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打出第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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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真…這麽絕?”
    蘇懷明表情猶豫,因為林一凡剛才的提議。
    禁止所有出走其它公司的歌手,演唱在星光娛樂供職期間,發布的歌曲。
    這件事完全可以操作,因為那些歌的版權,本來就在星光娛樂手裏。
    說禁就禁,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不會受任何人的掣肘。
    但這是兩敗俱傷的事情。
    歌是歌手唱火的,已經和歌手強綁定,打上了歌手的個人標簽。
    禁止他們演唱後,歌也廢了,讓其他人翻唱再火一次的可能性,比彩票中頭獎的概率還低。
    繼續讓他們唱,星光娛樂還可以收商演分成,一年下來,也不是筆小數目。
    如果林一凡沒有醒來,單靠這筆收入,星光娛樂也能吃很久,不用擔心倒閉。
    禁了怪可惜的。
    “是他們先自絕於我們!”
    林一凡冷冷說道:“我寧願那些歌留在曲庫落灰,也不要讓他們再用我的歌,賺一分錢!”
    這是他打出的第一個拳頭!
    力度必須要到位!
    歌手無法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這個力度,林一凡相信絕對到位,足以讓那些人心痛欲裂。
    至於少賺的那些歌曲商演分成……千金難買哥開心!
    “行吧。”
    蘇懷明點了點頭,扭頭吩咐小忠去給那些跳槽的歌手發通知,禁止他們再演唱相關歌曲,否則將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
    天塌了!
    林心怡腦子裏,現在隻有這三個字,在不斷盤旋。
    星光娛樂竟然禁止她演唱自己的歌!
    他們怎麽可以這樣?
    “你去聯係一下,我願意提高商演分成!”林心怡驚恐不已的說道。
    她現在最重要的收入,就是之前林一凡給她寫的那些歌的商演報酬。
    禁止她唱那些歌,在新歌出來之前,她幾乎要陷入沒有收入的狀態。
    而且,那些歌也是她維持人氣的重要基礎。
    “沒用,我在接到禁唱通知的時候就聯係過了,他們不要一分錢,就是奔著和我們兩敗俱傷來的。”經紀人臉色頹敗的說道。
    歌曲的版權,是娛樂公司限製歌手跳槽的重要把柄之一。
    但一般時候,不會用禁唱這種酷烈的手段。
    畢竟歌手就算跳槽到其它公司,隻要演唱這些歌,該分給老東家的錢,還是一分也少不了。
    跟什麽過不去,也不能跟錢過不去。
    歌壇內,被老東家禁唱的歌手,一隻手數的過來。
    但現在,將兩手兩腳都數不過來了。
    星光娛樂的禁唱要求,並不是隻針對林心怡,而是從星光娛樂跳槽到其它公司的所有歌手。
    這是真正的損人不利己!
    林心怡等人失去了最重要的收入來源,星光娛樂也會因此,一年損失至少數千萬的歌曲商演分成。
    林心怡等人在跳槽的時候,壓根就沒想到過自己會被禁唱。
    因為這就不是一家合格的商業公司,能幹出來的事情!
    跳槽了還幫星光娛樂繼續賺錢,星光娛樂有什麽理由拒絕?
    他們認為完全沒必要擔心這些。
    偏偏最不需要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我買版權,不管多少錢,隻要我出的起,我一定給。”林心怡說道。
    “我都問過了。”
    經紀人搖頭說道:“蘇總的原話,寧願讓那些歌扔在曲庫裏落灰,也不想再見到你,還有其他出走的歌手,再靠那些歌,賺到一分錢!”
    林心怡臉上湧起一股不正常的紅暈。
    有必要恨到連她掙的錢都不要的程度嗎?
    她跳槽,也隻是正常的商業行為而已。
    沒必要趕盡殺絕吧!
    此刻,她心裏僅剩的愧疚,消散一空,隻剩濃濃的恨意。
    既然星光娛樂一點舊情不念,她也沒必要再繼續念叨星光娛樂的好。
    從現在開始,兩方將成為真正的敵人!
    她不會手軟的!
    ……
    “嗬~欠!”
    林一凡揉了揉鼻子。
    他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林心怡,趙雲軒那幫子人,在暗戳戳罵他。
    兩敗俱傷,想不到吧!
    以後不能演唱之前的成名曲,雖說不至於讓他們事業徹底完蛋,但在拿出新的代表作歌曲之前,夠他們頭疼的了。
    一名歌手出席活動,無歌可唱!
    還有幾個活動的策劃方,會邀請他們?
    在新的代表作出來之前,林心怡,趙雲軒等人,他們的行程,恐怕不會比普通的四線小歌手,忙到哪去。
    “老蘇,我後悔了。”
    林一凡在記者麵前,說歡迎大家投放展示自己才藝的稿件後,不到一天時間,星光娛樂的郵箱,就收到了過萬份稿件。
    還好這段時間因為藝人大批出走,星光娛樂大部分員工無所事事。
    蘇懷明一聲令下,幾乎所有員工都被調來篩看稿件,初選後,再由各項目培訓老師二選,剩下看的過眼的,送給蘇懷明和林一凡審閱。
    即使經過兩輪篩選,送到兩人麵前的稿件,依然達到了大幾百份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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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新的稿件還在源源不斷的送來。
    林一凡隻看了一百來份,就已經煩躁的快要抓狂。
    蘇懷明無語道:“是你說讓大家投稿的,現在又說後悔。”
    “我不是後悔這個。”
    林一凡笑道:“我的意思是,我後悔不該自己親自審閱。”
    “不親自審閱?”
    蘇懷明疑惑道:“現在選出來的,可是馬上就要出道的人選,不自己審閱,你放心?”
    星光娛樂目前急需擴充藝人規模,短時間內,要推大量新人出道。
    不然養著五六百號無所事事的員工,再厚的家底,早晚也會吃空。
    推新人出道,那肯定是看林一凡想推誰了,畢竟歌是林一凡寫的,隻有他自己才清楚誰適合唱他的歌。
    不管多麻煩,林一凡也得一個一個的看稿件,圈定出道人選。
    “我自己審閱,總歸是帶有個人的主觀想法。”
    林一凡將電腦屏幕上,正在播放投稿人唱歌的視頻關掉,道:“但若是換成了千千萬萬個我呢?”
    “千千萬萬個你?”
    蘇懷明懵逼問道:“咋滴,你還能有分身術不成?”
    林一凡翻了個白眼,“我要是會這種東西,我還寫歌?我早去做神仙了。”
    “我是說,把這些人交給他們未來的受眾去評選。”
    “讓觀眾投票?票多的出道?”蘇懷明不太確定的問道。
    “嗯。”
    蘇懷明皺眉道:“很多公司都搞過這種模式,但最後的效果不太好。”
    讓觀眾參與出道評選,找出更符合觀眾需求的新人,娛樂圈內很多公司很早就探索過。
    但通過這種方式選出來的藝人,基本都不堪大用。
    原因無他,正經人誰閑的沒事,去一個個看練習生的視頻,給他們投票打ca?
    那些投票的人,基本直接看臉投票,什麽才藝視頻,哪有時間看這些。
    選出來的人,不是長的特好看,就是長的特醜,基本沒有中間值。
    有的練習生還自己找水軍,做票,打榜,數據假的一批。
    搞了幾次,沒出什麽理想的效果後,就沒公司再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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