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叛逆
字數:3754 加入書籤
“後來,他十五歲那年,被我們的祖母從我們父母身邊給帶走了,讓我哥跟著她生活了一段時間,我祖母帶他去全世界各地旅遊,他們去了好多個國家,我是真心羨慕。”
“當時我都有點嫉妒我哥了,還去找我爸鬧,問我爸為什麽祖母隻喜歡聞寒洲,不喜歡我,我爸對我態度有點不耐煩,說讓我別鬧,以後他和我媽也會帶我去那些地方,讓我向我哥看齊別的方麵,比如好好學習。”
聞景的眼睛裏閃過一點光,似乎是在回憶:“後來過了挺長時間,他被我祖母送回來了,人似乎沒什麽太大變化,但是沒有那麽鬱鬱寡歡了,也不再整天板著一張臉,甚至連對我的態度都好了不少,雖然我那時候年紀不大,但隱約能感覺到,他在這個家裏最討厭的人是我。”
“剛開始我也不理解這是為什麽,但長大以後想了想,覺得如果我要是哥哥的話,本來就在這樣一個壓抑的環境裏長大,沒得到過父母的什麽讚美和愛意,後來直到弟弟出生,我親眼看到父母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弟弟,換成誰,誰心裏都會不平衡。”
時骨換了個姿勢,抱著自己的膝蓋,拿了一點聞景推過來的薯片,“想不到,聞景哥這麽善解人意。”
同時他也要感謝聞景的善解人意,聞寒洲身處在這樣的家庭裏已經夠疲憊了,所幸他的親弟弟還理解他,與他的關係也不錯,如果聞景和他的父母一樣,從來不給他好臉色,對他小時候的行為怨恨在心,那聞寒洲現在和家裏的關係有多僵,時骨想都不敢想。
某種程度上來講,聞寒洲還是要比他幸運一些,畢竟他還有弟弟,而自己連弟弟都沒有了。
聞景笑了笑,繼續往下說:“後來他叛逆期到了,半夜就會偷跑出去,和他的朋友們去酒吧喝酒,一玩就直到天亮,再偷偷地翻牆回到家裏,我剛開始也不知道,有天晚上發燒了,睡不著,就跑到陽台上去看星星,結果正好看到他翻牆出去的場景,當時覺得特別震驚,沒想到那麽優秀的人也會幹出這種事。”
“這確實是沒想到。”時骨比聞景還新奇,“我以為他那樣的人會從小乖到大,一直都是天之驕子,居然還做這種事,比我還能折騰。”
“他做的叛逆的事還不少,比如打耳洞,隻打了一個,但被我爸發現以後扯掉了,直接去書房罰跪一晚,還有和他的朋友們去山上飆摩托車,自己偷跑到中東去旅遊,結果正好趕上戰亂,差點就死在那裏回不來,還是我祖父派了私人飛機過去,把他給接回來的,回來以後就被我爸打了個半死,腿都打斷了一條,但就是那樣,他也沒能被打服。”
聽著聞景的描述,時骨驚訝於聞寒洲的過往,原來他也有那麽叛逆的時候,而他年少時做過的事,是現在的時骨連想都不敢想的。
如果不是聞景告訴他,這故事裏的主角的的確確是聞寒洲,那時骨很難把做這些事的人與現在那個站在自己身後給他托底,事事成熟穩重的男人聯係在一塊。
“聽到這些,是不是覺得很震驚?”聞景挑了挑眉,賣他親哥賣的極其順手,一點麵子也沒給他留,故意使壞地問:“他和你想象中的不太一樣吧?聽完以後,你還有這麽愛他嗎?”
時骨實事求是地回答道:“我本來就很愛他,聽完以後就更愛他了,我就喜歡有反差感的男人。”
無論是什麽樣的聞寒洲,或是十六七歲時叛逆的,少年時期的他,或是現在三十多歲時沉穩的,成熟穩重的他,時骨都喜歡。
“行行行,小嫂子。”聞景服氣地叫了他一聲,似乎覺得還不夠,於是繼續叫:“小嫂子想不想知道,他後來是怎麽變成今天這樣子的?”
“當然想。”
時骨湊近聞景,彎了彎眼睛,反過來逗他:“既然你都叫我一聲嫂子了,我當然想知道那些事了,畢竟他可是我老公。”
聞景:“……”
他本來還對時骨的話感到無語,但扭過頭看到那串法拉利鑰匙,又立刻開口:“他這種叛逆的狀態一直持續到十七歲,我祖母檢查出來胃癌晚期的時候,當時得知了這個結果,我哥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我記得他當時站在醫院的走廊上,整個人都在抖,後來醫生走過來,他抓著醫生的手,懇請醫生再好好檢查一下,千萬不要誤診。”
那是聞景第一次看到聞寒洲如此低聲下氣,也是唯一一次,平日裏那個哪怕被打斷一條腿,也絕不向父親低頭服軟,心比天高的哥哥此刻渾身上下都在顫抖,他甚至連話都有些說不利索了,可醫生並沒有就此推翻自己的診斷,隻是遺憾地告訴他,他們的檢查結果並沒有錯,祖母確確實實得了胃癌,而且已經是晚期,沒有了可以治療的餘地。
“我們的祖母靠著那些昂貴的醫療設備和藥物維持了將近一年多的生命,在這期間裏,我哥經常去看她,直到他十八歲那天,祖母去世,他又變得鬱鬱寡歡,事實上從祖母確診胃癌的那一刻開始,他就變回了以前的樣子,不過與以前不同的是,他不再對我和我的父母充滿恨意,就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一樣。”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後來的事,就沒什麽好說的了,他正常上大學,以極為優秀的成績考取了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碩士,在美國讀了兩年書,回到法國來讀博士,然後當了一名心理醫生,再然後,就和你在一起了。”
時骨側耳傾聽,終於在聞景說完有關於聞寒洲的所有經曆後開了口:“他那麽優秀,其實完全可以在讀完碩士以後繼續留在美國讀博,甚至最後直接在美國定居吧,怎麽偏偏還是回了巴黎來?”
聞景不太想和時骨提聞灼庭的事,於是隻是淡淡地笑了笑:“身不由己罷了,不過如果要他自己來說,那他肯定也會說,他不後悔沒有留在美國,不然他就不會遇見你了。”
“也不一定。”時骨有點懶,也不把聞景當外人,直接躺了下去,他看著純白色的天花板,“當初他要是留在美國的話,或許會遇到比我更好,也更讓他喜歡的人。”
可命運就是這樣的安排,聞寒洲沒有留在美國,而是回到了巴黎,成為了一名心理醫生,並在工作後的幾年遇到了自己,然後他們相愛了,一直走到今天,將彼此的身心全部交付給對方,毫無保留。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講,時骨是慶幸的,盡管他知道,像聞寒洲那樣的人,當初一定是想留在美國的,但是也幸虧他沒有留下,不然自己就不會在巴黎遇到他,沒有遇見他,那自己現在的生活是什麽樣,心理狀況會不會比以前更糟,時骨也不好說。
“不會的,我想,如果再重來一次,讓他在認識你和留在美國之間選一個的話,那麽他一定會選擇認識你。”
就像是他們的祖母,在留在紐約與聞灼庭之間,選擇了聞灼庭一樣。
聞祖母的最終選擇是聞灼庭,聞寒洲的最終選擇也會是時骨。
聞景看著時骨,溫和的燈光下,他那張臉被鍍上一層絨絨的暖意,藍色的發絲隱在黑色的發絲間,格外漂亮,美的人心肝震顫。
有那麽一瞬間,聞景理解了自己哥哥的死心塌地。
怪不得聞寒洲會喜歡上時骨,不止是因為他這副漂亮的好皮囊,還有他的性格,他看似吊兒郎當卻柔軟精細的內心,以及他的一切。
“時骨,他這輩子,最愛的人就是你,再也不會有別人了。”
喜歡不恰當關係請大家收藏:()不恰當關係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