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廢棄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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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風馳電掣開出工地,舒良策立刻就呼叫了福金:
    “福金,立刻去查這三起拋屍點附近有沒有廢棄的建築工地?最好直線距離均在兩公裏……不,一公裏內。”
    不到十秒,機械女聲響起:“舒警官,有三處符合條件的廢棄工地,分別位於費林區北邊的柏沙路、東邊的燕海街以及南邊的雨花巷,三者分別距離拋屍點直線距離均在一公裏以內。這也是屍檢報告新同步的信息,檢驗出其中一具屍體頭發中顆粒,成分有混凝土碎屑、建築用防水塗層顆粒等。”
    舒良策掃了一眼地圖。
    聽完,又補充道:“福金,再去查查,從這三個廢棄工地到各自拋屍點,途經路段的監控,有沒有拍到凶手的體貌特征。”
    “我現在去最近的柏沙路廢棄工地看看,地址同步。”
    機械女聲應允。
    柏沙路工地。
    舒良策停車,徑直走進建築內,他要親眼驗證剛才浮現在他心裏的一個想法。
    荒廢的工地顯得格外安靜,殘破的混凝土柱子上長滿了青苔,空氣裏夾雜著土腥味。
    機車靴踩在地上發出砂石滾動的輕微聲響。
    拐角處,停下腳步,舒良策目光落在了前方的地麵上。
    那裏有一個明顯的下沉坑,深度目測大約1.5米,長度接近2米,足以容納一個成年男性的身體。
    舒良策蹲下,仔細觀察坑壁上的痕跡,發現表麵附著著一些深色的汙漬,指尖輕輕一抹,還帶著淡淡腥味。
    “這個深度、長度,還有形狀……如果用來處理屍體,正好合適。”
    他從工具包中拿出檢測儀,沿著下沉坑的坑壁輕輕劃過。
    檢測儀器的屏幕上跳出一串數據:有機化合物信號,以及鐵元素的反應峰。
    有血液殘留,有機化合物信號的話……是前麵提到的抗菌清潔劑?
    順著思路,他又有了新的發現,目光掃向下沉坑的四周,順著坑壁的紋路仔細觀察。
    坑壁的一側,有幾道明顯的淺痕呈放射狀延伸。
    走過去蹲下,伸手觸摸那些淺淺的痕跡,指尖感受到一片略顯光滑的區域,和周圍粗糙的混凝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是……被衝刷過?
    下沉坑內,那些細小的泥沙像是被水流堆積起來,沿著痕跡的末端形成一道淺淺的弧線。
    順著排水痕跡的方向,又找到一條微微凹陷的溝槽,溝槽的底部有少量殘留的液體
    已經幹涸,呈現出暗棕色。
    很快他瞬間就意識到,這是作案人將這個下沉坑,排水清理過,但沒處理幹淨。
    舒良策蹲下身,取出采樣工具,刮下一些附著在溝槽內壁的深色汙漬,將其密封進證物袋裏。
    仔細掃視,隱約可見還有一些碎屑。
    舒良策憑經驗估計,這些碎屑就是屍體身上的脂肪酸結塊了。
    再延伸思考——
    在浸泡屍體時,屍體依然會發生分解反應,過程中會釋放脂肪酸,比如硬脂酸、油酸,這些物質會與坑壁或底部的土壤結合,形成難以取出的油漬。
    舒良策脫下手套,用指尖輕輕蹭了一下坑壁,果然,觸感滑膩。
    待後續取證科來現場取證,檢驗得出結果後,基本就可以確認,這裏是屍體處理點。
    在建築工地中,這種下沉坑還挺常見的,比如工地排水溝渠、又或者挖來鋪設排水管道、電纜這些。
    舒良策剛才追擊安迪和弗萊明,正是在那邊看到了這樣的基礎結構,又聯想到自己之前看屍檢報告上,發現屍體頭發上有類似砂石的顆粒物。
    這才聯想到,作案人如果要用大量清潔劑浸泡一個成年男性,那必然需要一個有利的場景條件,地方最起碼要夠大、夠深。
    作案人很有想法,避免了在家中處理屍體,而是利用廢棄建築工地的條件,環境隱蔽又便於清理,掩蓋氣味,延長被發現的時間。
    再順著往下思考。
    工地這裏,甚至有可能就是作案人殺死受害者的第一現場!
    接通警局內部通訊,舒良策對福金追加指示:
    “福金,排查工地附近監控有沒有出現過,和三名受害人體貌特征相似的身影?也就是說,能不能查到,這三名受害者有沒有跟著誰來過廢棄工地?”
    等了一會,機械女聲再次響起,匯報情況——
    “舒警官,其一,根據監控畫麵上來看,沒有直接出現過與三名受害者外形相似的身影。
    其二,考慮到受害人與凶手不一定是走路,而是搭乘交通工具來到工地,我又排查了停靠在工地附近的車的車牌,結果都是出租車,也就是說,受害人可能與作案人共乘出租車來到工地。
    其三,柏沙路工地,距離琴湖公園噴泉拋屍點約750米,從工地到公園的一條小巷沒有監控,是周邊唯一的監控盲區。
    燕海街工地,距離亞拉小區健身器材拋屍點約800米,夜間施工期間,道路維修讓原本的監控處於暫停狀態。
    雨花巷工地,距離地鐵3號線貝蘭大街a出口拋屍點,直線距離僅500米,一條廢棄的人行便道,貫穿工地和地鐵出入口,隱蔽性極高。
    作案人大概率是從這些地方離開,前往拋屍點。”
    舒良策沉默了一下。
    距離近、盲區多、路徑隱蔽,三處工地的選擇幾乎完美符合罪犯的需求。
    看來這個作案人並不是隨便選擇拋屍地點,而是很冷靜地思考過作案環境與拋屍點的距離,以避免長時間的運輸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那問題來了——
    作案人向放貸分子購買隱私信息,從中篩選目標;
    用家用清潔劑處理屍體,用隨處可見的材料製作工具;
    就連拋屍點和作案環境都選擇得天衣無縫。
    如此冷靜和縝密,作案人在麵對受害者的時候,是一種怎樣的心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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