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民國嬌小姐複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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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三十年代。
原主是蘇州棉紡大亨的千金,十分受寵。
她有點兒傻白甜,是個有些小驕縱的千金小姐。
一日,原主上學路上遇到了要被賭鬼父親賣去花樓的紀以秋。
見對方實在可憐,原主拿錢買下她,把人帶回家。
紀以秋身世淒慘,原主和母親非常同情她。
見紀以秋十分羨慕自己去學堂念書,原主上學就帶著她一起,還給她也報了名。
兩人年齡相仿,哪怕身份有差別,可原主壓根兒沒有把紀以秋當丫鬟,而是當成小姐妹。
原本她以為她們的友誼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紀以秋突然懷孕。
原主以為她被欺負了,要為小姐妹出頭。
沒想到,紀以秋懷的是丁父的孩子。
這樣的“背叛”讓原主根本接受不了。
她在家裏大吵大鬧,被丁父打了一耳光。
紀以秋大著肚子出現在丁母的病床前,告訴她真相,把丁母氣死。
不止如此,她還和對家勾結,在丁大哥出去做生意的時候綁架了他,敲了一大筆錢後撕票。
原主雖然想給母親和大哥報仇,可她沒心眼也沒能力。
紀以秋找人把原主賣到了花樓,為保清白,她跳河死了。
……
“哥,大哥!我在這裏!”
火車在蘇州站停站後,丁萱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大哥丁誌國。
他瘦瘦高高,梳著時興的中分頭,穿著西裝,一手拿著大衣一手提著藤箱,在一群人中十分醒目。
“小妹——”
丁誌國笑著快步上前,摸了摸丁萱的頭。
“哎呀,人家這是昨天才燙的頭,你別摸!可別給我摸壞了!”
丁萱穿著小洋裝,急得跺腳。
小姑娘打扮得十分洋氣,偏偏性格嬌氣得很,逗得丁誌國哈哈大笑。
當初小妹出生,他已經6歲,開始上學堂念書。
這一眨眼,小奶娃長成了大姑娘,知道愛美了。
“大哥,你給我帶禮物了嗎?”
坐在汽車上,丁萱像歡快的小麻雀,一直嘰嘰喳喳個不停。
“哎呀,我忘了——”
丁誌國拖長了聲音,把丁萱氣成了包子臉。
“好哇!我回去要給爹娘告狀!”
“你在海市肯定有女朋友了,一定是見色忘妹,所以才不記得給我帶禮物!”
“你這個重色輕妹的家夥,爹娘會幫我的!”
自己剛說一句,妹妹就回懟了這麽多,丁誌國忍不住搖了搖頭。
剛剛他還覺得小妹長大了,沒想到丁萱性格還是和小時候一樣,真是不經逗。
“買了!”
“我就算忘記別的,也不能忘記你啊!”
“你要的香水、手表和小說,我都買了。丁小姐吩咐的事情,小的怎麽敢忘記?”
聽了丁誌國的話,丁萱一臉得意。
“還是大哥最疼我了,我也會一直對大哥好的!”
等到了家,丁父丁母早就等候多時。
丁母一看到兒子,連忙上來仔細打量。
“怎麽又瘦了?在學校是不是沒好好吃飯啊?”
“我早就說了帶個廚子過去,你偏偏不肯……”
丁母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
丁萱笑眯眯地在旁邊看熱鬧,隻等丁誌國快招架不住親媽的熱情,她才開口解圍。
“娘,大哥坐了這麽久的火車,早就餓了!”
被女兒一提醒,丁母才想起要緊的事情。
“對對!瞧我一見著誌國就高興壞了。我去廚房,看看趙媽的菜準備得怎麽樣。”
丁母匆匆忙忙地走了。
“哼!慈母多敗兒!隨便吃點不就行了?哪裏這麽挑剔!”
“我看,這是好日子過習慣了,吃不得苦了。”
丁父板著臉,看上去十分嚴肅,一張口就是訓斥。
父子倆在一起,根本不像親父子,反而像長官和士兵。
“爹,你這麽嚴肅做什麽?”
“明明之前大哥不在家,你一直念著他,怎麽大哥一回來你就板著臉?真是好奇怪——”
丁萱扯了扯丁父的袖子撒嬌道。
“我要去看大哥給我買了什麽禮物,吃飯的時候記得叫我們!”
丁萱轉身抓著丁誌國跑了。
來到小妹的房間,丁誌國總算是鬆了口氣。
他實在是不知道跟父親說什麽,幸好有丁萱來解圍。
把準備的禮物拿出來,看到小妹像小鳥一樣歡喜,丁誌國的眼神變得格外溫柔。
“大哥!”
丁萱走到門口,看了看周圍沒人,連忙跑到丁誌國麵前。
“大哥,你是真的想去美利堅念大學嗎?那邊的學校就那麽好嗎?”
丁萱認真地問道。
“對。”
見小妹提起這個,丁誌國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他想出國,想念大學,學習西方國家的先進技術,回來報效祖國。
一想起黃浦江上全是外國的軍艦,他內心就悲痛萬分。
這是我們的地方!
是我們的國家!
為什麽帝國主義列強在我們的國土上來去自如,我們自己的百姓卻過得水深火熱?
丁誌國把在海市看到的事情,全部講了出來。
他想出國念書,可是剛一提出,丁父就直接反對,還揚言說不會再給他一個子,不會提供任何支持。
過年的時候,他們大吵了一架。
原本丁誌國是打算自己出國,勤工儉學,總是能有辦法的。
沒想到上個月收到丁父的來信。
他在信中說,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丁母今年也病了幾次。
他們隻有他一個兒子,要是他去了美利堅,離得遠,日後兩人去世,丁誌國都趕不回來。
不得不說,丁父十分會拿捏人心。
他以退為進,打感情牌。
而且丁父知道兒子很孝順,非常在意丁母,所以特地拿出了殺手鐧。
因為這封信,丁誌國思考了再三,決定放棄自己的理想,回來繼承家業。
“哥,我支持你!”
等丁誌國說完,丁萱拿出了一張花旗銀行的存單,塞在大哥手裏。
“這是……”
看到存單上那麽多錢,丁誌國眼睛瞪得老大。
“你哪兒來的錢?”
“我把外公留給我的東西都賣掉了。”丁萱得意地晃了晃腦袋。
“大哥,我知道你的顧慮,你放心去念書吧!家裏還有我呢!”
“我會照顧好爹娘,讓你無後顧之憂的。”
“國家國家,先有國才有家。大哥做的是有意義的事情,我會一直支持你的。”
丁誌國沒想到小妹這麽懂事。
明明之前還是個小丫頭,如今卻能說出“先有國才有家”這樣的大道理。
“萱萱——”
丁誌國十分感動。
他才是兄長,應該是他來保護妹妹……
“大哥,別想那麽多。事不宜遲,遲則生變。”
“我可是聽爹說了,要把你騙回來,給你娶個媳婦兒。爹說有了媳婦兒和孩子,你就不會跑了。”
丁誌國明白丁萱的意思,把存單小心翼翼地貼身收好。
“謝謝你,小妹!我知道怎麽做了。”
晚上吃飯的時候,丁誌國表現得格外好。
他給母親夾菜,給父親敬酒,做足了孝順兒子的模樣。
丁父以為兒子改變想法了,還在慶幸自己的苦肉計很有用處。
沒想到當天深夜,丁誌國提著藤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丁家。
等丁父第二天上午看到兒子留下的書信,氣得雷霆大怒。
他派人去海市找丁誌國,要他們把他給抓回來。
奈何去的人晚了一步,趕到的時候大少爺已經坐上了去美利堅的輪船。
“這個混賬東西!老子不會給他一個子兒,讓他餓死在外麵!”
“你們也不許接濟他,聽到沒有?!”
丁父在家裏摔摔打打,暴跳如雷。
丁母十分擔心兒子,卻又不敢違背丈夫的意思,隻能默默垂淚。
丁萱沒有被丁父的無能狂怒嚇著,而是左耳進右耳出。
前世,丁誌國的確聽話回了蘇家。
後來紀以秋看上了他,在他麵前晃悠撩撥,被他怒斥了一頓。
丁誌國還說,要是有下次,就把她的真麵目告訴小妹。
結果引來了紀以秋的報複,害得丁誌國被殺害。
丁父那時候已經有了嬌妻幼子,哪裏還記得慘死的長子。
紀以秋說大少爺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對勁,詆毀丁誌國。丁父在兒子死訊傳來時,一滴淚都沒掉,還罵他禽獸不如。
這樣的父親,根本不配得到兒女的尊敬。
很快,就到了紀以秋被賭鬼親爹賣去花樓的日子。
前世,原主去學堂的路上見義勇為,救回了白眼狼。
這回因為大哥逃跑,丁父生氣,丁萱這天老老實實地呆在家裏。
果然,沒了原主這樣傻白甜“救世主”,紀以秋被花樓的人帶走。
花樓的紅姐捏著她的下巴,仔細打量了一番。
之後紅姐又擼起紀以秋的袖子瞧了肉皮子,翻看了她的一雙手,還叫她提起褲腳,看了看腳。
最後,她給了紀父20塊大洋。
“爹,我會幹活,我少吃飯,爹你別賣了我啊!”
紀以秋看到紀父離去,在後麵歇斯底裏地哭喊著,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好姑娘,指望你爹,還不如指望媽媽我好好教你疼你。”
雖然紀以秋已經17歲,在這一行來說年紀有點兒大。
可她是個美人胚子,花樓不會做虧本買賣,隻不過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好好教一教。
丁萱看著係統傳來的直播,對紀以秋一點兒都不同情。
她氣死了丁母,害死了丁誌國和原主,憑這一點就不配被原諒。
當然,丁萱作為一個好人,不會見死不救。
於是,她恢複了丁父和紀以秋的記憶。
紀以秋沒想到重生回來居然沒被丁萱救走,反而真的進了花樓。
到底發生什麽事情了?
是哪個環節出了錯?
“老爺,您可要來救我啊……”
紀以秋哭得眼睛紅腫。
結果第二天,丁父就跑來,花了1000大洋把她贖了出來。
“老爺?”
“阿秋!”
兩人抱在一起,紀以秋的眼淚像珍珠一樣,吧嗒吧嗒往下掉。
她問丁父,為什麽這輩子丁萱沒救自己?是不是她提前回來,要報複他們?
“不是她,肯定是那個不孝子!”
丁父十分憤怒。
他把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講出來,紀以秋這才知道丁萱最近沒去學堂。
“大少爺也太自私了!他前世就不是好人,這回又跑去了美利堅。”
“沒關係,老爺你還有我,我會一直陪著老爺的。”
紀以秋的這番話說在了丁父的心坎上。
不過,當務之急是要找個好去處。
前世,戰火燒了過來,他們一家三口都死在炮火裏。
既然有機會再來一次,丁父堅信自己掌握了先機,他要賣掉家產,帶著紀以秋去港城。
至於丁母,人老珠黃!
丁誌國,不孝子!
丁萱,不孝女!
管他們做什麽!
丁父的想法得到了紀以秋的雙手支持。
前世死得太痛苦,這種事情她再也不想經曆一遍。
很快丁父借口今年夏天城裏太熱,把丁母和丁萱送到鄉下避暑。
他讓她們多待一段時間,實則是找人監視她們,不許母女倆回蘇州。
隨後,丁父開始處理手裏的產業,變賣家產。
別人問起來,他就說兒子去了美利堅念書,以後大概會留在那邊。
他實在是不放心,打算攜家帶口過去。
丁萱沒有阻攔丁父,反正打劫這種事情她又不是第一次做,倒不如先看好戲。
等九月,丁母和丁萱回城,發現家沒了。
丁父不見了,丁母的嫁妝也被賣掉了,她們娘倆什麽都沒有了。
“小萱,現在怎麽辦啊?”
丁母差點兒哭暈過去。
“娘,你別擔心,我這裏有錢,我們去美利堅找大哥!”
丁母是個十分傳統的舊社會女性,一直是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她有一個優點,就是聽話。
既然女兒有決斷,丁母也就有了主心骨,決定跟著丁萱去找兒子。
丁父和紀以秋在去港城的輪船上,歡喜得不行。
他們哪裏知道,兩人的錢財已經被丁萱偷走,他們現在就是兩個什麽都沒有的窮光蛋。
到了港城,丁父和紀以秋剛下船就被人綁走了。
原因是有人給地頭蛇透露,丁父是富豪,帶了很多錢來。
誰不想發財呢!
更何況是送上門的生意。
丁父原本以為港城是一片樂土,沒想到這邊居然這般沒有法紀。
他在蘇州,人家還叫他一聲丁老爺,連警察局的警長都對他十分親熱。
沒想到來了港城是虎落平陽被犬欺!
丁父還想擺譜,人家直接把他丟海裏醒腦。
“給你們,都給你們——”
丁父求饒,結果被地頭蛇發現,他是個身無分文的窮鬼。
“怎麽會呢?我的錢呢?!我的小黃魚呢?我的存單呢?!”
丁父差點兒崩潰。
什麽都沒了!
“馬勒個巴子!居然騙老子?!”
地頭蛇怒了,兄弟們本來滿心期待,結果被人耍了,他們怎麽甘心?
丁父挨了一頓暴揍,四肢被打斷丟在垃圾堆旁邊。
老男人身上沒有什麽利用價值,紀以秋還能換點兒好處。
於是,她被賣到了地下賭場,開始了水深火熱又無比悲慘的一生。
在老板眼裏,紀以秋就是掙錢的工具,不是人。
工具就要走工具的樣子!至於她的清白,她的健康,她的安全這些,都不是老板考慮的事情。
丁萱和丁母到達美利堅,跟大哥匯合的那天,丁父死在港城。
丁誌剛學的是物理,丁萱也報考了大學,學習機械。
兄妹倆成績優異,一路讀到博士,後來進了科研機構工作。
用丁萱的話說,他們要抓緊所有機會偷學真本事,學會的東西總有一天能用上。
多年後,一位偉人在遙遠的東方振臂高呼種花國站起來了,丁萱和丁誌國第一時間返回祖國。
之後,他們隱姓埋名幾十年,像當初承諾的那樣,為祖國的強大貢獻自己的力量。
直到兩人頭發花白,上了新聞,大眾才知道他們的功勳。
主流媒體誇獎他們是“丁氏兩兄妹,一門雙天驕。”
丁母這輩子活到90歲去世,她走的那天,丁萱請了假匆匆趕來。
恢複了前世記憶的丁母握著丁萱的手,輕聲說了句:
“謝謝!”
謝謝丁萱的到來,救了他們母子,改變了他們的命運。
“不客氣。再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