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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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木偶斷了線會怎樣?你以為它將不被控製,獲得自由,但現實是它會被當作垃圾扔掉。而我就是那個木偶,我被我的父親扔掉了。”
“我沒有跟任何人發生過關係,清者自清。我不知道自己肚子裏的是什麽,我把它當作一種‘病’。”
“我已經被關在這個石室裏很長時間了,早已失去了時間的概念。我能感覺到自己清醒的時候越來越少,隻有一個本一支筆伴著我,唯一能見到的人是給我送飯的老頭。”
“海深萬丈終有底,人心五寸摸不清。每次吃完飯我都會陷入昏睡,是那個老頭在飯裏下了藥,他要害我!”
“誰來救救我,我真的快堅持不住了……外麵還有人記得我嗎?還有人在找我嗎?”
“我的肚子越來越大了,老頭卻不再給我送飯,是因為我不需要了嗎?”
“石室裏多了一副漆黑的棺材,裏麵鋪滿了盛開的菊花,我知道那是我最後的歸宿。”
“我身陷煉獄留下這份記錄,沒有什麽特殊的目的,隻是希望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在意我的人不要哭泣。”
“我的生命在十八歲畫上了休止符,我還欠我最好的朋友一個約定。對不起,我空空如也的無名指將永遠等待著你親手做出的戒指,但你不要再等我了,我回不去了。”
“那個陪伴我長大的小男孩兒啊,我會一直記得你,永不忘記。”
……
吳歌將紙鶴一一展開,默默讀著紙上的字,麵色沉鬱。
一旁的解榭正坐在宿管大爺的床上,一臉不滿的瞪著全神貫注的吳歌。他的右手手腕被一副紅色的手銬拷在床欄杆上,簡直羞恥度爆表!
他試圖反抗過,可當他看到吳歌身後緩緩現身的古裝男鬼時,立刻明智的選擇了閉嘴。
但慘無人道的折磨才剛剛開始,該死的吳歌竟然讓男鬼變成了一副手銬,把他拷在了床上,這擱誰誰敢動?
人幹事兒?!
就在解榭努力用怨念殺死吳歌的時候,走廊上突然傳來了腳步聲,驚得他一躍而起。
“吳歌快走,方大爺回來了!”
“不怕,動起手來我是他大爺。”吳歌穩如老狗,繼續翻看著剩下的紙鶴。
解榭垂頭喪氣的坐回床上,他本來還想借此機會讓對方打開手銬好趁機逃脫呢,結果計劃泡湯。
少年望著腳下的水泥地,一時間有些出神。他今年十八了,已經是個成年人,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過分吧?
他想過平凡人的平凡生活,遠離這些神啊鬼的,可他連平凡生活的尾巴都沒看到。
想到這兒他更頹喪了,不由得輕歎了口氣。
原本低著頭的吳歌突然抬起頭瞟了少年一眼,能距離這麽遠就聽到人的腳步聲,這孩子應該也是個練家子。
之前沒有反抗,可能是摸不清她的深淺,懂得藏拙,心性倒是不錯。
又過了一會兒,開門的聲音響起,方正逆著光站在門口,平靜的問道:“都看完了嗎?”
“差不多了。”吳歌將拆開後的紅紙一張張摞在一起,工工整整的放回了箱子裏。
“看完了就再聽我講個故事吧。”
在那個特定的時間點遇到她,對我來說是致命的。
父親去世,所有人都對我避之不及,而她就是在這個時候光明正大的闖進了我的生命裏。
她和她的家人剛搬到這裏,我還記得第一次見麵時,她背著小她兩歲的妹妹,跑到大野地裏打豬草。
她的臉被曬得跟紅蘋果一樣,她妹妹鼻孔下掛著兩條小溪;她一笑跟油畫似的,她妹妹一笑跟笑話似的。
小時候的我覺得她長得像西施,而造成這種錯覺的原因都要歸結於她背上的“同行”襯托。
白天她打她的豬草,我撿我的破爛。一到晚上,她就會抓螢火蟲給我照明,我給她讀我新撿來的書,螢螢之光將我們的童年照亮。
歲月靜靜流淌,兩個人慢慢長大,活兒幹得越發得心應手,空閑的時間多了,我們就開始琢磨新的花樣兒。
她先教我用草編螞蚱,然後是小兔子、小雞、小狗……最後我們開始大膽創造,編出來的東西比四不像還四不像,畫風逐漸從潦草走向生草,又從生草走向我艸……
我們笑作一團,越離譜我們笑得越歡。笑累了的她順手拽下一根狗尾巴草,編了個戒指戴在手上。
我看著喜歡,便說道:“給我也編一個。”
“不要!”她突然雙頰緋紅,“戒指是不能隨便給人戴的。”
我那時還不太明白,隻覺心跳得有些快,她的眼睛還沒掉轉過來望我,隻起了一個勢,我就驚亂的如同一隻聽到彈弓弦子響的小雀了。
我考上師範學校的時候,特意帶著錄取通知書去找她慶祝,她笑得比我還開心。
我斥巨資買了兩瓶橘子汽水,打開了撿來後修好的電視,一邊看著電視一邊手搖發電。
等電視劇裏的男女主都結婚生娃了,電視外的我還在傻不愣登的搖發電機,明明一肚子的話,卻憋不出一個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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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的話,我爸肯定會要很多彩禮。”
“嗯,我攢著呢。”說完我連脖子都紅透了。
我偷偷看她,她正抿著嘴輕笑,溫柔泄出了眼睛,那一刻我好像聽到了雷雨過後花開的聲音,世界安寧,我心寧靜。
我常常在日後閉上眼睛,回憶這些瞬間,內心湧動的情感仍會強烈的讓我難以承受。
哪怕多年後,我仍會覺得我的人生在遇見她的那一刻重新開始。為了她,我有了走向光明的熱望。
可現實又再次將我徹底打回原形。
當我看到母親被水泡白的屍體時,我還是不敢相信我唯一的親人會以這種方式離開我。
更不敢想象她離開的理由。
就在我還沉浸於喪母的悲痛中時,我聽到了她的噩耗。
果然草繩專挑細處斷,厄運隻找苦命人。若是我早些知道這一世如此疾苦,又何苦來這世間走一遭。
我咬牙聽著那些烏合之眾抹黑她的清白,敗壞她的名聲,雖然氣得渾身發抖,卻隻能憋著一言不發。
因為他們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孩子他爹,這個時候我若跳出來隻會添亂。
有些人就是如此,隻會站在最高處批判世俗,手握一把瓜子,“哢嚓”一聲,嗑碎別人的一生。
我沒空爭口舌之快,眼下之急是要把被掃地出門的她找回來。
可我再也帶不回鮮活的她了,她的音容笑貌永遠的留在了1985年。
兩年後,在她長眠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學校。我來到這所學校當保安,守著這幫孩子和地下長眠的她。
後來我的身體每況愈下,就轉行當了宿管。也挺好,她就在我的“樓下”。
我就這樣守著她的墓守了十八年,就像在守著一個永遠活不過來的願望。我期待著一個奇跡,這期待像一團火,焦灼著我的靈魂半夢半醒。
通過她留下來的日記,我知道了她的死因,暗中謀劃著複仇。我將日記本一頁頁撕下來,疊成千紙鶴放進了箱子裏,變成了背在身上的執念。
突然有一天,她一襲紅裙出現在了我麵前,也不說話。我分不清她是執念所化,還是真的她。不過無所謂了,我寧願飲鳩止渴。
當那一對狗男女再一次出現在學校附近的時候,我知道複仇的時機到了。
李峰什麽都不知道,但他願意幫我。我本來隻想引起警方的注意,卻沒想到驚動了某些神秘勢力。不過沒關係,將死之人沒什麽可怕的。
在我人生中的第一個十八年,我失去了親情和愛情。如今又一個十八年過去了,我要去尋找曾經丟失的東西。
祝我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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