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怒燒報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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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天清晨,張新傑早早洗嗽出門上班。
    路過樓下報攤的時候,忍不住問到:‘福伯,今天有什麽勁爆新聞沒?’
    “哪那麽多勁爆新聞?”
    福伯白眼一翻,沒好氣道:“你小子對娛樂新聞不感興趣,又對社團打打殺殺敬而遠之,港島就這麽大地方哪那麽多事兒發生?”
    “就算大圈仔搶劫金鋪,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事兒!”
    張新傑嘿嘿一樂,幹脆停下在報攤上尋摸起來,嘴上也不客氣:“瞧您說得,好像我是個怪人一樣,咦!”
    說話功夫,從顯眼位置取出一份報紙,好奇道:“這什麽《旺角新聞》,怎麽以前從來都沒有聽說過?”
    “估計是新出現的報紙,你也知港島報紙多啦!”
    “這麽一份新報紙,福伯怎麽放在這麽顯眼的位置?”
    張新傑好奇開口,此時報紙頭版頭條已經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以龐氏騙局為根本,創作出來的金融故事《金手指》!
    讀過大學的他,自然知曉什麽是‘龐氏騙局’!
    又聯想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佳寧案’,頓時來了興趣,很快就被精彩的故事情節吸引。
    “傑仔,喜歡看就買一份,不要站在這裏礙眼啦!”
    福伯急忙開口:“小本經營,賺的都是辛苦錢!”
    張新傑無語,直接掏錢拿著報紙就走,以往最喜歡看的《明報》都懶得購買了,心中不斷腹誹真是一個吝嗇鬼。
    福伯樂嗬嗬的收錢,心裏美滋滋的。
    他肯定不會大聲嚷嚷,《旺角新聞》都是免費派送,每賣出一份的錢,全都是他自己的利潤。
    原本被幾個底層爛仔強行派送,心情不是很好的他,等見到數十份《旺角新聞》差點賣光,頓時樂得合不攏嘴。
    他下意識的也拿出一份翻閱,沒過一會發出嘖嘖嘖的聲音,一張老臉露出惡心神色,正衝著報紙彩頁上的美女挪不開眼。
    像張新傑和福伯這樣的,可不在少數!
    五千份《旺角新聞》,分派到油尖旺的報攤,很輕鬆就被消化,甚至有些報攤都沒有分配到。
    這裏是港島的繁華區域,雖然比不得中環那邊,可白領數量也不少。
    很多上班白領,都被《旺角新聞》上的故事吸引,私下裏交流分明就是‘佳寧案’的情節麽,隻不過豬腳名字和具體公司不一樣罷了。
    “‘佳寧案’還處於審訊階段,這時候指名道姓的宣傳,搞不好是要吃官司的,這樣做就很好麽,提前規避了風險!”
    有老油條指點道:“也不知道是誰在報紙上寫這樣的故事,肯定是‘佳寧案’的知情,人士,嘖嘖還真是敢寫啊!”
    一時間,在白領群體中《旺角新聞》小小的出名了。
    更別說,除了《金手指》的故事內容之外,後麵的版麵還有一個個裝扮靚麗十分吸引人的小姐姐呢。
    不僅白領群體愛看,LSP群體更是熱情,五千份《旺角新聞》還不夠他們分的。
    報紙佬的反應最為迅捷,第一時間就打電話聯係《旺角新聞》報社,希望他們明天能夠分派更多的報紙過去。
    “加印,明天就印一萬份!”
    武鋒也沒料到《旺角新聞》賣得這麽好,直接大手一揮吩咐道。
    他此時就坐鎮報社,不過就是一間唐樓租賃的兩間不大房間,這就是《旺角新聞》的報社所在,簡陋得令人發指。
    隻能說港島報紙業發達,隻要編輯好了新聞素材,其餘的一切都能通過外包形式完成,根本就不需要有自己的印刷廠和一應配套設施。
    當然,報紙規模小時這麽玩沒問題,可報紙規模一旦大了還這麽玩,就是主動將破綻顯露給競爭對手。
    至於《旺角新聞》全都免費,每發行一期武鋒都在損耗資金,他不在乎。
    一份報紙的成本不過幾毛,五千份也就是一千多港紙罷了。就算一萬份報紙,成本也不過四千左右,他還能夠損失得起。
    此時世界杯已經結束,曆史沒有發生偏移,還是潘帕斯雄鷹取得了最後勝利,老馬也借此一舉成就‘球王’之名。
    武鋒大賺一百九十九萬,手頭的現金還算充沛,經得起他這麽折騰。
    後世有句話說得好: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事實上,他這麽做也是模仿某本小說裏的情節。
    結果沒想到,效果竟然出奇的好!
    當然問題也不是沒有,可對於此時的武鋒來說,都算不得什麽。
    隻要將《旺角新聞》的發行數量穩定住,他起碼就是一家中型報社的老板,身份地位都不一樣的。
    第二天發行的一萬份《旺角新聞》,並沒有全部賣出去。
    當然因為免費的緣故,報紙佬們也沒有退貨的意思。
    至於究竟賣出去多少,因為不好統計不太清楚,但是絕對超過了五千份!
    武鋒親自在旺角各報攤間溜達,也算是看出了一些門道。
    以此時‘佳寧案’的轟動性,一萬份《旺角新聞》按說很容易賣出去。
    可問題就是時間太短,加上《旺角新聞》之前沒有什麽名氣,許多喜歡看報紙的群體根本就不知道《旺角新聞》的存在。
    也就是說,很多人都沒有看到《金手指》的故事內容!
    這很好辦!
    第二天,上海街某報攤被一場大火燒得毛幹鳥淨,一下子轟動了整個油尖旺區,然後經過報紙和電視宣揚迅速轟動全港。
    沒別的原因,實在是這事兒有些離奇!
    燒報攤的家夥並沒有逃跑,第一時間就被警察給控製起來了。
    然後,他怒燒報攤的緣由也給問出來了。
    很簡單,這家夥當年在佳寧股票上下了血本,結果佳寧出事血本無歸,鬧得妻離子散好不可憐。
    結果,因為看到了《旺角新聞》上的《金手指》故事,聯想到了‘佳寧案’還有自己的慘重損失,一時間腦子發熱將報攤給燒了。
    這樣‘離奇’的事兒宣傳出去,自然引得全港轟動。
    就像狗咬人不是新聞,而人咬狗肯定稀奇一般。
    最關鍵的是,和縱火犯同樣經曆的港島民眾可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