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0章 普法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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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她說要回去上班。”
    “真是亂彈琴!都已經傷成這樣了,不趕緊回去休息幾天,等臉上的傷好了以後再說!地球難道缺了她就不會轉了?”
    許劍鋒也知道郭詩瑤這個女生她的主意非常的正,打定了主意之後,誰也沒辦法勸他回頭,所以這件事情也不能怪自己的秘書。
    於是他隻能是讓張毅回去忙自己的事情,畢竟他有很多的材料需要張毅這個秘書來幫他潤色。
    這個電話也隻有許劍鋒自己來打了。
    電話沒有響幾聲,就讓郭詩瑤給接了起來。
    “這麽快就回來上班了,你也不多休息幾天!你休息一下,也給其他人一點鍛煉的機會吧。”
    “鍛煉怎麽鍛煉?我其實非常地想要問一下咱們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他平時到底是怎麽管理隊伍的?整天就在這裏給咱們西嶺的宣傳添亂。”
    “又怎麽了?”
    “現在一個法官在進行普法教育的時候,發布的那個聲明,現在在網上又引起了軒然大波,如果不是我發現的及時,還不知道的事情得發酵到什麽程度!”
    “有這事?”
    普法教育確實是一個需要持之以恒,而且還不是一蹴而就就能夠完成的事情,一直以來都有這方麵的任務,無論是公檢法都有這方麵的任務。
    老百姓大部分都是不懂法的,隻能說是一知半解。
    有很多的老百姓在觸犯了法律之後,他其實自己是沒有那個意識的,完全都是因為不懂法所導致的。
    所以公檢法都需要長期持之以恒地用平時處理的一些案件來進行宣傳。
    這樣才可以更好地讓老百姓杜絕在生活中因為不懂法導致觸犯法律,結果引來自己無法承擔後果的事情。
    就像現在的考公來說,如果是普通的公務人員還好,政審也沒有特別的嚴格,要是考公檢法這些比較敏感的位置,那麽政審就會相當的嚴格,直係親屬當中要是有人坐過牢,那毫無疑問是會影響到孩子的。
    因為不懂法導致自己孩子在考公的時候會失去機會的比比皆是,如果兩個人的麵試筆試成績都差不多,那麽政府部門為什麽不選那個更為清白的孩子呢?
    因此這一項普法教育不光是在西嶺市,在全國都是政府部門大力推廣的。
    許劍鋒自己就非常清楚這一點,因為他父親原來是可以去參軍的,而他父親從小就非常渴望參軍,因為在那個年代做一個軍人是非常光榮的,不像現在大家當兵都是衝著那一年十幾萬的補貼去的。
    但是由於許劍鋒的爺爺坐過牢,所以在政審方麵,許劍鋒的父親沒有通過,當然許劍鋒的爺爺其實並非許劍鋒的親爺爺,他隻是許劍鋒父親的養父,但是那個時代的政審非常的嚴格,這也導致他沒有當成兵,成為許劍鋒父親一個永遠的遺憾。
    所以許劍鋒之所以去參軍,這也是為了完成自己父親的一個願望。
    因此聽到郭詩瑤這麽說,許劍鋒也相當詫異。
    普法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普法卻會引起老百姓的誤解,那這個普法完全就是造成了一個負麵效果,還不如不普法。
    “我現在嘴巴沒辦法自由地活動,你自己上網看吧。”
    可能現在也就是郭詩瑤能跟許劍鋒說話這麽不客氣了。
    許劍鋒放下電話打開電腦搜了一下,果然在網上確實引起了一番風潮。
    其實這件事情跟許劍鋒也沒什麽太大的關係,因為這不是許劍鋒在當西嶺市市委書記的時候發生的事情。
    這件事情是在去年發生的事情,那個時候許劍鋒還在平陵市當市委書記。
    說起來雖然是跟許劍鋒沒什麽關係,但是造成的後果卻要讓許劍鋒現在來進行承受,這就是許劍鋒所不能接受的了。
    事情的原委就是這樣,西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照常進行普法教育,他用一個案例來進行宣傳。
    說的是有兩個人在路上進行行走,其實其中一個人在接聽電話的時候轉身準備往回走,卻和身後的人撞在一起,摔倒了並且摔成了骨折,因此經過法院的調解,在身後撞人的那個人賠償摔倒的人七萬元。
    理由是在走路的時候應該注意和前麵的人保持一個安全的距離,就因為這一句話,導致網友們在網絡上各種冷嘲熱諷,陰陽怪氣。
    諸如在路上行走,一定要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上街的時候要帶著一把卷尺,量好和別人之間的距離。
    走路的時候最好要慢一點等等。
    全部都是“陰陽”法官的判決!
    不過許劍鋒在網絡上進行搜尋了一下,很快就感覺到問題沒有那麽簡單。
    雖然西嶺市的法官在進行普法的時候,他出現了很多的錯誤,但是這件事情之所以發酵是由於一個很大很權威的媒體進行二次轉發的時候,做了一些加工所導致的。
    在法官進行普法的時候,確實出現了很大的錯誤。
    許劍鋒了解了一下,因為進行普法的這個法官,他隻是從案件裏邊篩選了一件來進行普法,他並沒有仔細地去研究這個案件,因為他不是原本進行調解的那個法官。
    所以他造成了幾起與案件所不符合事實的地方,一個是他原來說的是走路的人突然回頭和身後的人相撞,但事實上從視頻來看,走路的人並沒有回頭,隻是接聽電話的時候站在了原地,而後麵的人沒有看路直接撞上去,所以後麵的人其實應該是主責。
    但是法官在普法教育的時候,說回頭的人是主責。
    這是第一個錯誤,不過網友們並沒有糾結這個,他們糾結的是撞個人也要賠這麽多錢?
    以後還能不能愉快地上街了?
    還能不能愉快地走路了?
    現在生活節奏這麽快,突然回頭走就相當於開車的時候突然掉頭,別人反應不來也要賠錢,太冤枉了吧!
    但是從視頻來看,完全不存在這種問題。
    這充分說明進行普法教育的法官,他並沒有找原視頻來看,僅憑案件的描述就開始進行普法教育,這也襯托出法院在進行日常的普法教育的時候,法院的工作人員對這一項工作並不是特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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