毓芳痛哭一場。
    她還特地寫了信,給當時已經當兵的毓湖分享這個喜悅。
    想想,時間當真是過的好快。
    一眨眼,她都結婚了。
    想到寄信,毓芳一拍腦門,“差點忘了,我給你看看我的寶貝。”
    毓芳放下背簍,跑到屋子裏,掏出來一個大大的相冊本。
    隻是,裏麵放的不是相冊,而是郵票。
    蕭振東:“!”
    他當真是震驚了。
    乖乖,就他媳婦這誤打誤撞的意識。
    甭管是集郵,還是買黃金,到了後世,都是穩賺不賠的。
    當然,前提是把手裏的東西往外出手,要是入手的話……
    那就不好說咯,傾家蕩產,也不是不可能。
    “咋樣,好看不?”
    毓芳摸著上頭的郵票,歡喜的,“我就喜歡這種花花綠綠的東西。”
    蕭振東:“?”
    他有些不太確定的,“就喜歡這種花花綠綠的嗎?”
    “對呀,”毓芳指著上頭的一張三分郵票,上頭畫著牡丹花,確實紅鬧綠靜,看著都精彩萬分。
    “這個多好看了。”
    蕭振東也不知道為什麽,對上毓芳清淩淩的雙眼,心裏就相當打鼓。
    欣賞了一下自家媳婦的收藏,蕭振東當即二十四孝好老公似的表示,“好看,往後還能整,隻要你喜歡,我都無條件支持你!”
    “真的?”
    “真的!”
    毓芳歡歡喜喜的把集郵冊送了回去,背上小背簍,坐上了蕭振東的自行車後座,“那咱們跟大隊長說一聲,就去縣城。”
    “好。”
    望著家裏那輛基本上沒動過的自行車,毓芳心疼的捶了一下蕭振東,“看你,之前就不讓你買自行車。
    你非要買,現在可好了,用不上放在家裏吃灰,多糟蹋東西。”
    蕭振東一使勁兒,踩在腳蹬子上,自行車立馬滑行了老遠。
    “甭管吃沒吃灰,該咱的東西,可不能少。”
    這就是個態度問題。
    蕭振東力求做到三百六十度無死角。
    別以為他不知道,這是好好的,沒吵架呢。
    但凡吵架,那翻舊賬,嘩嘩的。
    蕭振東就能牛逼的,讓她翻舊賬都翻不出來水花。
    二人走遠,小駝鹿在溪水裏吃飽了,悠哉悠哉回家,到門口發現進不去,掉頭就走,那叫一個幹脆利索。
    至於目的地,那是它混吃混喝,還能混個刷毛毛的毓家。
    毓母這人吧,不喜歡咋咋呼呼的,都是默默把事情做了。
    知道蕭振東養的這些小動物對家裏有大用,二話不說就幫忙照顧。
    喂吃的,喂喝的,還特意使喚毓慶做了個毛刷刷毛。
    蕭振東帶著毓芳到了大隊長家,還沒下車,就看見那邊鬧開了。
    蕭振東:“!”
    毓芳:“!”
    兩口子對視一眼,登時覺著賣山參嘛,啥時候賣掉都行,也不急於一時。
    可這天大的鬼熱鬧,要是真錯過了,再想找下次,就難了。
    “我覺著,”毓芳扯了扯蕭振東的衣角,“咱們把車子放在一邊,等一下再去,也行。”
    “英雄所見略同。”
    小兩口一拍即合,立馬下車。
    蕭振東把自行車往旁邊的樹上一靠,拿著個鐵鏈就把車子給拴上了。
    至於原因……
    嘖。
    這車就是他順手牽羊弄來的,被人順手牽羊走了,也算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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