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你可能要有女兒了呦

字數:3866   加入書籤

A+A-


    在狼聽嶼無言的目光下,施泊聞咳了一下:“其他的條件,我能答應的都答應。”
    狼聽嶼沒說話。
    施泊聞:“……你們不是想長大,誰長大還會和媽媽一起睡,這也是一種長大。”
    在狼聽嶼注視中,施泊聞咳了一下,轉去問其他人了。
    單黎箏靠近狼聽嶼:“哥哥,其實我觀察過了,施爸爸能贏,是因為他都是在我們出了之後再出,隻是他速度夠快,看不出來而已,所以每次他贏得才多。”
    “我們接下來,要聯係眼力,也要聯係速度。”
    狼聽嶼目光堅定:“好。”
    在真正長大,長成男子漢前,他要多贏幾次。
    狼聽嶼稚嫩的笑臉上滿是嚴肅:能被媽媽抱在懷裏哄睡的日子不多了!
    施泊聞還不知道自己的把戲被看透了,說實話,將自己的能力用在石頭剪刀布,確實有欺負小孩子的嫌疑。
    但是誰讓他手氣太臭了,一開始他全憑運氣,然後一次也沒贏過。
    這樣下去,還過什麽‘沒人打擾兩人世界’,更別想和知恩有什麽同床共枕的機會。
    最後施泊聞就耍了一點小聰明,雖然有些心虛,但他也沒太過,從沒連續贏過三晚,總會讓幾個孩子輪著贏,讓他們也有機會和林知恩抱著睡。
    施泊聞手段被發現,孩子們越發覺得技不如人,越發刻苦。
    白天努力跟著林知恩去訓練,迎接暴風洗禮,晚上鬥智鬥勇和施泊聞搶和林知恩睡覺的機會。
    他們速度還是比不上施泊聞,但是他們也是聰明的,用了各種手段,終於搶回了一些主動權。
    施泊聞:“……”
    他從開始的得心應手,再後來全身心應對,每一晚的石頭剪刀布,都是最刺激的!
    “今晚,我贏了,我和媽媽睡!”
    “不好意思,又是我贏了,你們乖乖回房間睡覺。”
    每一天晚上都在上演悲歡離合。
    悲歡離合的主角林知恩:“……”
    她每天晚上都會給他們念故事書哄睡他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麽執著於和她睡。
    在施泊聞的肚子慢慢大起來,孩子開始胎動後,他開始嚴格胎教的時候,林知恩因為帶著孩子們訓練,身上薄肌都多了,恰到好處的肌肉,讓她多了幾分力量感。
    不知道是不是狼馳之前給她補腎養氣了,她手腳慢慢開始沒那麽冷,也慢慢適應了外麵的超低溫,為了方便,身上的衣服穿得越來越少,越來越精煉帥氣。
    幾個孩子們也差不多。
    便是被限製出屋的三胞胎,才能走路也要一起進步,施泊聞教一些基礎拳法,沒想到學得還挺快。
    林知恩每次回來,看到三胞胎,若非他們都沒剃光頭,都要懷疑是進了少林寺。
    他們吸引眼球,施泊聞也吸引眼球。
    因為他穿著粉色衣服。
    看到林知恩帶著幾個孩子回來,他過來幫著拍掉他們上麵的雪花冰碴,等他們緩和過來,又將還冒著熱氣的毛巾給他們
    “擦一下。”
    毛巾當然也是粉色的。
    如今冰屋裏出現粉色的概率還在增加,因為施泊聞越來越喜歡粉色了。
    他有意克製這種喜歡,但屋裏布置得還是越來越溫馨,不止是杯子牙刷這些日常用品,甚至身上也多了很多粉色元素。
    一開始隻是粉色帽子,粉色手套,粉色為襪子、鞋子,到今天他身上的衣服也變成了粉色。
    林知恩一看眼睛就一亮,施泊聞穿粉,居然很恰到好處。
    她擦了臉,緩和過來後,一邊給單黎箏擦臉,一邊還忍不住去看輕輕給江北潯擦臉的施泊聞。
    “我看看,今天沒有凍傷了,擦擦就好。”
    施泊聞檢查完,又去檢查鳳南熠的小臉蛋。
    單黎箏:“媽媽,施叔叔穿粉色好看吧?”
    林知恩點頭:“嗯。”
    粉色並非女生專屬,施泊聞穿上後清新又帥氣,鬆弛中又多了一些活力,從寒風凜冽的暴風雪中,回到溫暖的家,看到這粉色,讓人心情愉悅。
    給孩子們擦臉檢查時,眉宇間的柔和,搭配他天生的冷淡臉,矛盾,卻越發吸引人。
    施泊聞感覺很敏銳,自然察覺到了林知恩的目光,等幾個孩子進去擦洗換衣服,他也跟著林知恩進了屋。
    林知恩正將外麵的衣服脫了,看到他頓了一下:“我還沒換好。”
    倒不是害羞,隻是施泊聞肚子還有孩子,她脫了衣服,他看了不太好。
    施泊聞目光掃過她露出來半截洗白的腰,手微微蜷縮。
    再等等,等手術取掉孕育囊他就可以……
    “那你換,我也換一件。”
    “別啊,這件多好看。”
    林知恩忙阻止:“你和粉色很搭很好看的。”
    “真的?”林知恩的喜歡和誇獎,讓施泊聞的臉色好了不少。
    他倒也不是無藥可救的直男審美,覺得穿粉色丟臉,但他以前從未想過自己會穿粉,會喜歡上粉色。
    在認識林知恩以前,他衣服永遠隻有黑白灰三個顏色,對外基本都是正裝。
    後來遇到林知恩後,倒是多了很多衣服,但也沒粉色。
    粉色和他是絕緣體,從扯不到一起。
    可現在他審美卻莫名其妙變了。
    就莫名開始喜歡清新的顏色,特別是粉色,就怎麽看怎麽覺得好看。
    “真的。”
    林知恩點頭:“我沒開玩笑,而且你也不用壓抑自己的喜好,就算你不是被孩子影響,真的喜歡粉色也沒什麽大不了。”
    “外麵那些人說什麽男人喜歡粉色不夠男人都是假的,真正負責有當擔勇敢的男人,一身粉,他也是真正的男子漢,和衣服顏色沒關係,他甚至可以畫著精美的妝容,染指甲戴耳環,染粉色頭發,都無所謂。”
    “我們作為女性,自有我們的判斷。”
    施泊聞深思片刻:“我就隻是覺得粉色好看,倒沒想到要染指甲化妝戴耳環,也沒想過染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