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完)故事的最後,他們不再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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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十二歲的戴修和十歲的佩西已經徹底融入了小鎮,直到有一天,一個瘋子不知道從哪撿來了一個小孩,爬到山坡上,說要把小孩摔死。
結果那小孩命大,掉進了在底下麻木看著這一切的佩西的懷裏。
後來鎮民們想把孩子淹死,因為他們根本養不活一個才幾個月大的孩子,與其浪費心力,不如弄死。
而且他們也不想做虧本生意,也沒這個耐心。
鎮長讓佩西和戴修將小孩帶到附近的河裏淹死。
兩人開車過去。
最後的結局是兩人沒把孩子淹死,反而帶了回來,說要養。
他們自己養。
他們給孩子取名溫笛。
“這孩子才七歲,就長得這麽漂亮,等到十幾歲,可不得了。”
“那些大老板可都喜歡這麽漂亮的孩子。”
“這麽漂亮,還無依無靠,恐怕到時候就隻能去那地方,不需要幾年保準被養成頭牌,生意一定驚人。”
上流人士們打趣著漂亮小孩的命運,說起那圈子裏的事還樂得捂嘴,笑著嘲諷那幾個富豪玩樂時的糗事。
“長得漂亮可不一定是好事啊。”
“到時候我把這孩子介紹過去,可以分你一筆。”
托爾斯聽著他們的話,滿臉恭維,似有些為難,也沒有反駁。
他們這不是賣孩子,而是生意往來,介紹的孩子和煙酒寶石沒什麽區別,隻是一個禮物,一個麵子,送了之後再另談生意。
“你倒是聰明,籍籍無名多年,就等著這一回,等這裏的事情傳出去,恐怕身價得翻個幾倍了。”
“不敢不敢。”
他們算好了時間出去,結果迎接他們的不是驚喜,而是在門口等著的佩西。
他筆直站著,身形半匿在陰影下,一臉平靜至漠然地盯著他們,淡淡開口:
“既然都不是什麽好人,那就地獄見吧,隻不過,你們要比我先走一步了。”
“畢竟我的小家夥,無論在哪,都是要上天堂的。”
他們將人處理後,趕了過去,結果還是晚了一步,小家夥什麽都知道了。
兩人在這充斥血腥味的沙發上坐了許久,不知在想些什麽。
窗外隱約傳來某種壓抑的聲音,佩西朝窗外看了一眼,入目卻隻有一片漆黑。
第二天,他們將人集合在教堂,利用催眠給所有人洗去了這段記憶。
包括溫笛。
所有人忘了這個鎮子過去肮髒的事情,以為自己隻是普通的鎮民。
而修女開出去的車在半路發生了車禍,滾下了山,修女還有那兩個大叔全部葬身火海,連同車裏那對男女一起成了焦炭。
車上的三個小孩沒了蹤跡。
埃爾維斯暈倒在路邊,被帶了回來,同樣被洗去了記憶。
等過了兩天警方找來時,哪怕是用測謊儀也測不出證據。
直到幾個月後藏匿的屍體被發現,他們再次對小鎮進行了調查,可最後查到的卻是一位已然瘋掉的男人,經調查他是一位曾在大城市因收到賄賂而被辭退,隱匿於此的記者。
也是埃爾維斯記憶裏得了瘋病而失蹤的父親。
......
沒有人能在親眼看著父母被殺死後無動於衷。
他們沒有洗掉記憶,但是洗掉了專屬於他的情感。
可沒有情感和沒有記憶有什麽區別?
因為即便看著曾經喜歡的人出現在你麵前,你的內心依舊毫無波瀾。
對待別人,有厭惡、有恨、有懼怕。
唯獨麵對他,就像麵對空氣一般,心底絲絲的波動都沒有。
——本該如此。
所以普爾思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與溫笛接吻。
會與仇人的兒子接吻。
他覺得自己像個怪物一樣失去了控製。
明明一開始,他們的計劃是連同溫笛一起殺死。
殺死他們珍愛的人,是對他們最大的報複。
可他卻說自己願意繼續在地獄裏,他想要溫笛活著。
被佩西和戴修殺死吊在空中時,他腦子裏一閃而過,曾經——
“你戴了我的戒指,就隻能給我當新娘了。”
“那好吧,我隻能給你當新娘了。”
......
德瑞安嘲笑自己的弟弟發了瘋,竟然愛上了仇人的兒子,怕他影響計劃,而將他關在了地下室。
溫笛還以為吻他的人是他德瑞安,其實不是,是最開始將他綁來的小醜,是將他綁來後又帶他回家偷東西吃的小醜。
而之後的小醜也不再是之前的小醜。
德瑞安心想,他對溫笛再好,也隻是演戲。
和他接吻,也隻是演戲。
給他布置漂亮的房間,隻是為了迷惑他。
給他買飯盒,也隻是虛情假意。
到了最後,他一次、兩次提起可以將他帶走、會對他好,當然也是演戲,都是謊言。
他對他的壞都是真的。
對他的好才是假的。
可是那天的晚餐,他為什麽沒有下藥?
他覺得,當然是因為他知道最後他們都會葬身在廢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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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劇院坍塌時,他卻下意識地看向溫笛,發現他被哥哥護在身下,心口一鬆。
為什麽會這樣?
他心想,都是假的。
就連童年時的記憶也都是假的——
“摘掉不就好了,這下溫笛沒法給阿文當新娘了。”
“溫溫給我當新娘吧,我每天給你準備很多好吃的,還有很多很多的玩具,把你寵得像小王子。”
記憶裏的小天使紅著臉沒有回答。
還好沒有回答。
......
文德森假裝以大學生來支教的身份進入了小鎮。
一個畫著醜醜的小醜妝的少年盯上了他,整日說喜歡他。
他認出他了,他是他們的目標,是他們的籌碼,是他們要殺死的人。
可他暫時還不能接近他。
他清楚,他的哥哥對他有著病態的占有欲。
隻要過度靠近他,都可能會死。
就比如那個理發店的店主,在一次清晨,看見了一次卸了妝的溫笛,就開始跟蹤他了。
理所當然被他的哥哥處理掉了。
文德森不可能喜歡溫笛,所以在劇院被發現的那天夜裏,他狠狠地傷害了他。
他沒有死去的未婚妻,那裏埋葬的是她母親的骨灰。
他的母親被麵前之人的哥哥親手殺死,血液甚至濺到了他的臉上。
那天的血腥味濃烈到他到現在都還能想起。
可他又為什麽要在這家夥生病之後給他喂藥?
為什麽要學他哥哥的口吻哄他?
為什麽要陪著他睡覺?
為什麽要給他講故事?
是因為小的時候他騙過他嗎?
“那我是不是隻能給阿森當新娘了?”
“嗯吧。”
當然不是,你隻能屬於別人,你永遠不會屬於我。
......
埃爾維斯在故事的中途恢複了記憶。
也許是老天爺都在幫他,不讓他不明不白地當個傻子。
為了活下去,沒人看出來他恢複了記憶。
甚至,他與溫笛還成了死對頭。
看著一覺過後什麽都不記得,依然每天開心沒有絲毫煩惱、天真愚蠢的小溫笛,他好恨啊。
為什麽他這麽痛苦,他卻能什麽都不知道?
他的父親被他的哥哥陷害而被冠上殺人犯的稱號,他卻一無所知把哥哥當作天底下最好的人。而真正的殺人犯卻肆無忌憚地活著。
他要他和他一樣痛苦地活著。
要他知道一切的真相。
要他知道,他的哥哥曾經為了他傷害了他最好最好的朋友。
可為什麽最後的結局裏,那封他親手寫下的信裏對當年他們的存在隻字未提?
為什麽他也成了騙子?
他想起小時候,溫笛總是黏在他身後,說他是他唯一的朋友。
想起他給他戴上的“感應器”。
想起他拒絕了他幼稚的求婚。
想起,那個落在他臉頰上的吻。
“埃爾維斯,我不想吃糖,我想要你陪我玩。”
“我還要幹活兒呢,我不能陪你玩。”
“如果你很喜歡他們,那麽無論分開多久,你都不會忘記他們的。”
“就比如,就算我們分開,我也永遠不會忘記你......”
可最後的故事是,哪怕不分開,我也記不起你......
......
有一天,埃爾維斯從溫笛身邊路過。
他聽見溫笛問杜蘭特:“杜蘭特,你真的是我從小到大的朋友嗎?可為什麽你連我愛吃麥芽糖都不知道。”
杜蘭特摸摸頭,露出心虛的表情:“是啊,我是你從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溫笛噘噘嘴,看向身邊的哥哥:“哥哥,杜蘭特是不是變胖了,為什麽我的夢裏,我唯一的朋友他長得又高又瘦......就像、就像埃爾維斯一樣......”
“真是的,也不知道我為什麽會夢見埃爾維斯,明明我最討厭他了。”
是啊,為什麽呢......
......
故事的最後,那個叫做溫笛的少年,依然沒有記起兒時的四個玩伴,當然也不會記起兒時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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