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想要向上爬,就得放棄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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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想想,仔細想想。”
林一凡的價值實在太大了,隻要還有一絲可能性,鍾豔都不願意放棄。
葉雨菡自然明白將林一凡挽回後,能帶來的巨大利益。
皺眉想著自己和林一凡戀愛時的點點滴滴。
沒有異常啊!
這麽多年都這樣!
林一凡從來都沒跟她表達過不滿。
任打任罵,任勞任怨。
分手前的林一凡,絕對是舔狗界的標杆。
到底哪出了問題?
“好懷念以前的你啊!”
想著想著,葉雨菡突然雙眼濕潤,竟然輕聲啜泣了起來。
以前的林一凡對她無微不至的嗬護。
現在的林一凡對她卻是棄之如敝履。
兩者之間的巨大反差,讓她覺得很委屈。
“別哭了,你到底想到沒?”
鍾豔現在可沒耐心管葉雨菡的心情,林一凡這塊璞玉已經發光了!
再不快點想辦法挽回,哪天就要被狐狸精勾搭走。
到時候,損失就大了去了!
“我真不知道。”
葉雨菡雙手抱頭,抓著自己的頭發,委屈道:“他以前連想跟我那啥,都能因為我一句怕疼,就不碰我了。”
鍾豔難以置信道:“你跟他談了兩年,他沒碰過你?”
葉雨菡搖了搖頭,“那一次過後,他就沒再提過了。”
鍾豔一時無言。
談了兩年戀愛,花了人家二十多萬,結果還不讓人碰!
心裏隻把林一凡當舔狗,麵上卻以戀愛的名義,讓林一凡供養,吸林一凡的血!
換做她是林一凡,早就讓葉雨菡有多遠滾多遠了!
這樣的日子,林一凡竟然過了兩年!
鍾豔覺得自己明白原因所在了。
林一凡肯定是因為某個契機,明白了葉雨菡幹的事情,對他來說是多麽惡劣。
愛之深,恨之切。
明白過來後,以前愛葉雨菡有多深,現在就有多恨!
鍾豔看著委屈巴巴的葉雨菡,說實話,即使同為女人,她此刻也很想扇一巴掌到葉雨菡臉上。
你多少給人家一點甜頭啊!
不然人家怎麽堅持的下去?
雖然堅持了兩年也確實很牛了。
甜頭?
對啊,甜頭!
鍾豔雙眼瞬間放光,她想到該怎麽挽回林一凡了。
林一凡當了兩年任勞任怨的舔狗,為的不就是抱得美人歸嗎?
她就不信林一凡能甘心自己付出了兩年的努力,卻什麽都沒換回來。
如果他曾經渴求不可得的東西,出現在他家床上,他會無動於衷?
“林一凡他家,你進的去嗎?”鍾豔正聲問道。
“我知道他家密碼。”
葉雨菡不明白鍾豔問這個幹嘛。
“進入這個圈子,想要獲得向上爬的資本,有些時候就得放棄一些東西。”
“與其選一個不喜歡的男人,還不如找一個看的順眼的。”
“林一凡年輕有為,長的還帥,以前還是你男朋友。”
“我覺得他是個很合適的對象。”
鍾豔說完,就靜靜的看著葉雨菡,等待她做出決定。
葉雨菡不是傻子,她聽得懂鍾豔的話。
沉默了幾秒後,她點了點頭。
……
“表情再俏皮一點。”
“屁股再往上翹一點。”
“跟著我做。”
“唉,對對對,就這樣。”
林心怡怎麽都沒想到,自己竟然會有一天,跟著一位作曲人學跳舞!
《愛你》的錄音結束後,林一凡說他來搞定編舞。
她原以為林一凡是在開玩笑,從沒聽說過哪位作曲人連編舞都包的。
可林一凡竟然真的自編了舞蹈。
簡單易學,嬌俏可愛。
讓負責培訓舞蹈的老師,都自慚形穢,放棄了自己的編舞,讓她照著林一凡的編舞學。
這人怎麽什麽都會?
“很好,你基本掌握精髓了。”
林一凡非常滿意林心怡的學習進度,“你們再練幾遍,練熟後,晚上帶上家夥,直接去商業街路演。”
“一凡,路演恐怕有些麻煩。”蘇懷明搖頭說道。
林一凡不明所以。
設備都是現成的,伴舞也有那些練習生,怎麽就麻煩了?
“東海適合路演的地方,現在幾乎全天都有藝人在演出。”
“我們想占個好位置,恐怕得連夜去等,還不一定能等到。”
小虎隊通過在音源發布前路演,積聚超高人氣。
在音源正式發布時,以絕對優勢拿下日榜第一,周榜第一,暫居月榜第三的事跡。
在整個行業內,可以說是人盡皆知。
目前看情況,在本月結束後,掉出月榜前五的可能性很小。
大家都不是傻子。
見到這樣做帶來的巨大效益後,紛紛效仿。
現在的東海,隻要人流量稍大一點的地方,都有藝人在路演,期待著能複製一次小虎隊的成功。
可以說,現在的東海,處處都是舞台。
到處都有人在高歌,到處都有人在跳舞。
有些熱門地點,藝人寸步不讓,互相緊挨著,你音響的聲音壓過我,我就開更大的聲音,幾乎就跟噪音沒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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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甚至已經影響到百姓的正常生產生活。
“目前網絡上,已經開始出現批評抵製的聲音。”
林一凡雙手抱胸,無奈的搖頭歎氣。
他真沒想到局勢會往這個方向發展,公家相關部門的投訴電話,估計都要被打爆了,專項整頓行動肯定已經在醞釀中。
現在再讓林心怡去路演,恐怕會撞到刀口上。
好好的一個宣傳渠道,硬是被同行給衝爛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大家一起倒黴。
林一凡擺了擺手,無奈說道:“路演取消。”
“不用取消。”
蘇懷明笑道:“我可以聯係宏達綜合商城,借用他們的場地。”
宏達商城是東海最大的城市綜合體,每天人流量巨大。
被宏達商城邀請商演,可是每位歌手的夢想之一。
不僅錢賺的多,也是對歌手人氣和業內地位的肯定。
林心怡一個還未出道的新人歌手,哪有資格上人家的舞台。
“他們會同意?”
“我給錢啊。”
“啊?”
好吧。
鈔能力加持,確實無往不利。
林一凡還是第一次聽說歌手去演出,不賺錢還倒貼錢的。
蘇懷明也算是開創業內先河了。
不過這也算合乎情理,沒啥不對的地方。
本來林心怡就沒資格去宏達演出,硬要上,肯定就得付出代價。
這個代價隻是出一些錢,算是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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