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補充:“移居”與“移居權”的區別

字數:2159   加入書籤

A+A-


    我朋友看了我寫的東西問了一個好玩的問題:“為什麽卡爾不能在‘城’裏安家,而各方麵明顯不如卡爾的伊春卻可以在‘城’裏安家。”
    這就涉及到兩個概念了:“移居”和“移居權”。
    “移居”是“家族”區塊自己的事,意思是“家族”接受了這個人成為他們的一員。人在進去之後“家族”會為他提供一切的基礎給他發展。具體的表現為被接受者擁有從“家族地皮開發商”手中購買地皮或者房產的權利,獲得在“家族”內工作和生活的資格。
    “移居”在很多情況下都會發生,比如在“家族”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人口流失嚴重;“郊”出身的人在“家族”軍隊中服役期達到一定程度,導致“家族”覺得該人無法再適應“郊”的生活環境;對外吸引人才;正常工作入職等都是可以拿到“移居”資格的。
    但即使情況再怎麽多,“家族”理由吸納人員的理由再怎麽離譜那也都叫“移居”,都是針對人的,而不是針對其他別的什麽東西的。
    而“移居權”不一樣,“移居權”指的是:將一整塊地以“space”科技為主導、多種科技共同發揮作用把整個地區直接投放到預訂地點的技術。
    “移居權”的生效沒有任何的人員、時間、空間的限製。不論是誰拿到“移居權”都可以直接移動自己的地皮,不論什麽時候請求移動地皮“腦”都會應允,不論是地皮主人想把地皮移動到哪裏都沒有任何問題哪怕是丟到海裏、扔上太空還是扔到地心都沒問題!)。
    “移居權”生效時間極快,隻要地皮主人遞交了“移居權”,“腦”就會協助地皮主人進行“地皮劃分”與“地皮轉移”。而在劃分確定完地皮大小和所要傳送到的地方後,“移居權”所需要的相關科技就會在三分鍾內把“不論大小”的地皮傳送到地皮主人指定的地方。
    不過“移居權”雖然很好用,但生效還是有兩個硬性的規定:“傳送地點不能離地”以及“不能在任何環界路線上”。
    至於傳送地點所在的住戶對“移居權”的影響其實不大,因為移居權的工作和傳送過來的地方都經過了“space”的特殊處理,對當地的居民不構成影響。
    不過因為一份“移居權”的下放需要的東西太多,所以“腦”幾乎不放“移居權”。而其他組織也很討厭“移居權”,畢竟能拿到“移居權”的人就不是什麽等閑之輩,沒有任何勢力樂意放高精尖或者高戰力人才離開但並沒有什麽用,“腦”隻是通知,敢還嘴“腦的使者”就會讓還嘴的人知道為什麽“腦”是“腦”,地方勢力是地方勢力。)。而被“移居權”持有人選上的地區管理也不能有任何怨言、不能給持有人任何的刁難,不然“腦的使者”也會大耳刮子讓其認清誰是老大。
    至於“移居權”的生效範圍和可使用的人群其實沒有任何限製前提是不違反前兩條限製)。
    隻要使用人可以提供那個位置的坐標,那麽“腦”就可以讓使用人的地皮傳送到指定地點,至於對人的要求就隻有一個:必須清醒。
    “移居權”在一般情況下不鎖名字,鎖名字了也隻需要本人前來解除或者請代理解除即可。若原持有人已死,則“移居權”交由其親屬持有不要想著騙“腦”,“腦”在界內無所不知、無所不曉!)。
    “移居權”可以使用無數次,隻要有需要“腦”就會一直協助持有人搬家!
    回到文中,卡爾在找“家族”要的一直都是“移居權”,而“家族”是沒有下發“移居權”的能力的。隻不過“e公司北部軍區”有一份“移居權”沒用,所以歐陽宏才能憑借這份“移居權”讓卡爾和他簽合同在他眼裏,十斤整的“維魯斯鋼”的戰略價值要比“移居權”這種東西高的多得多!)。
    而卡爾雖然很強,但是“e公司”不缺打手,所以卡爾這種隻會戰鬥的人自然也沒辦法直接入職“e公司”。並且因為和歐陽宏簽署的“合同”的約束,卡爾也沒辦法入職其他“家族”。
    至於為什麽不直接一開始入職其他“家族”呢?
    卡爾和歐陽宏簽合同的時候“幻想之庭”才剛剛裝修好,砸下千億的東西卡爾是舍不得放棄的,所以才會要“移居權”帶著“幻想之庭”一起到“家族”!
    喜歡城與郊:新的開始請大家收藏:()城與郊:新的開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