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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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寢室,
丁誌義在床上睜開了眼睛,“這是哪裏怎麽這麽眼熟啊?”
看著這似曾相識的環境,丁誌義有點蒙,他記得昨天心情不好喝醉了酒,在出租屋睡著了,怎麽醒來不在出租屋了。
這個地方明顯就是學校的寢室,他昨天明明在自己租的小房間裏睡著的,一覺醒來怎麽會來到這裏的。
學校的寢室自從他大學畢業十幾年了都沒去過了,怎麽現在突然出現在這裏的。
“我不會被綁架了吧!”丁誌義有點惶恐的想到,雖然他沒房沒車,每個月就賺那幾千塊錢隻夠糊口,30幾歲了都沒女人願意嫁給他。
按理來說像他這種窮鬼根本就不會有人有興趣來綁架他,因為根本就榨不出什麽油水。
不過他突然想到前段時間抖音上鬧的沸沸揚揚的緬北割腰子事件,他不會被那些畜生綁架要割他腰子吧,想到這裏丁誌義有點怕了。
他馬上就起床跑出了寢室,寢室過道上有幾個人不時的走過,丁誌義也不敢細看,一口氣就跑出了寢室的大樓。
一出寢室的大樓,丁誌義就更覺得眼前的環境熟悉了,不過為了更加確定,他一口氣跑到了學校的門口。
看到校門口‘浙江北方職業技術學院’幾個大字,他徹底確定了,這裏就是他大學讀了三年的地方。
這時他摸到褲兜裏的手機,他拿出來一看,這是他十幾年前用過的功能機,再一看上麵的日期,‘2009年3月5日’他有點呆住了。
“我重生了!回到了2009年!”丁誌義有點不敢相信發生的一切,但又不得不信,這個手機就是他十幾前用過的那一隻,哪怕過去了多年他也記得
這個手機的樣子,因為這是他爸媽給他買的第一個手機,他還記得有一次他把手機屏幕摔裂了,但他沒錢買新手機,而且這個手機還能用。
就一直都沒換,現在這個手機屏幕上的幾道裂紋,更加印證了他的這個猜測,他為了更加印證自己的想法,打開了手機的前置攝像頭。
看著手機屏幕裏麵哪個一臉青澀的自己,丁誌義臉上非常複雜。
他有一種想哭的衝動,他這輩子過的太不順了,大學畢業後因為學曆不行,找不到好工作,一直都在社會的底層摸爬滾打。
能讓他幹的工作都是不賺錢又難做的工作,這些年他換了很多的工作,工資漲的很慢。
偏偏讓他趕上了國內房價起飛的時候,悲催的是他父母賺錢也不多,隻是在一個小鎮上買了一套房子。
沒房子就沒有女人願意跟他結婚,讓他35歲了還沒結婚。
他的相貌也是普普通通,戀愛都沒怎麽談過,以前他也抱怨他的人生怎麽就這麽難,和那些富二代、拆二代比起來簡直是地獄級別的難度。
現在可能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他悲催的人生了,給了他再來一次的機會,讓他重生到了2009年,他大二剛開學的時候。
現在他重生到了大學時代,腦子裏有著以後十幾年的記憶,肯定能賺到大錢的,以前沒有享受過的生活和美女,他都要一一的去體驗。
他覺得上輩子過的夠苦了,這輩子有了條件肯定不能浪費了。
經曆了上輩子苦逼的人生,丁誌義現在有著強烈的賺錢欲望,他覺得他上輩子悲催的人生就是因為沒錢的緣故。
現在他重生回來後,腦子裏有著過去的記憶,隻要好好的發展,就能賺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數字。
他在校門口的一個石墩子上坐了下來,想了一會兒,發現腦子裏的一些賺錢的生意都要先有本錢才能去做。
沒本錢就算他知道這個項目賺錢,也沒什麽用。
他想了半個小時,終於選好了第一桶金該怎麽賺。
他發現重生回來後,他的記憶力變強了很多,上輩子看過的小說、電影都記得很清楚。
寫小說比較適合他現在一窮二白的現狀,他隻要把上輩子看過的經典的小說抄一部出來,就能賺到第一桶金了。
有了本錢,後麵就能去做那些賺錢的項目了。
想到賺錢的路子,丁誌義就開始行動起來,他要改掉以前做事喜歡偷懶拖延的毛病,決定做的事情就要盡快的執行。
不知道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肯定能成功還是丁誌義窮怕了想要盡快賺錢。
他這次做事情非常有執行力,回到寢室就打開他的電腦創建了一個文件,寫上了前世風靡一時的小說神作‘吞噬星空’的名字。
接著就在電腦前開始按腦子裏的記憶開始抄書,幸虧前世他寫過一段時間的小說,雖然寫的小說都撲街了。
但打字速度算是練出來了,而且為了學習大神的作品,特意扒過‘吞噬星空’這些神作的大綱和細綱,
加上重生回來記憶力得到了加強,丁誌義剛開始抄就非常的順利,一口氣寫了一萬字,等他停下來已經是下午6點多了。
寢室內的三個同學也回來了,正在玩遊戲玩的很嗨,剛才丁誌義寫書太認真都沒注意三個同學什麽時候回來的。
今天丁誌義剛重生回來,就一口氣寫了一萬字的小說,感覺有點累了,就出去吃了個飯,就回去睡覺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來,丁誌義也沒去上課,就待在寢室內繼續寫書。
他現在讀的學校反正隻是個大專,文憑沒什麽用,對丁誌義這個重生者來說,現在的時間非常寶貴,他不想再去上課浪費時間。
就這樣一個星期過去,丁誌義天天待在寢室內奮筆疾書,每天都寫2萬字以上。
他寫的這本書不愧是上輩子的神作,他上傳到奇點的第三天就來了簽約站短。
不過因為要等推薦,雖然丁誌義每天能寫2萬字,但每天也隻能上傳1萬字,其它的字數也隻能當存稿,等上架了再一起上傳。
丁誌義現在天天待在寢室寫書不去上課,他寢室的三個同學覺得丁誌義變化有點大,他以前可是從來不會逃課的。
不過在說了幾句後,看到丁誌義依然不改,也不再說了。
畢竟雖然他們在同一個寢室住了這麽久,但也隻是普通的同學關係,丁誌義不聽他們的,他們也懶得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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