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重生的我不當你舔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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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從初中開始就喜歡大自己3歲的鄰居哥哥宗明哲。
    宗明哲長著一張玩世不恭的帥臉,一直是大家追捧的對象。
    原主把少女的暗戀寫在日記裏,一寫好多年。
    高中,宗明哲開始早戀。
    原主看著他身邊換了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是他整個青春的見證人。
    後來,她考到宗明哲的大學,大一開學就跟他表白。
    宗明哲笑著說她是小丫頭,他隻把她當妹妹。
    哪怕是當妹妹,原主也心甘情願,她變成影子陪伴在宗明哲身後。
    每次情傷,宗明哲都會像被遺棄的小狗,跑到原主這兒來療傷。
    被她安慰溫暖鼓勵後,他又滿血複活,重新殺回情場。
    自從表白被拒,原主不再遮掩自己的喜歡,明晃晃的感情所有人都能看出來。
    隻有宗明哲一再勸她去戀愛,找別人。
    再次被拒絕後,原主終於放下,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事業上。
    她開始發光發亮,吸引了很多人,也有了優秀的追求者。
    就在原主打算開始新生活時,宗明哲浪子回頭,在她27歲生日那天敲響了她的門。
    他說自己終於明白了“愛”是什麽,他愛她。
    旁人都說他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她是守得雲開見月明。
    ……
    “不公平啊——”
    丁萱搖著頭。
    渣女回頭,大家都同情男方,說他是接盤俠。
    渣男回頭,人們為什麽紛紛讚揚,誇他浪子回頭?
    怎麽?男人比女人金貴?
    女人收留亂七八糟的男人不是接盤?
    浪子回頭,不是他發現真心可貴,而是浪不動了,要找個安樂窩,避風港。
    人家玩了那麽多年,最後不但能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還能落個“回頭”的好名聲。
    真是什麽好事兒都叫男人得了!
    呸!
    丁萱翻看了一遍原主寫的日記,從初二到大二,七年,足足有12本。
    原主像個書吏,在日記本裏記滿了宗明哲的青春。
    丁萱雖然不支持,但表示尊重。
    既然原主已經塵歸塵土歸土,丁萱決定把這些她視作寶貝的東西燒給她。
    包括那些剩下的,還沒寫的日記本,都燒了!
    丁萱可不會寫這些。
    畢竟最後成了爛黃瓜收容所,並不是什麽值得驕傲和炫耀的事情。
    而且,若是她和宗明哲在一起後生活得很幸福,就不會有丁萱過來幫忙改變命運了。
    燒完所有的日記本,丁萱神清氣爽,去食堂吃晚飯。
    心情好,她胃口大開,打了兩葷一素,外加一個涼拌皮蛋。
    正在丁萱準備開動的時候,有電話打過來。
    “小萱,哲哥失戀喝醉了,你快過來看看啊!在東門的‘小四川’,快來!”
    打電話的人是宗明哲的室友。
    對方剛說完就掛了電話。
    丁萱皺眉,直接把這號碼拉黑。
    她又不是宗明哲爹媽,也不是他的保姆!幹嘛過去?
    而且,這種事情在原主上大學後已經搞過好多次。
    每次她趕到,除了照顧醉酒的宗明哲,還要給他們付飯錢。
    這個宗明哲,不接受原主的感情,可使喚起她來毫不客氣。
    既用人又用錢,完全是把她當冤大頭。
    所以她是性轉的舔狗?追求人就要付出時間、金錢、感情,還有免費的勞動力?
    丁萱才不幹呢!
    她在手機裏翻找自己的付錢記錄,整理了出來。
    之後,她登微信找到宗明哲的爸爸,把截圖記錄全部發過去。
    “宗伯伯,你是不是給明哲哥的生活費不夠啊?”
    “從大一到現在,我已經幫他付了10次,他事後也沒還我錢。”
    “我不好意思找明哲哥要,可我確實生活費不夠花,墊付不了,他們男生太能吃了……”
    丁家和宗家是鄰居,丁爸和宗爸還是同事。
    他們年輕的時候老是出差,所以兩家的孩子時常輪換著到對方家裏吃飯。
    有段時間,宗爸出差,宗媽要回老家照顧生病的老人,宗明哲在丁家蹭飯一個多月。
    後來原主上興趣班,路上被一個猥瑣男尾隨,嚇得不行。
    是宗明哲突然出現嗬斥對方,拉著她回家。
    當時他就像一道光,將她從困境中拉出來,所以原主漸漸喜歡上了這個鄰居哥哥。
    丁萱能理解這種“吊橋效應”,但不支持。
    這麽直接越過宗明哲找家長要錢,像在打小報告,丁萱沒覺得有什麽不好意思。
    她的態度一直都是不能欺騙我的感情,更不可以騙我的錢!
    宗明哲和他的朋友們好意思讓一個女孩子結賬,她這個苦主為啥不能理直氣壯討債?
    宗爸一看丁萱發的東西,差點兒氣死,連忙給兒子打電話。
    電話是他室友接的。
    “他喝醉了?幫我叫醒他!”
    這下,宗爸更生氣了。
    宗明哲喝得醉醺醺的,拿著手機沒說幾句,就開始狂吐。
    “宗叔,您放心,我們會照顧他的,一會兒小萱也會來,小萱您是放心的——”
    聽對方這麽說,宗爸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人家丁萱沒說謊,他們這事兒搞習慣了。
    宗明哲喝醉了喊丁萱去照顧,順便結賬,他已經成了慣犯。
    宗爸掛了電話把錢一分不少地轉給了丁萱,還跟她道歉,說自己沒教育好宗明哲。
    見她收了錢,說沒關係,宗爸才鬆了口氣。
    丁萱吃了飯手機關機,去了自習室。
    宗明哲這邊左等右等沒等到丁萱,電話也打不通。
    最後他室友不得不結賬,扶著醉醺醺的宗明哲回了寢室。
    不過,室友可不是丁萱這樣的冤大頭,在宗明哲第二天酒醒後,就把賬單給了他。
    “630?”
    宗明哲腦子還沒完全清醒,有點兒迷糊。
    “你失戀我們好心陪你,但是這錢不應該我們出吧?裏麵的大頭可都是你的酒錢——”
    一聽這個,宗明哲的臉有些泛紅,不知道是因為羞愧還是因為氣憤。
    總之,他把錢轉給了室友。
    這一次,他沒有收到鄰家妹妹準備的早餐。
    昨天喝了那麽多酒,又吐了很多,現在宗明哲肚子空蕩蕩的,胃抽搐得難受。
    “小萱,幫我買點兒吃的——”
    宗明哲發消息過去,沒想到他微信被拉黑了。
    之後打電話,電話也被拉黑,叫他直接愣在那裏。
    丁萱下課後吃完午飯回寢室,在寢室樓下看到了宗明哲。
    大概是失戀加上醉酒沒完全清醒,他身上有種不同於常人的頹廢感。
    看到丁萱,他把手裏的煙丟進了垃圾桶,走不過來。
    “你拉黑我了?為什麽?”
    宗明哲問道。
    “我不想當你的舔狗了,就是這麽簡單。”
    “舔狗?你覺得我把你當成舔狗?”
    宗明哲一臉震驚,不知道為什麽丁萱會說出這個詞。
    “難道不是嗎?或者……你把我當成了免費的丫環?”
    丁萱嗤笑一聲。
    “有事鍾無豔,無事夏迎春。”
    “宗明哲,你其實很享受對一個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自己怎麽說對方怎麽做的這種感覺吧!”
    “之前的丁萱心甘情願,現在我不樂意了。”
    丁萱認真地盯著宗明哲的眼睛。
    她的瞳孔是深棕色,這麽冷幽幽地盯著人,一絲溫情都沒有,讓宗明哲非常不適應。
    他想像以前那樣去揉丁萱的頭發。
    結果剛伸出手,少女快速後退幾步,眼裏充滿嫌棄,仿佛他是什麽肮髒的病毒。
    丁萱表示,可不就是病毒麽!
    這人從高中到研二,戀愛多次,還不知道和多少人深入交流過。
    髒兮兮的爛黃瓜不要碰她!
    “好,你很好——”
    宗明哲也來氣了。
    他不相信丁萱喜歡了自己那麽多年會突然放棄。
    “我以後不會麻煩你了。”
    宗明哲轉身就走。
    “那最好,你記得要說到做到!”
    丁萱在他身後高聲喊道。
    “男人一口唾沫一個釘,你可別打自己的臉,讓我瞧不起!”
    終於解決了這事兒,丁萱神清氣爽。
    下午沒課,她幹脆去剪了個清爽的短發,換了個形象。
    她才不要當什麽乖乖女呢!
    宗明哲沒把丁萱的話放在心上,隻覺得她是跟自己鬧脾氣。
    以他對丁萱的了解,最多五天,她就會像個小女仆一樣,對他噓寒問暖。
    這麽多年,他已經對她的性格了如指掌。
    宗明哲甚至認為他比丁萱更了解她自己。
    得知了他的想法,丁萱翻了個白眼。
    還說沒把原主當舔狗,這人心裏不是清清楚楚麽!
    正好學校有去德國當交換生的機會,丁萱提交了申請,時間是一年。
    宗明哲一直在等丁萱回頭,甚至他的室友們也打賭,賭他的小跟班什麽時候回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月,他依舊沒有看到丁萱的身影。
    “真硬氣!”
    宗明哲“嗬”了一聲。
    其他人勸他,不如這回先低頭,女孩子總是要麵子的。
    “不去。”宗明哲翻出了一張照片,“剛認識的學妹,不錯吧!”
    “我準備晚上請她吃飯看電影。”
    宗明哲是學校有名的帥哥,從來不缺桃花。
    “不愧是哲哥啊,桃花就是多,叫小弟羨慕!”
    “為什麽我媽沒給我生一張好看的臉!都怪我爸,拉低了我的顏值。”
    室友們的調侃,叫宗明哲心裏的那點兒不愉快漸漸消散。
    等他得知丁萱出國當了交換生,已經是暑假。
    “這是什麽時候的事?”
    宗明哲愣在那裏。
    他還以為暑假能看到丁萱,還準備跟她炫耀一下自己的新戀情,沒想到她就這麽走了。
    以前丁萱可是嘰嘰喳喳,什麽都會跟他說。
    這次她偷偷報名,一點風聲都沒透露。
    看來真的是長大了,生分了。
    宗明哲低垂著眼眸,濃密的睫毛在眼下打了一圈陰影。
    他忍不住自嘲,果然,沒有人會永遠堅定不移地選擇他——
    丁萱很快適應了新的學習環境,也結交了不少新朋友。
    出國前,她跟爸媽長談了一次,坦白了自己這些年對宗明哲的追逐,以及突然而來的醒悟。
    得知鄰居家小子把女兒當成丫環使喚,丁爸差點兒氣死。
    他晚上陪丁媽看電視劇的時候,學會了一個詞——“備胎”。
    一想到自己精心養育的孩子,在別人麵前那麽卑微,被當成備胎,舔狗,他就十分憤怒。
    也要不是丁媽一直勸他消消氣,丁爸早就打上門去了。
    所以,他們十分支持丁萱當交換生。
    換個環境至少能叫女兒散散心,順便忘記不開心的事情。
    私底下,丁爸和丁媽盤算了一下家裏的存款。
    兩人幹脆去新小區買了房子。
    孟母三遷,他們也要搬家,要遠離宗家人。
    既然女兒已經清醒過來,當家長的就不能給孩子拖後腿。
    等丁萱一年後交換生結束回國,家裏的新房已經交付了。
    “萱萱,你看這個房間,又大又寬敞,還朝南,這是給你的。”
    丁媽指著南向的臥室跟丁萱比劃著。
    “你喜歡什麽風格?等會兒跟設計師商量!公主房你喜不喜歡?你爸想要中式風,我覺得太老氣了……”
    外麵的太陽懶洋洋的,丁媽在身邊一直絮絮叨叨的,丁萱覺得這一刻很美好。
    “媽媽,隻要是你和爸爸選的,我都喜歡。”
    “爸爸喜歡養魚,媽媽喜歡養花。”
    “我覺得咱們家應該有一個魚缸,還需要在陽台上打造一個‘花花世界’!”
    “好!都有!”丁爸笑嗬嗬地說道。
    看到女兒神色如常,完全沒提起宗明哲,他總算是放心下來。
    宗明哲本來想找丁萱好好談一談,奈何現在的女友十分粘人。
    等他終於抽出時間,結果根本見不到丁萱人影。
    原來,丁萱在當交換生的時候發現商機,幹脆休學一年,出國做起了生意。
    但是宗明哲不知道這事兒,反而覺得丁萱是在躲著自己。
    “躲”,就說明她還是在意的,還是沒放下。
    不知道為何,宗明哲內心有些暗喜。
    他可以遊戲人間當花蝴蝶,但是內心深處還是渴望一片淨土,渴望有一個獨屬於自己,忠貞不二的港灣。
    不得不說,宗明哲身上有著男人的劣根性。
    丁萱可沒功夫搭理這人。
    她一邊做生意,一邊在這邊兒考了個學校跟著上學。
    一開始丁爸丁媽還覺得這事兒不靠譜,甚至懷疑女兒是為了躲宗明哲。
    等收到丁萱打過來的錢,後麵那麽多零,兩人嚇了一跳。
    夫妻倆一商量,幹脆跟單位請假,出國一趟。
    親眼看到丁萱在這邊開的中餐廳生意好得不得了,丁爸和丁媽終於鬆了口氣。
    “這麻婆豆腐,和國內的口味差別還是有點兒大啊……”
    丁爸在餐廳吃飯的時候點評道。
    “魚香肉絲也怪怪的,還有這個宮保雞丁,太甜了點兒——”
    “爸,這是根據老外的口味調整過的。”
    丁萱笑著解釋道。
    她有兩種菜單,一種是改良版的國際菜單,一種是原汁原味的國內菜單。
    前者針對老外,後者是給留子們準備的。
    這不,餐廳開業幾個月,名聲已經傳了出去,響徹歐洲的留子圈,不少留子跨國來吃家鄉菜。
    之前,丁家夫妻想法還比較傳統。
    女孩子,大學畢業找個穩定工作,他們再給買個車,這樣上下班方便。
    到時候女兒留在身邊,戀愛結婚時家長給把把關,掌掌眼。
    以後他們再幫小家庭一把,給小兩口帶帶孩子,這樣就挺好了。
    現在麽,二人跟著丁萱在這邊生活了十多天。
    看到她忙忙碌碌,從進貨到出餐都親自把控質量,還要趕時間去上課,夫妻倆也想開了。
    孩子開心最好!
    隻要她喜歡,做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那就沒問題!
    走的時候丁媽把銀行卡留了下來。
    “爸媽有錢,你一個人在異國他鄉,花錢的地方多,要好好照顧自己。”
    丁萱送父母到了機場,登機之前,她抱了抱他們。
    “爸爸媽媽,謝謝你們!”
    等上了飛機,丁爸狠狠地罵了宗明哲兩句。
    這個小王八蛋,明明知道丁萱喜歡他,不接受也就算了,還一直吊著她,傷了女兒的心。
    在丁爸看來,孩子休學跑到國外打拚,就是宗明哲害的。
    “好了好了——”
    丁媽拍了拍丁爸的手。
    “咱們萱萱才不是那麽兒女情長,腦子裏隻有情情愛愛的戀愛腦。”
    “你不要小看我們女兒好不好?!這事兒以後不要再提了,這個人也不值得說!”
    丁爸覺得妻子說的有道理。
    轉念,一想到在丁萱的中餐廳裏看到的外國帥哥,他又咧嘴笑了起來。
    他不介意女兒生個混血寶寶!
    多漂亮多可愛啊!
    宗明哲是在喝酒喝到胃穿孔住院的時候重生回來的。
    “小萱,我胃疼,想喝你熬的小米粥……”
    他的腦子還沒清醒,嘴已經比大腦還快地安排了任務。
    一起合租的同事不知道宗明哲口中的小萱是誰,聽他想喝粥,還是幫忙點了個外賣。
    宗明哲醒來,看到桌子上的小米粥。
    那包裝一看就是外麵餐館打包的,他忍不住皺起眉頭。
    他有胃病,丁萱不是不知道,平時她總會提前煮好醒酒湯,今天這是怎麽了?
    等看到同事,察覺自己在醫院,宗明哲終於明白自己重生了,重生在研究生剛畢業的第一年。
    這時候工作很忙,壓力很大,女友鬧分手,他陪客戶應酬喝酒到胃穿孔住院。
    當時丁萱照顧了他10天。
    這回她為什麽不在?
    等想起她已經把自己拉黑,宗明哲心裏一咯噔。
    難道丁萱提前回來了?
    前世,他求婚成功,娶到了丁萱。
    開始幾年,他們的確過了一段濃情蜜意的日子。
    可是後來,一成不變的平靜生活叫人有些膩歪。
    他在工作應酬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十分優秀的女客戶,思想開了小差。
    他哪裏知道妻子會那麽決絕地離婚,還帶走了孩子,丟下他一個人在冷冰冰的家裏。
    那種天塌的絕望,就像當初他突然得知自己不是宗家爸媽親生的,而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棄嬰時一模一樣。
    宗明哲發誓,他真的沒有出軌,沒有做對不起丁萱的事情!
    離婚那天從民政局裏出來,他就後悔了。
    這輩子,不會有人像丁萱那樣堅定不移地支持他,等待他那麽多年,對他那麽包容。
    可惜曾經那份真摯的感情他沒有珍惜,直到丁萱帶著孩子離開後,宗明哲才後悔莫及。
    最後他也因為心情鬱悶,過度酗酒,死在家裏。
    宗明哲沒想到這回丁萱主動地遠離了他。
    他的心口突然悶疼得厲害。
    如果說女人是男人的肋骨,那麽他的肋骨一定是丁萱。
    “我要快點好起來,要找到她!”
    宗明哲出院後回了一趟老家。
    他上門拜訪丁爸丁媽,想打聽她的下落,結果被嚴詞拒絕。
    丁媽追的劇很與時俱進,導致陪她一起看劇的丁爸最近學會了一個新詞,“追妻火葬場”。
    呸呸呸!
    狗男人,不是好東西!
    兩人十分不留情麵,明擺著說他是情場浪子,要他離丁萱遠一點。
    宗明哲苦笑,隻能自己想辦法找丁萱。
    不過,還沒等他找到,丁萱已經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一個來德留學的金發碧眼北歐帥哥。
    這人叫本傑明,沉迷中國菜和中國文化。
    一次晚會上,本傑明對彈琵琶的丁萱一見鍾情。
    他一有空就跑中餐廳,後來幹脆來這裏兼職,說是“近水樓台先得月”。
    丁萱從不委屈自己。
    兩人交往了一年,她答應了對方的求婚。
    她對本傑明唯一的要求是,花期盡量停留的長一些。
    畢竟老外不管男女,花期都很短。
    丁萱可不喜歡胡子拉碴的家夥,她承認自己是個淺薄隻看臉的女人。
    他們分別在兩地舉辦了婚禮。
    既然回國,自然要辦中式婚禮。
    丁萱穿著自己設計的漢服,婚禮現場本傑明也入鄉隨俗,給丁爸丁媽敬茶。
    “爸爸,媽媽,請喝茶——”
    等宗明哲得知消息趕來,丁萱和本傑明正在司儀的主持下交換戒指。
    “我反——”
    他還沒來得及提出反對,就被人捂著嘴帶了出去。
    丁萱才不想自己人生最重要的婚禮被什麽不三不四的人打斷。
    真以為自己是搶婚的王子呢?
    一直等到婚宴結束,丁萱才特地過來見了宗明哲一麵。
    “別打擾我的生活,也別說愛,你根本配不上我!”
    丁萱眼裏的厭惡,深深地刺激了宗明哲。
    她果然提前重生了!
    “小萱,你對我真的……一點兒感情都沒有了嗎?”
    此時一種前所未有的無力感,侵蝕著宗明哲的心髒。
    “沒有。”
    丁萱像個無動於衷的機器人,說著最冷漠紮心的話。
    “小萱,我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情,你相信我!”
    宗明哲還想解釋,被丁萱打斷。
    “宗明哲,不是隻有肉體上發生關係才叫出軌,精神的遊離也是背叛。”
    “你給了別人靠近你的機會,也不斷地為自己踩紅線找借口,所以別在這裏解釋了,你並不無辜。”
    “你現在這個樣子真的很叫人惡心。”
    丁萱走的很決絕,留下宗明哲悔恨不已。
    他不相信丁萱愛了自己那麽多年,會這麽無情。
    在丁萱和丈夫出國,繼續經營中餐廳後,宗明哲辭職追了出去。
    他在當地找了個工作,把自己變成了“望妻石”。
    宗明哲想像當初丁萱守著自己一樣,守著她,希望她哪天能回心轉意。
    見他這樣,丁萱幹脆給他丟了一張效果加倍的“忽視符”。
    以後,每個人都會自動忽略這個人。
    哪怕宗明哲就站在旁邊,大家也會無視他的存在。
    他就像個邊緣人,不管是同事,鄰居,甚至大街上遇到的陌生人,沒有一個會注意宗明哲。
    人是群居的社會性動物。
    宗明哲在這種完全被當成空氣的環境中生活了不到半年就要崩潰了。
    精神上的孤獨寂寞是言語難以形容的,更別提還有丁萱的幸福生活作對比。
    他熬不下去了。
    “小萱,以前是我錯了,對不起,我不會再來糾纏你了。”
    宗明哲來中餐廳跟丁萱說再見。
    長時間的失眠加上抑鬱,叫他暴瘦20多斤。
    丁萱和他擦肩而過,根本沒理會他。
    宗明哲苦笑,轉身離開。
    回國後他的狀態好了很多,熟悉的環境,熟悉的生活圈。
    加上那種被人忽視的感覺消失,宗明哲漸漸恢複了人氣。
    不過,大概是受那半年生活的影響,他現在變得修身養性,清心寡欲,生活習慣越發像個老年人。
    至於戀愛結婚,他根本沒興趣。
    他已經弄丟了最愛的人,就別耽誤其他女孩兒了。
    丁萱抽空回國,把休學辦成了退學。
    反正已經拿到國外大學的學位證,文憑現在對她而言已經不重要了。
    她和本傑明婚後第三年,生了一對龍鳳胎寶寶。
    小家夥們長得像天使一樣漂亮可愛,可把丁爸和丁媽高興壞了。
    兩人一退休,馬上飛過來和女兒女婿團聚。
    丁萱在郊區買了有花園的房子,丁爸丁媽的種菜基因覺醒,還經常給中餐廳提供新鮮蔬菜。
    一天,上小學的龍鳳胎放學回來,一人拿著一朵嬌豔的黃玫瑰。
    “媽媽,街上有一個奇怪的叔叔,給每一個路過的人發了一朵黃玫瑰,我的這朵最大最美!”
    女兒第一時間把玫瑰花送給了丁萱。
    “不對!我的才是最美的!”
    兒子舉起玫瑰花,非要和姐姐爭。
    “媽媽,黃玫瑰的花語不是道歉嗎?那個人想跟誰道歉?為什麽不當麵去說?”
    “看他的樣子,是中國人。難道這就是爸爸說的,中國人做事最含蓄了?”
    兩個孩子嘰嘰喳喳,像揣了一肚子問題似的,吵得人頭疼。
    丁萱早就知道那人是宗明哲。
    不過,她根本沒有理會。
    對付這兩隻吵鬧的小麻雀最好的辦法是美食。
    “今天晚上有番茄燉牛腩喔——”
    “好耶!我要拌飯!”“我要拌麵!”
    “我去洗手!”“我也要洗手!你別搶我的台詞——”
    日子就這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