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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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車上林默望著窗外逐漸後退的景色不禁感慨粵省,我林默來了......
    林默在火車上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把他新身份的資料背的滾瓜爛熟,當然資料也被他銷毀。剩下的時間他都在看一本叫《如何說好粵語》的書。
    綠皮火車行駛了25個小時,抵達粵省省會羊城站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中午了。
    林默下了火車後跟著人群走向出站口,出了火車站林默剛要拿出手機聯係這邊的聯絡人,旁邊一個人突然抵近林默低聲問道:
    “你係北邊過嚟嘅林小光啊?”
    見林默沒有說話他立馬又道:
    “我係你呢邊嘅聯係人,你可以叫我福哥。”
    “福哥你好,我是林小光林默的新身份)粵語說的不太好,見諒。”
    對方表明身份後林默向對方問好,這方麵林默非常的謹慎。
    “現在跟我走吧,我們先到你的住處再說。”
    福哥這次說的是不太標準的普通話。
    他帶著林默上了一輛車,車子行駛了不到半小時,終於在一處老舊的居民區停下。
    林默下車徑直走在前麵,從5號樓2單元上了樓,走到三樓西戶門口停下了腳步,從門口的舊花盆裏麵找到一把鑰匙並打開了房門。
    房子位置,房間號,鑰匙在哪這些都是資料裏有的,林默絕不會記錯。
    福哥跟在林默的身後也進了房間。
    “抽煙嗎?”
    福哥從煙盒裏掏出了兩支煙。
    “謝謝。”
    林默順手就抽走了外麵那支。
    “記住,以後遇到別人遞煙,要拿裏麵那支。”
    福哥說完自顧自的點上煙。
    “嗯,我記住了。”
    林默把煙拿在手裏卻遲遲沒有點燃。
    “接下來的話我隻說一遍,然後我就會離開這裏,盡量不要給我打電話,有事找我,就在這個房子門口用粉筆畫一個標記,我看到後會聯係你。
    如果有緊急的事情,你可以到愛民路上的一家麻將館找老板,他是我的人。
    從現在到晚上你可以在這周邊熟悉一下環境,然後好好睡一覺。
    明天一早會有人打電話報警,說你打斷了他的鼻梁骨以及兩根肋骨,派出所的人會到這所房子裏麵將你抓走。你不要有任何反抗,去派出所你隻需要承認人是你打的就行,至於為什麽打人,你就說你喝醉了,忘記了。
    如果流程順利,下午你就會被送到看守所,我會通過關係把你安排到大眼仔k佬的手下)的監室。
    在看守所裏要想盡一切辦法得到大眼仔的信任,你會先一步從看守所放出來,大眼仔隨後也會走取保候審放出來。
    記住你隻有一周到10天的時間,在這時間內你如果得不到大眼仔的信任,任務就算失敗。
    聽明白了嗎?”
    “明白!”
    “複述一遍。”
    “明天一早會有人報警說我打斷了他的鼻梁以及兩根肋骨... ...”
    林默一字不差的把剛才福叔所說的話複述了一遍。
    “保重!”
    福哥拍了拍林默的肩膀,起身離開了房間。
    福哥走後林默才點燃了那根煙,他知道從明天開始他就沒有了自己的時間,一切都要以任務為主,想得到一個毒販的信任,還不能被發現,還必須做到順其自然,這真的非常難。
    林默起身仔細的打量了一遍房子,有50來個平方,標準一室一廳的房子,裝修的非常普通,家具雖然破舊,沙發,床,衣櫥也算是齊全。電視,冰箱,甚至連洗衣機都有。
    臥室麵積不小,有大約20個平方,一張1米5的單人床,還有一張破書桌。
    廚房裏麵鍋碗瓢盆都有,就是油泥很厚,一看就知道很久沒有用過了。客廳的一角堆著一大堆空酒瓶,材料上的林小光本來就嗜酒如命。
    林默把門反鎖後走出了小區。
    小區不大20來座樓,出小區不遠就有一個農貿市場,這處農貿市場主要經營海產品,隔很遠就能聞到濃濃的海鮮味道。另外小區的周邊還有超市,幾家飯店,小學,社區醫院等。
    轉了一大圈後林默找了一處小飯店吃了頓飯,雖然這邊的菜都是甜口的,不太符合北方人的口味,但林默依然吃的一點不剩,畢竟這些都是他必須要適應的。
    最後他又打包了兩份菜,還買了一箱啤酒,晚上他不準備出門了。
    吃完飯林默返回宿舍,又拿出那本《如何說好粵語》開始看。不知不覺天色已暗了下來,林默一看表已經快8點了。他拿出中午打包好的飯開始吃,一箱啤酒也喝的一瓶不剩。
    吃飽喝足後林默把酒瓶一扔,躺下就睡。
    早上7點鍾林默就醒了,派出所的人還沒有來,林默隻能一邊看書,一邊等。
    終於在9點鍾的時候林默聽到有人敲門。
    “邊個丫,有病,一朝早敲極門。”
    林默一邊抓著淩亂的頭發,一邊罵罵咧咧的去開門。
    “林小光嗎?我們是鶴鳳派出所民警,有事情找你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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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咩,警察,有沒有搞錯。”
    “跟我們走一趟吧,請你配合。”
    林默沒有反抗,向警察伸出了雙手。
    也可能是見林默配合,兩個警察並沒有給林默帶手銬,直接帶他去了鶴鳳所。
    “姓名?”
    “林小光”
    “年齡”
    “25”
    ... ...
    這是林默第二次坐在對麵的位置上接受審訊,上一次還是在濟陽。不過這次林默沒有受到大記憶恢複術的打擊。
    “你為什麽毆打黃波。”
    “喝多了,看他不順眼嘍。我沒用多大力的阿sir,你們可不能冤枉我啊。”
    林默故意撇著港台腔,裝作賴皮一樣道。
    “嗬,沒用力?那黃波的鼻梁跟肋骨怎麽斷的?”
    警察反問。
    “那我怎麽知道,有可能是他自己喝醉酒自己摔的,他那個大蒜頭鼻子,我打他一拳都省下他去做隆鼻了,他得反過來感謝我才對。哈哈哈。”
    林默說罷大笑起來。
    “林小光,不得放肆,這裏是派出所,不是你耍混的地方,老實交代你的問題。”
    “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人是我打的,你們想怎麽辦那是你們的事,想讓我賠醫藥費,沒門。”
    林默裝作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他反正就是一個宗旨,坐牢可以,要錢沒有。
    案子很清晰,黃波報警,警察出警,林默供認,一切都合情合理,由於林默給對方造成輕傷,傷情鑒定需要等黃波傷好後才能出具,夠不夠的上傷殘還不好說。不過由於林默拒絕賠償,判個2年左右的實刑應該夠了。
    上午抓住了林默,下午他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結束了登記,領了衣服,臉盤,拖鞋等物品。詢問確認林默有沒有特殊疾病後,林默抱著發放的生活用品進入了男監17號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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