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穿腳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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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明確的dna證據,對嫌疑人的審問工作可以不再受限於24小時。
    因為他們一家四口都不承認犯罪事實,所以四個人都成為了嫌疑犯,警方能夠隨時提審他們。
    李為把垃圾回收站的毛毯擺在他們麵前,問他們如果從來沒看見過蘇倩,那為什麽毛毯上會有蘇倩的血跡?
    一家四口,三人沉默,隻有錢妙妙心理素質特別強,說起謊來臉不紅心不跳。
    “這不是我們家的東西,我從來沒見過。不知道你們是從哪個垃圾堆哪個陰溝裏淘換來的,想強壓在我家身上,門都沒有!”
    周以急了:“你看清楚這本來就是你們家的東西,跟你們家沙發上的一模一樣!”
    錢妙妙不緊不慢地反駁道:“一模一樣的東西多了去了,連人都可能同名同姓,長得一模一樣,更別說是生活用品了。就這樣隨處可見的毯子,你隨便去大街上能買一卡車來!你憑什麽說是我家的?警官,再沒評沒據亂咬人小心我告你們誹謗哦!”
    周以氣得火冒三丈,李為讓趙西安把他拉出審訊室。
    “錢小姐,你無論什麽證據一概咬死不認的態度沒有意義。你最多增加了我們破案的工作,卻沒有造成任何困難。任何東西隻要想查就一定能查到,除去廢品站老板的人證口供之外,還有你們無論如何都狡辯不了的生物證據。”
    “這個毛毯如果不是你家的,為什麽上麵都是你們家的dna?”
    沒想到就算在這麽鐵的證據麵前,錢妙妙依然不為所動:“dna又怎麽樣?上麵還有你們警察的dna呢!還有廢品站老板的dna呢!那是不是隻要摸過這個毛毯的人就都是凶手啊?”
    歐曼說過錢妙妙是大學辯論社的,無論打比賽還是日常生活中,她抬杠挑理的習慣都已經深入骨髓。
    李為播放了廢品站老板的口供和廢品站的監控記錄,村長一家人沒想到過去這麽久了老板竟然還留著監控!
    鐵一般的人證物證麵前,他們終於鬆口了,不再咬死沒見過蘇倩,而是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錢妙妙改口說蘇倩的確到過她家,不過是蘇倩自己來下河營村旅遊的,因為出門沒做攻略,就想尋求村長的幫助,所以才去他們家。
    錢妙妙和她家人像隻變色龍一樣,口供千變萬化,每次都不同。
    案子的進展也像牙膏一樣,每次擠一點出一點。李為是個急性子,沒那麽好的耐心,好幾次被這家人逼得都快動手了。
    “我不想再跟你廢話,少他媽跟我繞彎子!我問你為什麽毯子上會有蘇倩的血?你們把她怎麽了?”
    錢妙妙若無其事地抱著手看李為氣得發火,她冷靜的態度反而把李為襯得像個瘋子。
    “別生氣啊警察叔叔,你要是把自己氣死了,怎麽幫蘇倩申張正義啊?”錢妙妙囂張地嘲笑道:“難道警察還想逼良為娼、屈打成招嗎?”
    看著錢妙妙挑釁的眼神,李為緩了緩情緒。
    她就是故意激怒李為,想讓李為盛怒之下做出什麽違反規定的事情,好抓住李為的把柄,反將一軍。
    李為當然不能讓她如願。
    犯人冷靜,警察要比她更冷靜,絕對不能被她的胡攪蠻纏帶亂節奏,不能被個人情緒牽著鼻子走。
    所以李為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再開口時已經恢複了往常的平靜:“我24歲當警察,30歲當組長,六年來我經手過數不清的案子,什麽樣的罪犯都見過。”
    “所有的罪犯剛開始都存在僥幸心理拒不認罪,甚至挑釁警察,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警察不能拿他們怎麽樣。可無論他們怎麽折騰最後結果都是一樣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有冤申冤,有罪必罰。案子偵破的關鍵從來都不是靠犯人自己承認,隻要有我穿這身警服一天就絕對不會放過任何犯罪。”
    “好啊,那我等著看!”錢妙妙不可一世地冷笑道。
    另一邊,根據廢品站老板的口供留在村子裏繼續調查的歐陽和歐曼查到:趙大明家的確花十萬塊錢買了一個媳婦,不過村裏人沒看見舉辦婚禮,也從來沒見過那新媳婦。
    一開始村裏人都以為趙家“金屋藏嬌”,媳婦害羞不肯出來見人,有好事的村民去趙家打探卻被他家打了出來,罵村裏人以訛傳訛,壓根沒有的事。
    趙家兄弟脾氣暴,名聲臭得很。尤其趙大明的弟弟趙小朋是個神經病,發起瘋來連路過的狗都要踹兩腳,村裏沒人敢惹他家。
    再加上過去這麽久的確沒有看到趙家有新麵孔出現,所以村民們一致認為是無聊的人嚼老婆舌。
    一問這件事傳出來的時間,正好是兩個月前。
    蘇倩失蹤,趙家買妻,兩件事的時間對上了,很難不讓人聯想到一起。
    趙老爺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後來原配妻子跟一位來村子裏賣針頭線腦的小販跑了,留下哥哥趙大明和腦子有問題的智障弟弟趙小朋相依為命。
    趙大明五年前進城打工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兩人結婚四年,生了一兒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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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小朋因為身體缺陷一直找不到媳婦,跟哥哥嫂子住在家裏。
    如果趙家真的買了一個媳婦,那肯定是給趙小朋買的!
    至於被買賣的新媳婦是誰?
    答案不言而喻。
    新的線索和嫌疑人出現了,李為帶人立刻投入調查。
    看著坐上審訊椅的趙大明,李為冷笑:“你這算是「二進宮」了吧?”
    “上次你和你老婆跑到公安局門口鬧,我沒抓你,還給你賠了錢,怎麽就不知道安分守己、好好過日子呢?這次又有你的事?那就新賬老賬一起算。”
    趙大明連忙想起身解釋,可是雙手被審訊椅固定住,他急道:“大兄弟你聽我說這事真跟我沒關係!”
    趙西安猛地捶了下桌子,罵道:“注意你的稱呼!你叫誰呢,誰他媽是你大兄弟!少跟我擱這兒套近乎!”
    李為擺了擺手,拿出蘇倩的尋人啟事:“這女孩你見過嗎?”
    趙大明努力往前伸著脖子,看了一會兒後嬉皮笑臉道:“老總,我眼睛有問題,左眼白內障右眼青光瞎,看不太清楚……”
    趙西安一把搶過尋人啟事,快走兩步,把尋人啟事貼在了趙大明頭上:“這下看得清楚了嗎?清不清楚?嗯?再看不清我用強力膠粘你腦門上讓你睜大眼睛好好看看!”
    趙大明連忙認慫:“看清了,看清了老總!”
    “別這麽客氣,叫警察同誌就行。”李為示意趙西安撤開:“你繼續說。”
    趙大明:“我見過這女娃,不過我什麽也沒幹!”
    李為:“在哪裏見的?”
    “村長家。”
    據趙大明交代,那天他去村長家領糧食補助,正好看見村長家姑娘領回來一個女同學。
    那女娃長得眉清目秀,穿得像仙女一樣,趙大明不由得多看了兩眼。再看到那張臉時是在村裏的尋人啟事上,大明還惋惜:這麽漂亮的女娃,可惜了。
    李為:“尋人啟事上隻是報道她失蹤,又沒說她死了,你可惜什麽?”
    趙大明頓了頓,故作同情道:“她一個小姑娘家家的失蹤兩個多月了,她長得又那麽漂亮,肯定凶多吉少啊……”
    “呸呸呸!閉上你的臭嘴!”趙西安指著趙大明罵道:“你的嘴積點陰德吧!”
    李為:“上次我們去調查村長家,你為什麽一見我就跑?既然事情跟你沒有關係,你為什麽心裏有鬼怕見警察?”
    趙大明低下頭,唯唯諾諾道:“這不是上次來公安局門口鬧的,把你得罪了嗎?”
    “你怕我懷恨在心,利用職務之便對你打擊報複?”李為嗤笑:“我是警察,不是黑社會,我隻針對犯罪分子。”
    趙大明連連點頭。
    “你弟弟今年多大了?”
    “三十一。”
    “娶媳婦了嗎?”
    “還沒呢……”趙大明苦笑道:“他腦子有殘疾,誰好人願意把姑娘嫁給他?”
    李為故意說道:“那可不一定,萬一就有姑娘願意做活菩薩呢?”
    “那可真是他的福氣,真能這樣的話,我家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就算砸鍋賣鐵也樂意。”
    “你對你弟弟真好。”
    趙大明苦澀地搖了搖頭:“我們的爸死得早,媽又跟人跑了,從小到大我們哥倆相依為命。他雖然腦子有問題,但他是我親弟,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呢,我這當大哥的不能不管他。”
    “所以你就花十萬塊錢給他買了個媳婦?”
    “嗯……”趙大明點頭。
    他還沉浸在回憶的空間裏,聽見李為問話想也不想就下意識回答了。等反應過來又連忙改口:“沒有沒有!這話趕話的我一時沒聽清楚,我說錯了!”
    “是說錯了還是說漏了?”李為直接戳穿了他:“人下意識的反應才是最真實的反應,既然認了就別翻供。要做測謊嗎?你覺得你擅長說謊嗎?你覺得你的偽裝能裝到什麽時候?我們有最精尖的科學儀器,我們不用不是怕測不出你們有沒有撒謊,而是希望你們能懸崖勒馬,自己認識到錯誤。”
    “你是位好大哥,作為哥哥你已經仁至義盡了。但是作為男人,你真的沒擔當。”
    如果趙大明跟錢妙妙一樣死不認罪,那警方下一步調查的就是他弟弟趙小朋了。
    以趙小朋的智商,估計還沒等警察問話就會嚇得尿褲子,把做沒做過的事情都統統招了。
    錢妙妙不認,是因為最差的結果就是有人替她頂罪,而她鐵石心腸根本不在乎。可趙大明不一樣,他是位好哥哥,在他眼裏比什麽都重要的親情困住了他。
    如果他不認,那遭罪的就是他弟弟。他沒辦法做到像錢妙妙一樣眼睜睜看著可憐的弟弟替自己頂罪去死,所以他沉默了。
    他很矛盾、很煎熬,他的理智和親情在左右兩邊撕扯著他,讓他左右為難。
    果然情感是人最致命的符咒,一旦有了牽絆就有了弱點。
    糾結了半天,趙大明最終鬆口了。
    他交代兩個月前的確從村長家花十萬塊錢買了一個女人,就是蘇倩,那天也是去村長家“看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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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從銀行取來錢準備“提貨”時,隻看見毛毯上有幾滴血,蘇倩已經咬斷繩子逃跑了。
    眾人追出去一天一夜都沒找到,此事不了了之,村長威脅眾人管住嘴,誰要是說出去就弄死他。
    “那十萬塊錢呢?”
    趙大明的錢還是給村長了,村長說雖然人跑了,但是前前後後花了這麽大力氣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違法犯罪的事不能白幹,以後有機會再補償趙大明。
    說是這麽說,其實誰都聽得出來這是空頭支票,畫大餅。
    鑒於村長的勢力,趙大明隻能啞巴吃黃連,認了栽。
    好在趙大明手裏有銀行的收據,擔心村長家收錢不交人,他還留了個心眼,提前把人民幣的編號抄在了本子上。
    任憑村長家再怎麽抵賴,隻要找出他家收的那十萬塊錢,把編號一對,他就是說破大天也沒用了。
    有了趙大明這個鐵證,錢家四人終於不再囂張。
    村長直接站出來認罪,隻求警察放了他的妻兒老小。
    有人承認罪行,警方不能再繼續羈押其他人。
    雖然知道村長隻是為人頂罪,他可能不是主謀,但李為還是放走了他的老婆孩子。
    可放走他們並不是放過他們,李為是想放長線釣大魚。
    錢妙妙那麽聰明,回家以後肯定第一時間會把所有對她不利的證據和線索都銷毀。李為隻要暗中監視她,就能看她自尋死路,也能順藤摸瓜找出蘇倩的下落。
    果然,錢妙妙前腳回家,後腳就去銀行存錢。
    李為跟銀行打過招呼,銀行方麵一看到錢妙妙就暗中報了警。
    櫃台人員把贓款扣下,故意拖延時間。
    錢妙妙察覺不對勁,連錢也不要了想跑。銀行經理早先一步鎖住門,配合警方來了個甕中捉鱉。
    在比對出人民幣的編號時,錢妙妙隻承認收了趙大明的錢,咬死不承認把蘇倩賣給對方。
    李為:“那趙大明憑什麽給你錢?他有錢不會去馬路上撒啊?還能上新聞,你怎麽不平白無故給他十萬?”
    錢妙妙恬不知恥地撒謊道:“因為他喜歡我,這十萬是彩禮錢!”
    李為:“……”
    此話一出,李為頓時無語了,也無力反駁。
    畢竟哪個女生會用自己的清白造謠呢?
    除非她是錢妙妙。
    從銀行出來,人群中突然竄出一團黑影,朝著李為的手就是一口!
    李為條件反射地甩開,那團東西在地上滾了一圈,是錢多多。
    錢妙妙壞事做盡,可上天不公平,讓她有這麽多愛她的家人。
    她爸為了保護女兒甘願頂罪入獄,她才上小學的弟弟為了保護姐姐膽敢襲警。
    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以就算李為的手被錢多多咬出血了也不能拿他怎麽樣。
    李為和歐陽開車送姐弟倆回家,錢妙妙直接把自己鎖在臥室裏不接受任何問詢,兩人就從錢多多入手。
    錢多多再怎麽超雄畢竟現在還隻是個孩子,心智尚未成熟。李為讓他找東西幫自己包紮手,錢多多不去。
    歐陽在旁邊煽風點火:“小朋友,你知道襲警要判幾年嗎?”
    錢多多:“我是未成年,我殺人都不犯法!”
    “誰告訴你的?”李為給錢多多講了一個故事。
    古代有個孩子犯了罪,以為年紀小就能逃脫處罰。知縣大老爺想出一個辦法,讓獄卒給那孩子送飯。
    孩子看到筷子一正一反就把筷子弄正了吃飯,知縣大老爺立馬判了他死刑。
    李為問錢多多:“你知道這是為什麽嗎?”
    錢多多疑惑地搖了搖頭。
    “因為他既然能知道筷子的正反,就說明他已經具備自我思考的能力。”李為目光如炬地看著錢多多:“你會判斷筷子的正反嗎?你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嗎?你在做壞事或者幫你姐隱瞞真相的時候知道對錯嗎?”
    “你是未成年沒錯,可未成年並不代表你可以為所欲為。除去法律具有追訴期不談,你是未成年,可未成年又不止你一個。你如果可以不遵守法律去傷害別人,那同樣的道理,其他未成年人也可以不遵守法律去傷害你。當你自以為打破法律的同時,也打破了法律對你的保護。”
    錢多多安靜下來,沉默了一會兒後問李為:“那個姐姐……他有弟弟嗎?”
    李為和歐陽對視了一眼,篤定道:“有,他弟弟比你大,長得比你高,會跆拳道和忍術。如果他知道你害了她的姐姐,你猜他會怎麽對你?”
    歐陽配合地嚇小孩:“而且他弟弟也是未成年,就算把你打死也不犯法。”
    錢多多信以為真,害怕了:“警察叔叔,如果我帶你們找到那個姐姐的話,能不能別讓她弟弟來打我了?”
    兩人點頭。
    錢多多說那個姐姐是錢妙妙的同學,錢妙妙約她來家裏玩,然後把她綁在沙發上。
    有一天她忽然不見了,全家人出去找。天黑時追到了山上,那個姐姐從山上跳下去了。
    李為迅速組織警察和村民誌願者搜山,眾人浩浩蕩蕩把整座山找了三遍,一直找到天黑都沒找到什麽有用的東西。
    蘇倩依然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正要收隊下山時,一位上山割豬草的老伯慌慌張張地來報警,說他在山腳下的草叢裏發現了一具女人屍體,屍體沒穿衣服,渾身白花花的!
    李為連忙帶人去看,做了半天的思想準備,大著膽子撥開草叢一看……
    是一個充氣娃娃。
    一群大老爺們愣在當場,尷尬得一個個摸鼻子撓頭發假咳嗽。
    李為無語地扭頭就走,眾人連忙跟上。
    出山時,李為讓隊員通知大家互相檢查,別有人落下。
    村長家的大黑在樹林裏刨土,李為喊了它一聲。
    大黑從土坑裏刨出一個東西,用嘴叼著跑到李為麵前。
    那是一隻運動鞋。
    李為拿過鞋子認真檢查。
    那是一隻左腳的鞋子,長時間埋在土裏已經看不出鞋子原本的顏色,但根據鞋碼和版型看應該是一隻女鞋。
    蘇倩的鞋碼就是36,這隻鞋子很有可能是蘇倩的!
    可這些都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
    這隻鞋子裏不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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