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往昔如影再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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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簡單收拾了一下自己,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麽邋遢,好久沒回過家了,少不了被一頓罵。
    把自己收拾的幹淨點,老媽看了說不定會消氣。
    當然還少不了方經懿當擋箭牌了,他答應過和我一起回去過年。
    方經懿剛睡醒,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時間尚早倒頭繼續睡。
    他平時不賴床,或許是難得的休息時間,他開始放鬆。
    “別睡了,今天咱們還要回家。”我這話說的好像有點曖昧了。
    “不是晚上才吃團圓飯嗎?去這麽早做什麽?”方經懿睡眼朦朧。
    他的眉眼少了些攻擊性,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柔軟,一想到隻有我才見過他這副人夫感,不由得沾沾自喜。
    “你還沒去過省會吧,我帶你去玩玩,不遠,坐高鐵一個小時就到了。”我也好久沒回去了,不知道有什麽變化麽。
    “不如睡覺,冬天最適合睡覺。”方經懿翻了個身,用被子蒙住頭。
    他縮成一團,像個大號的湯圓。
    我把手伸進去冰他脖子:“我爸媽他們想見你,讓我們早點過去。”怎麽感覺越說越離譜了。
    方經懿不知是被我吵得還是決定去見我父母,他終於邁出了第一步:艱難地從被窩爬出來,在衛生間簡單洗漱了一下。
    我起了個大早在衛生間收拾比不過他天生麗質,他就算披個麻袋上街也會被認為潮流的存在。
    他簡單洗把臉,胡亂搓了一把,讓自己看起來有點精神,穿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大棉襖。
    “我說,你就不能上點心嗎?”我指了指我身上壓箱底的西裝外套,過年起碼穿的好看點吧。
    “不行嗎?”方經懿認為沒什麽不妥,平時都穿警服,便裝很少穿。
    “不行。”我翻找他的衣櫃,明明不是有一件好看的大衣麽:“穿這個。”
    方經懿無奈的看了我一眼,脫下自己的大棉襖,換上大衣。
    我這才心滿意足的領著他出門,雖然耽擱了半個小時,趕到車站時人滿為患。
    人群把我們擠來擠去,我切身體會到了什麽是春運的滋味,再等我攢攢錢,買輛車,載著他回去過年。
    我的腳被方經懿踩了好幾次,他也沒好到哪裏去,在人群中飄忽不定。
    人越來越多,我們被衝散開,麵對烏泱泱的人頭,我分不清他被擠到了什麽位置。
    “方經懿!”我急得大喊。
    一隻手抓住我,方經懿出現在我後麵:“跟我走,不要鬆手。”他握得很緊。
    我轉過身,他隻留了一個後腦勺給我,方經懿比我小人還比我高,吃什麽長的?
    他的溫度從掌心傳來,蔓延至我全身。
    我們穿梭在人流之中,彼此的牽連在互相交疊的雙手之中,那麽牢靠,那麽密不可分。
    我情不自禁的捏住他的手,用的力有些大了,方經懿一直忍到上車才問我。
    “你是不是趁亂打擊報複我?”
    “沒有啊,你不是說不要鬆手嗎?”天地良心,我真沒有。
    方經懿伸出手,他白皙的手開始泛紅,紅印分布在我握住的地方。
    “是麽?”
    我低下頭,我真不是故意的:“抱歉,人太多了,我怕你再次不見。”
    方經懿聽我這麽一說沒有繼續追究:“我不會消失不見的,你看得見的地方就能看見我。”
    我的老臉一紅,天啊,他知道他在說什麽嗎?這對於我一個純情少男是何等的殺傷力。
    然而芳心縱火犯並沒有為此感到任何異議,仿佛他隻是隨口一說。
    下了高鐵,老爸派人來接我們,車子駛向軍區大院,他們住在那裏。
    我以為他會有些緊張,麵對長輩有些拘束之類的,沒想到他比我得心應手。
    “叔叔阿姨好,我是季楓年的朋友方經懿。來得太匆忙沒有準備東西,請見諒。”方經懿大大方方的打招呼,哄的老媽心花怒放。
    “方經懿?”老爸反複念叨幾遍他的名字:“哪三個字?”
    “方向的方,經常的經,司馬懿的懿。”方經懿解釋了一遍。
    “我以前有個同事的孩子,叫孟經懿,年齡應該和你差不多。”老爸道:“除了姓以外,名字都一樣。”
    方經懿愣住了:“我以前的確叫這個名字,後來改姓方了。”
    老爸也愣了一會:“你父親,是不是叫孟毅?”
    “是。”方經懿點點頭。
    “原來如此。”老爸看方經懿的身上有故人的影子:“他現在怎麽樣了?”
    “他在一次執行任務的時候,與對方戰鬥的過程中,身中數槍而亡。我被他的戰友收養,和他改姓方了。”
    方經懿的背後是一段沉重的過去,他說的輕描淡寫,在無數個不為人知的日夜裏衝淡痛苦。
    老爸把手放在方經懿肩膀上:“你的父母都是英雄,他們是優秀的緝毒警,我曾經與他們共事過。如果能早些了解到你的情況就好了,關於你說的那位收養你人,我也認識,他如今怎麽樣了?”
    “他退休後在昌城開了一家孤兒院,收養一些無家可歸的孩子。我從來沒有埋怨過我的父母,聽過他們的事跡後我很驕傲。”方經懿如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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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個堅強的孩子。”老爸看著方經懿,話情不自禁多了起來:“你像你父親多一點,遙想當年,你父親把隊裏唯一的女生也就是你母親娶回家了,當時其他人氣的吹胡子瞪眼。”
    “您能多講講他們的事嗎?”方經懿問道:“他們很少有機會和我聊天,之後,就沒有機會了。”
    老爸的心弦被他的話觸動:“沒問題,以後可以把這當成你的家,有空就和阿年一起回來。”
    我和老媽識趣離開,留給他們獨處。
    “小懿一個人挺不容易的,你多關照一下他。”老媽也很喜歡方經懿,嘴甜會來事的人誰不喜歡呢。
    “肯定的了。”不用她說,我有自己的節奏。
    不過聽到他提及他的家事,我有些為他難過。
    爺爺在院中和另外一個中年男子下棋,從外表看和老爸差不多大。
    “將軍。”中年男子用馬吃掉了爺爺的帥。
    “又輸了,不來了不來了,和你玩老輸。”爺爺輸掉了一個心愛的茶壺。
    中年男子卻擺擺手:“你用過的還給我,我才不要。”
    “嘿,我還不想給你。”爺爺急忙收回去。
    “爸。”老媽見他們棋局結束才出聲:“華中主家。”
    他是華中主家?我怎麽記得華中主家是一個和爺爺一樣大的老頭嗎?
    “你們來了?小年,叫人。”爺爺道。
    我學著老媽叫了一聲:“主家好。”
    “不必客氣,我來蹭頓飯。”季鴻恩歎口氣:“還是你舒心,我家那兩個小祖宗不對付,我來你這躲一躲清閑。”
    “小孩子總會拌幾句嘴,你把他們送來我這軍訓,保證管的服服帖帖的。”爺爺提議。
    “小丫頭古靈精怪的,我都拿她沒辦法。”季鴻恩可舍不得她來這吃苦。
    “說不定小丫頭以後就想開了,你當寶貝似的還會送她來這吃苦麽?”爺爺看破不說破,旋即掏出一副國際象棋:“試試這個西洋玩意。”
    “你玩啥都沒贏過我。”季鴻恩陪他玩著。
    不出意外,爺爺又輸了:“哎呦,不好玩,你改頭換麵智力也回到巔峰了?”
    “什麽叫回到巔峰,我一直在巔峰。這還是家主提議的,他說年輕點人也精神。”季鴻恩摸著自己三四十歲左右的臉。
    我和老媽坐在一邊嗑瓜子,我逐漸聽不懂他們在聊什麽。
    “什麽改頭換麵?他們在聊什麽?”
    “說來話長,像他們擁有季家原初血脈的人有停止生長的身體特性,從而達到長命,沒有收到致命傷活個幾百年不是問題。”
    “我靠,老爸不就是?”我隻知道這種人一般異於常人,結果還有這種功能:“我怎麽沒遺傳到,過分了吧?”
    “中彩票一樣低的概率,能出一個就不錯了。況且,你覺得這是好事嗎?”老媽突然嚴肅起來。
    “不是嗎?”不靠修仙靠遺傳,我覺得還不錯耶。
    “當你活的太久,看到身邊的人一個個老去,而你卻無能為力。一次又一次的承受生離死別,這世間上沒有可以讓你留念的東西,你還會想著活下去嗎?”
    長命的代價,是無邊無際的孤獨。
    我一時間回答不上這個犀利的問題,隻好反問老媽:“那你怎麽還選擇和老爸在一起。”
    “圖他好看,丈夫的容貌,妻子的榮耀。”老媽是一個隨性的人。
    “我想不了那麽久遠的事,我也不願去想。”
    這個話題就此終結,我們再也沒有提過這個話題。
    一晃眼到了晚上,我們聚在一塊吃飯,方經懿的碗滿滿當當,來自四麵八方的筷子不約而同的朝他碗裏夾菜,他沒有拒絕,盡數吃完了。
    吃過飯,方經懿陪老爸聊了那麽久的天也該陪陪我了吧。
    “你看春晚嗎?”我問他。
    “不看。”他搖頭:“我是除夕夜放飛理想的有誌青年。”他一笑,漆黑的夜空明媚了不少。
    “我也不看。”我將陪老媽看春晚的任務拋之腦後:“我們去放煙花吧?”
    “正有此意。”方經懿和我去買煙花。
    我們買完煙花後去了放煙花的絕佳地點,沒參加工作之前,我每逢春節都會在河邊放煙花。
    河邊空曠,是觀賞煙花的好地方,在我們來之前就有人搶占先機。
    我不甘示弱,掏出剛買的一大箱煙花,裏麵足足有幾千發。
    引芯點燃的一瞬急速燃燒,我退至方經懿的位置和他並排而立。
    絢爛的花火在天空中蓋過月亮的光輝,其他人的放煙花情節像是被我挑動,一道道弧線升上天際,將夜空燃得如同白晝。
    河水倒映出夜空中的火樹銀花,空氣中彌漫著硝煙味,我卻不覺得刺鼻。
    方經懿眼中是煙火的顏色,他仰起頭,將這點點滴滴融入心間。
    “很美。”他隻說了兩個字。
    “高材生被這震驚的說不出話了?”輪到我調侃他了。
    “有些東西,用這兩個字概括足矣。”方經懿坐下,靜靜欣賞漫天的星河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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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有這一刻,我才真正感受到時間屬於我們。
    “你為什麽想當警察?”方經懿突然問道。
    “因為家裏人有這門道,怎麽說呢,好好幹之後可以當個領導。”我沒有選擇,應父母的要求走這條路便是。
    “你倒是實誠,沒談夢想之類的空話。”方經懿扭過頭,眼神毫不掩飾的看著我。
    “但這都是之前的想法了。”我被誰誤解也不想被他誤解:“遇見你之後,我找到了我對這份職業新的理解,在其位謀其職。”
    尤其是在小胡死後,我想要為他出頭的心情更甚。
    “哦?沒想到我有一天也能成為他人的燈塔啊。”方經懿眼角彎起。
    “你沒想到的還多著呢。”
    話說的有些肉麻,不過我想傳達的已經到了。
    “那我就當作誇獎收下了。”
    我們的聲音被掩蓋在煙花的轟鳴聲中,隻有彼此聽得見。
    “你又是為什麽想當警察?”我反問他。
    方經懿對這個問題思考了許久:“想追隨父母的身影吧,也為了心中的正義。他們是我最欽佩的人,同樣我也想成為他們的驕傲。”
    我和他四目相對,他的眼神堅定明亮。
    而我,好像移不開眼了。
    狂歡過後,剩下一地的荒涼,紙屑紛紛揚揚散落一地,不少人自發著組織打掃衛生。
    萬籟俱寂之下的黑夜,我和他並肩走在河邊,地上留下的煙花空殼被我們撿起,可以送給收廢品的老人家。
    直到我們雙手滿了,放煙花的人實在太多,我們撿不完。
    “回去吧。”我道,夜裏有些涼。
    “好。”方經懿將紙殼折好,一起給了路邊騎三輪車的老大爺。
    我得以解放雙手,聽見老大爺的道謝,賦予這微不足道的小事意義。
    “如果我沒當上警察,會去當醫生、律師或是老師,能夠讓自己變得有意義的職業我都樂意去嚐試。”方經懿道。
    “要是我上學時有你這樣的老師,我肯定好好讀書,不至於考個二本。”其中還有我自己一半原因在內,唉,不是讀書的料。
    “是麽?你學不進去我磨破嘴皮子也沒用吧?”方經懿失笑。
    “不,是你的話,就可以。”我看著他,一字一句道。
    方經懿隻當作一句玩笑話,沒有放在心上:“要不然你回爐重造一下?”
    “算了吧,別人在我這個年紀讀研,我跑去讀高中,別太丟臉了。”
    在他眼中那句話隻是一時之快吧,他沒有正麵回應我。
    可我並不覺得那是玩笑,我當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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