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截和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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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之所以這麽問是有原因的。
    書中寫到過,宋承誌將一百元的彩禮交給了丈母娘。
    原主母親樂嗬嗬地把錢藏好,打算將來留給小兒子辦工作、娶媳婦兒用,結果卻被嘴甜的小女兒給分批分次地騙走。
    總之,原主是一分錢也沒撈著。
    這回換成了黃景行,彩禮錢更多,像這種水靈靈的大虧江瀾絕對不吃,所以她一上車就打算先截胡。
    黃景行看了她好幾眼,心道果然跟大隊長說得一樣直爽。
    “彩禮我準備了三百,三轉一響是我爸媽提前就準備好的,床單被褥都是新買的,我還根據大隊長的描述給你買了三套成品衣褲,如果尺寸不合適可以回去換,等下拜訪你家的禮品都在後麵,你看看還缺什麽,稍後到了梅江我立馬補充。”
    “很好,你考慮得很周到。”
    江瀾的讚賞有一股首長味,接著她朝左邊伸出小手。
    “你把彩禮錢直接給我吧,我媽和我妹她們有禮品就夠了。”
    當下這個年代,靠嫁閨女來養兒子的家庭比比皆是。
    黃景行是個聰明人,一聽就明白是怎麽回事。
    他二話不說,一手把著方向盤,一手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來一遝大團結,擱在江瀾的手心裏。
    “你還有什麽想問的嗎?”
    “呸,”江瀾正在美滋滋地蘸唾沫數錢,抽空擠出一個字,“有,還很多。”
    一直等到她數完並放進口袋裏,期間黃景行都在安靜地開車。
    江瀾思考她應該先問什麽。
    “你之前談過對象嗎?有幾個?為什麽都沒成?”
    “我沒有談過正式的對象,但在最近的兩個月裏倒是相過三個,她們都不能接受我要領養孩子的這個條件。”
    嘖嘖,我居然還是他的初戀。
    江瀾收回放肆的眼神,思維開始變得跳躍。
    “那你打女人嗎?跟你結婚以後是要隨軍的吧?是住在那種部隊大院裏嗎?正常知青回城,組織是會安排工作的,部隊不會再把我安排到農場之類的地方去吧?”
    她可不想種地,更不想和再和糞便打交道,不然還不如就留在莫爾嘎村當知青呢。
    黃景行打了一把方向盤,“我打人不分性別,隻分性質,像女罪犯,女間諜,我一律照打不誤,絕不手軟。”
    “婚後是要隨軍的,住房申請我已經打好了,是選帶院子的平房還是選兩室一廳的筒子樓,這個你說了算。不過在外麵住沒有食堂,一日三餐都得自己動手解決才行。”
    “軍區確實有農場和養殖場,但有專門的戰士負責,像你這樣的家屬,通常會被安排在附屬醫院或者軍區幼兒園等等。”
    他回答得一板一眼,邏輯清晰,雖然語氣略顯生硬,聽起來像是在作報告,但卻讓他的軍人形象看上去更為鮮明。
    江瀾聽著有趣,眼睛彎了彎,“我這樣是什麽樣的?”
    黃景行笑了一下,“年輕且念過書的。”
    也不怪他非要強調一下。
    在這個時代,有很多上了年紀的軍人妻子都是文盲。
    凡是讀過高中的人,都是文化人。
    凡是讀過高中的女人,就更會被人高看一眼。
    從來沒處過對象的黃景行被江瀾這一笑晃了一下眼,頓時從臉一直紅到了耳朵根,心說她笑起來可真好看。
    “你對未來妻子有什麽要求?”
    “你是說對你嗎?”
    “不一定,要看你的要求我能不能達到。”
    “對孩子好,有上進心就行。”
    對於他的回答,江瀾還是很滿意的,這說明他有責任心。
    不過她也有一個疑惑,“你似乎特別在意這個孩子,我能問問你非要領養她的理由嗎?”
    黃景行的眼神黯淡下來,“因為她爸是為了救我才犧牲的。”
    1970年,梅江發生洪災。
    他在救一個老婆婆時由於體力不支,幾乎嗆死在水裏。
    就在千鈞一發之際,是戰友王大壯遊過來將他拖到岸上,可自己卻被湍急的洪流衝走,再也沒能回來。
    孩子是在他犧牲幾個月後才出生的,一直由農村的奶奶撫養。
    兩個月前,奶奶病逝,她隻能跟著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但叔叔自己也有五個兒子要養,日子實在艱難,不得已隻能向部隊救助,黃景行得知後立即決定收養。
    依照我國的法律,單身男性是不能領養孩子的。
    於是他開始托人張羅相親,可他周邊的環境注定他見的都是幹部子女,以人家的條件,根本沒必要嫁給他當後媽。
    後來還是政委的愛人提議,不如找個想要回城的知青。
    隻有雙方利益均衡,才能達成目的一致。
    於是,她親自出馬聯係了她的遠房表妹,也就是莫爾嘎村的婦女大隊長,求她幫忙挑個模樣周正的,想不到她還真辦成了。
    “原來是這樣,”江瀾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那我也有幾個要求,你同意咱們就結婚,不同意可以再把我送回莫爾嘎村。”
    結婚倆字從一個黃花大閨女的嘴裏說出來,半點兒不帶扭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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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景行已經了解她的直爽,現在更想聽聽她還能說出些什麽。
    “第一,以後我工作上的事你不能插手,我有自己的計劃,你可以提建議,但我未必采納。”
    “同意。”
    “第二,我們結婚以後,無論任何情況你都不能對我動手。咱們先小人,後君子,你要是敢動我一下我立刻走,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情節嚴重的話,我還會讓你身敗名裂,說到做到。”
    黃景行一秒都沒猶豫,“同意。”
    “第三,以後我教育孩子時你不能插嘴,不能拉偏架,更不能在旁邊說我,如果你信不過我,那就幹脆不要結婚。”
    “我相信你。”
    黃景行並不是為了哄她高興才這麽說。
    江瀾性格直爽,不喜歡藏著掖著,願意有話擺在明麵上說。
    往往像她這種人,生氣了也喜歡明刀明槍地幹一仗,不會趁著他不在家時,把怨氣偷偷撒在孩子身上。
    隻要能做到這點他就已經滿足了,至於江瀾身上的其他優點都算額外贈送。
    汽車在土路上又飛奔了十幾分鍾才正式進入市區。
    梅江是省會城市,各個方麵都比省內的其他地方要好。
    七十年代的省城在江瀾眼裏處處都透著新鮮。
    街上基本沒有叫賣的商販,也沒有私家車,隻有紅白或紅藍相交的老式公交車,就連叮叮當當地自行車也沒有幾輛。
    街上的行人都很樸素,無論是衣服或發型,款式都差不多。
    像這樣的畫麵,她以前隻在電視劇裏看到過,想不到今天能有機會來個沉浸式體驗。
    江家住在梅江市區偏東,第三機床廠的家屬區。
    那一帶全是小鬼子們留下的平房,又多又密,倒是結實,不住這的人進來通常很容易迷路。
    拐彎抹角,抹角拐彎。
    黃景行在江瀾的指揮下,終於將吉普車停在了一個東西朝向的胡同口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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