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山雨欲來 - p3專利池的最後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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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0年的鍾聲早已散盡,新千年的喧囂與興奮逐漸沉澱為對未來的具體規劃和行動。對於在全球個人數字音頻市場上一騎絕塵的啟明芯來說,這個“未來”中,除了星辰大海般的機遇,也潛藏著一片早已預警、卻始終無法繞開的巨大暗礁——p3專利。
這一天,香港觀塘啟明芯總部,頂層那間象征著公司決策核心的董事會議室裏,氣氛異常凝重。趙晴鳶將一份剛剛通過國際加密傳真接收到的、封麵印著一個名為“p3 icensing adinistration”p3授權管理局,簡稱p3 a,由弗勞恩霍夫研究所、湯姆遜、飛利浦等主要專利持有者聯合組建的專利池運營實體)醒目標識的厚厚文件,輕輕放在了林軒、顧維鈞、陳家俊、李誌遠以及公司新任的總法律顧問一位趙晴鳶從美國頂級律所挖來的、精通國際知識產權訴訟的資深律師,名叫詹姆斯·懷特 jaes hite)麵前。
“來了。”趙晴鳶的聲音簡潔而冷靜,但熟悉她的人都能聽出其中蘊含的重量,“p3 a的正式律師函和授權要約。可以看作是……最後的通牒。”
文件是用措辭極其嚴謹、但也極其強硬的法律語言撰寫的。其核心內容清晰明確:
授權方案 提供了一份“標準”的專利授權協議。啟明芯如果簽署該協議,未來每生產一顆p3相關芯片或每銷售一台p3播放器,都需要向p3 a支付固定的專利授權費royaty fee)。初步提出的費率是:每顆芯片1美元,或者每台播放器按出廠價的3收取,兩者取其高。
最後期限與法律威脅 要求啟明芯必須在收到此函後的30天內,就是否接受授權方案或支付曆史賠償金,做出明確答複。否則,p3 a將保留在全球主要市場特別是美國、德國、日本)同時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並申請銷售禁令的權利。
這份文件,如同一份措辭冰冷的“宣戰書”,將啟明芯逼到了懸崖邊上。
“5的銷售額追溯?每顆芯片1美元或者3的費率?”黃耀龍他也列席了這次緊急會議)第一個跳了起來,臉上寫滿了震驚和憤怒,“這簡直是搶劫!我們pioneer v1的利潤率本來就不算特別高,v2用了更貴的0.35微米工藝和元器件,成本更高!如果再加上這麽重的專利費,我們還賺什麽錢?賣得越多虧得越多啊!”
陳家俊和顧維鈞也眉頭緊鎖。他們雖然不懂商業條款,但也知道如此高昂的專利成本,將徹底扼殺啟明芯在p3市場上的核心競爭力——高性價比。
李誌遠則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如果我們不接受,他們真的會在全球起訴我們?我們有勝算嗎?”
所有人的目光,最終都聚焦到了林軒和趙晴鳶身上。
趙晴鳶首先發言,她的聲音依舊保持著職業性的冷靜,但眼神中卻透著一股寒意:“p3 a這次是有備而來,而且時機選擇得非常精準。他們顯然是看到了pioneer在全球市場的巨大成功,以及我們剛剛完成a輪融資、‘彈藥充足’,所以才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試圖一舉將我們‘收編’或者‘打殘’。”
她快速分析道:“他們提出的條件極其苛刻。曆史賠償金的計算方式毫無依據,完全是獅子大開口。未來的授權費率也遠高於行業內類似的音視頻專利池比如peg2或ac3的費率通常在12之間)。這顯然不是一個真誠的談判要約,更像是一種極限施壓,逼迫我們就範。”
新任總法律顧問詹姆斯·懷特,一位經驗豐富的美國專利訴訟律師,也用流利的英語補充道:“從法律角度看,p3 a的威脅並非空穴來風。他們手中確實掌握著p3標準的核心專利,而且覆蓋範圍很廣。如果我們完全無視他們的要求,他們在美國itc國際貿易委員會)或主要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並成功申請到初步禁令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被禁售,對公司的打擊將是毀滅性的。”
會議室裏的氣氛變得異常壓抑。似乎除了屈服,支付那筆“保護費”,啟明芯別無選擇。
就在這時,一直沉默的林軒開口了。他的聲音不大,卻帶著一種奇特的、仿佛早已洞悉一切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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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和憤怒解決不了問題。他們出招了,我們接招就是。”林軒的目光掃過眾人,“三年前,我們一無所有的時候,麵對巨頭的封鎖和市場的質疑,我們沒有退縮。今天,我們擁有了領先的技術、充足的資金、強大的團隊和全球的市場,我們更沒有理由害怕!”
懷特律師也補充道:“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應對訴訟的初步答辯策略和反訴預案。一旦對方提起訴訟,我們可以在第一時間做出強有力的回應,並將戰火燒到他們的‘後院’。”
“很好。”林軒滿意地點點頭,“看來,我們並非毫無準備。那麽,我們的應對策略就很明確了。”
他轉過身,在白板上寫下幾個關鍵詞:
“拖 談 打 和”
“第一步,拖!”林軒解釋道,“我們不能被對方設定的30天期限牽著鼻子走。要利用一切合法的程序和理由,延長回複和談判的時間。比如,要求對方提供更詳細的侵權分析報告、更清晰的專利列表和權利要求對應關係cai chart)、更透明的專利池運作機製和費率計算依據等等。每一個要求,都要有理有據,讓他們疲於應對。我們需要時間,來完成我們的法律和技術準備,也需要時間,讓市場和輿論發酵。”
“第二步,談!”他繼續道,“在拖延的同時,我們要擺出願意談判的姿態。可以由晴鳶你和法律團隊出麵,與p3 a進行初步的、非正式的接觸。姿態可以誠懇,表示尊重知識產權,願意探討‘合理’的授權方案。但底線要守住——絕不接受他們目前這種‘搶劫式’的條件。談判的目的不是為了達成協議,而是為了進一步拖延時間、了解對方底牌、並在必要時向外界傳遞‘我們正在積極解決問題’的信號,以穩定市場信心。”
“第三步,打!”林軒的眼中閃過一絲寒光,“一旦對方失去耐心,正式提起訴訟,我們必須立刻、毫不猶豫地進行最堅決的反擊!在美國、在歐洲,在每一個他們起訴我們的戰場,都要針鋒相對! 積極應訴 否認侵權,提出不侵權抗辯和或專利無效抗辯。 反訴另訴 利用我們自己的專利組合,對p3 a的成員特別是那些自身也有產品、可能使用了我們專利技術的公司,如飛利浦)提起反訴或另行起訴,將戰火擴大化,增加對方的訴訟成本和風險。 挑戰專利有效性 將我們之前找到的最有力的無效證據prior art等),正式提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進行複審ipr),或者在歐洲專利局epo)提起異議opposition),或者在法院訴訟中直接提出無效抗辯。目標是打掉對方幾項核心專利,或者至少讓其權利要求的穩定性受到質疑! 輿論造勢 在法律框架內,適時地向媒體披露p3 a的不合理要求、專利池運作的不透明性、以及我們找到的可能使其專利無效的證據,爭取輿論的同情和支持,向專利持有方施加壓力。”
“第四步,和!”林軒的語氣放緩了一些,“‘打’的目的是為了‘和’。我們的最終目標,不是要徹底推翻p3專利這不現實,也可能損害整個行業的創新基礎),而是要通過堅決的反擊和有效的談判,達成一個對啟明芯有利的、合理的、可以承受的‘和解’方案。這個方案可能包括: 顯著降低的授權費率 遠低於他們最初的要求,達到行業可接受的水平。 更靈活的授權模式 比如針對不同市場區域、不同產品類型采用不同的費率。 曆史問題的一次性了結 以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遠低於對方最初索賠額的金額,解決曆史銷售的專利費問題。 可能的交叉授權 如果我們的專利組合足夠強大,甚至可以探討與p3 a成員進行交叉授權,互相豁免部分專利費用。 有利的和解協議條款 確保和解協議的範圍清晰、執行明確,並且不會對我們未來的業務發展造成不合理的限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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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談、打、和,這四步並非線性進行,而是可能相互交織、動態調整。”林軒總結道,“總的原則是:以戰止戰,以打促和。在談判桌上爭取不到的東西,就到法庭上去拿!在法庭上打不贏的,再回到談判桌上找平衡!我們要展現出足夠的實力、智慧和韌性,讓p3 a明白,啟明芯不是可以隨意拿捏的軟柿子!”
林軒的這番“戰爭總動員”,清晰、係統、層層遞進,充滿了戰略高度和必勝的信念。原本壓抑的會議室氣氛,被他重新點燃!顧維鈞、陳家俊、李誌遠等技術負責人眼中重新燃起了鬥誌,趙晴鳶和懷特律師的臉上也露出了讚同和躍躍欲試的神情。
“林總,您的策略非常清晰,也很有魄力!”懷特律師首先表態,“法律團隊將堅決執行您的部署!我們有信心,打好這場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