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再獲野味,吳子峰決定去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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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本錢不多,去縣城開店明顯是不夠的。
    掙錢隻能一步一步來,先在鎮上落穩腳跟再說。眼下改革開放才開始,自己還有大把的時間積累第一桶金。
    “記得是記得,問題是老四你那麽急著開鋪子幹啥?咱們擺攤不是挺好嗎?每天都能賣不少肉出去。之前你說一個人拿包塘的錢我還不信,但是現在就信了。”
    在二哥吳安峰看來,賣肉的這件事就很不錯。
    賺得多不說,時間也不是很長。
    所以吳子峰打算開店的事情,他早已經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我說二哥,你是嫌錢賺得多麽?還是你不打算找對象了?沒錢人家跟你喝西北風?不掙錢,天上又不會掉錢…………”
    吳子峰搖了搖頭,二哥跟著自己擺攤賣肉賣雜碎湯,主要還是為了還那五百塊錢,要不然的話也不會那麽賣力。
    二哥的想法很簡單,不想多花費時間去想一些不現實的東西,思想覺悟自然不可能跟得上自己的節奏。
    “再說了,二哥,我還想趁著過年這段時間吳橋鎮的廟會,把包塘的本錢掙回來咧!”
    如今開店可不像後世,要注重裝修,還得注重檔次。
    隻要有個鋪子,衛生搞好一點,有幾張桌子就可以把雜碎湯的店給開起來。
    現成的爐灶,隻需要多加點碗筷就可以了。
    這段時間黑市賣雜碎湯賣的很好,基本上每天都賣空了。
    物質匱乏的年代,能有個味道不錯的東西出現,自然是能夠吸引人的。
    “老四,你可別吹牛。就過個年,廟會不過十天,你確定能掙那麽多錢?”
    二哥吳安峰不敢相信,包塘得要不少錢,十天時間就掙回來,這錢哪有那麽好掙?
    吳橋鎮每年從正月初三開始到正月十二,十天時間,是城隍廟的廟會。
    這十天的時間裏,會有縣裏的戲班子過來紮台唱戲,也會有趕猴兒的,有耍雜技的,有賣東西的,賣吃的,小玩具啥的,應有盡有。
    人多是不假,但是掙錢有那麽容易麽?
    “不信你看著就行,我先跟你吱個聲。嘿嘿,我今天得去一趟誌武哥那邊,答應跟他上山收套子。這邊你收拾好,早些去街上買點蔬菜,跟前天的量差不多就可以了。如果我晚上沒回,攤子你看著去賣就行。”
    昨天吳家祭祖,停了一天沒有出攤,今天肯定是要出攤的。
    交給二哥的事情不少,吳子峰自己自然也不會閑著。
    今天是孫誌武約定好收野味的日子,時間還早騎車得早點過去。
    板車前兩天就還人家了,現在自己用的板車是花了八十多塊錢找村裏的周木匠現做的。
    跟李雪蘭交代一聲後,吳子峰騎著車出門去了。
    ................
    白水村,孫誌武家。
    上山之後一頓忙活很快就到了中午,今天的收獲比上次還要多很多。
    從山上回來後孫誌武挑了一隻山雞一隻野兔處理了,做了兩個好菜招待吳子峰。
    “子峰,今天收獲不少,這麽多野味你真的能全部收走麽!?”
    孫誌武夾了一塊兔肉放到吳子峰的碗裏,小心問道。
    現在的吳子峰,在孫誌武看來就是活財神,僅僅一次跑山,孫誌武就把三個孩子明年的學費給掙出來了。
    今天從山上獵到的野味更多,堂屋裏野味放了一地。
    躺著兩頭野豬小的都有一百七八十斤,大的近兩百斤。一隻獐子,也有四五十斤重,山雞野兔有十來隻。
    之前那次孫誌武知道吳子峰是有客戶定下來了,但是這一回多了那麽多,孫誌武擔心吳子峰吃不下來。
    “誌武哥,放心,這些東西老弟照單全收!”
    喝了一口虎骨酒,吳子峰整個身子骨都是暖洋洋的,舒服極了。
    吳子峰嘴巴裏話說得很是輕巧,其實自從上次給長豐酒廠送完那次野味之後,最近這幾天的時間,酒廠裏沒有說再要野味了。
    所以,這麽多的野味光是靠著酒廠買肯定是不行的,還得開拓新的客源才行。
    再有錢,也不可能天天吃野味不是?
    而且,酒廠采購野味要公家報銷。
    長豐酒廠沒有客商過來,誰都不敢花那麽多錢買回來吃。
    要是被廠裏的人告發了,誰也兜不住。
    對於眼下的情況,吳子峰有些難搞,但是臉上沒有表現出來。
    說難其實也不難,隻要把銷路鋪開了,這事情就變得簡單了許多。
    兩個事,第一件事就是野味如何處理。孫誌武三到四天的時間就去一趟山裏麵,雖說第二次打到的東西沒有第一次多,但是也有不少。
    野味大多數都是死的,要趕著時間賣掉才行。即便是冬天,時間一久馬上就會變質發臭。
    吳橋鎮就這麽大,有錢的人不多,政府財政經濟本來就困難,要是後世就好,公家請客桌子上天上飛的山裏跑的,水裏遊的都得搞齊全才算檔次。現在到處都是清水衙門,還想著去下麵村裏檢查吃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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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南岩縣,對!還得去縣城才行!
    縣城有大飯店,比國營飯店大得多,而且還不止一家,有一二十家。
    而且有好幾家賣的菜也都是上檔次的菜,其中就有些菜是野味。
    隻要去縣城把那幾家飯店的野味供貨渠道打開了,光是孫誌武打的這些東西肯定還不夠賣。
    眼下八一年底,《野生動物保護法》是到八八年才開始頒布,到八八年的時候才有非法售賣野生動物這麽一說。
    所以最大的好處就是鑽了法律的空子,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售賣獵到的野生動物。野味可以光明正大的賣,隻要不坑人,一般不會有人管的,也算不上投機倒把。
    吳橋鎮沒人固定收購,但是縣城有,而且還有幾家。
    這個門路自然也是能幹幾年的,野味講究快進快出。縣城裏麵收購商收過去都是冰凍之後往市裏或者其他地方送,存放的時間就久很多,吳子峰沒有冷凍設備自然是幹不了這個的。
    再說了,這門營生,他也沒打算幹多久,先掙一筆錢再說,自己不幹了到時候可以找人來幹就行,無非是花點錢請人而已。
    早上獵到的野味冬天也就兩三天時間必須得賣出去,夏天的話當天就得處理。隻要時間把控得當,操作性還是很強的。
    鎮上的鋪子要開,縣城也得租一個地方存放售賣野味才行。
    而且眼下來說,後者更重要,而且更急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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