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其名為“囚徒”番外,囚徒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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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好不容易控製住了……”看守費盡心力,終於把張二娃給製服了。
    不過根據駐監所醫師的診斷,犯罪嫌疑人的狀態不是很穩定,疑似狂犬病病發,但是他又奇怪的熬過了幾天時間,按照狂犬病的致死率不至於這樣吧?
    日前不排除罹患其他精神疾病的可能,按照醫囑需要定期地注射鎮定劑,再進行持續性觀察,才滿足精神病鑒定。“如果條件允許的話,還是請求轉到專門的看守醫院會好一些”
    半睡半醒之間,張二娃似乎聽到有人說話,說了很多,也很久。
    “這是那個覃律師留給他的信……”那是一個看守的聲音。
    “放在這裏就好,嫌疑人的狀態很差,暫時沒有時間去看”
    記憶斷斷續續的,記得的信息也不多。
    “該給他打鎮定劑了,對了,為什麽隻給他一人打,其他類似的患者莫名其妙增加了,不需要鎮定劑嗎?”周圍似乎還有嘈雜的聲音。
    “因為隻有他有醫囑……”那個聲音帶著無奈。
    “這真是一個冷笑話,駐所醫師已經犧牲了吧”
    “發生騷亂了,快來幫忙處理”有個人生氣地說道:“別在這裏蝦扯蛋了”周圍還傳來了恐懼的、令人絕望的某些聲音。
    “見鬼,我好像把鎮定劑打多了,會不會搞死他啊”
    “別管他了,他不重要……”隱隱約約還有鬼哭狼嚎的聲音。
    意識漸漸模糊,眼皮像是焊死了一般,怎麽都無法睜開。
    當張二娃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看守所的病床上。對外他是這麽瞎說的,和小說或電視劇裏一樣。
    “好餓呀,我好餓啊”,這不僅僅是一種感覺,也是一種聲音。
    實際上,張二娃蘇醒時發現鼻腔和口腔裏全都充滿了腐爛、惡臭的味道,自己正抱著不懂誰的殘骸在啃食呢,眼睛所見之處,是各種汙穢和血沫。
    眼下他被關在了醫務室,帶著鐵門的醫務室,除了被自己啃食過的屍體,居然還有一隻——喪屍。
    不過他有些見怪不怪,當初她的妻子也發瘋過、屍變過,他暫且算是有經驗的人。對於妻子的死亡,其實他並不傷心,那個追求瑜伽褲、星爸爸的偽女神,發病前還讓朋友從城裏給她打包麥肯雞。
    真是敗家娘們,是個每天把大量時間浪費在購物直播上的純廢物。
    不過他並沒有太多心思回想那個失敗的人生,眼前已經夠麻煩了。
    喪屍為什麽不攻擊自己,他有些搞不懂,難不成身上沾染了死亡的臭味?再怎麽樣他都無法容忍臥榻之側有喪屍存在,於是掄起桌椅從背後偷襲了喪屍。
    好結實啊,繼續擊打下喪屍仍舊是生龍活虎的,比活人還活躍。
    不對,張二娃想起來了,必須爆頭,他再次扛起醫療器械,猛地攻擊頭部,最終費力地敲死了喪屍。
    環顧一圈,牢房裏幾乎什麽都沒有,哪怕是葡萄糖水,似乎都在外麵的櫃子裏,他用手用腳或其他道具,都沒辦法夠得到,牢房鑰匙到底在哪裏呢?一直都找不到。
    關鍵是,他多少有點兒餓了,裏麵似乎也沒有吃的。
    “好餓呀”張二娃餓昏了就睡,睡醒了繼續餓著,不懂過了多久。
    最終,他做了一個有違人倫的決定,把之前自己啃食一半的屍體繼續吃下去,吃吧吃吧,總比餓死的好。
    嗯?肉的味道確實不錯,並沒有那麽難吃,之前覺得臭的,大概隻是因為自己很多天沒刷牙罷了。
    就這樣,靠著吃屍骸,張二娃又頂過了一個星期,至於水分,他還能勉強夠得上洗手台。
    不經意之間,張二娃聞到了某些臭味,屍體腐敗了?還是?突然他靈光一閃,回想起一些冷門小視頻來,那些古埃及人做木乃伊會把內髒掏出來吧?很多臘魚、臘雞的,也不會保留內髒……
    為了讓自己的口糧多保存幾天,他不得不幹起了髒話。
    那羊腸像詭異的蠕蟲,那心肝脾肺全都泛青泛白,看著就惡心。
    等等,張二娃摸到了胃袋裏麵有一個堅硬的東西,準確說是一大串,“我去”他忍不住罵起來,看守在死之前為了防止自己越獄,竟把鑰匙活生生地吞了下去。
    有了鑰匙,後麵就簡單起來了。
    在柵欄外的桌麵上,張二娃看到了那個留給自己的信封,裏麵有好幾份材料。其中有委托書和介紹信,大致寫著法律援助指派王主任的律所並安排覃律師為自己辯護,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費用。
    另外委托書上,還有自己母親的歪歪扭扭的字,老人沒有文化,每一筆都像是用盡所有力氣,那麽的沉重,仿佛每一筆都有千斤扁擔壓在身上,那是母親的擔憂、和絕對的愛。
    除了委托書,那份短短的家書想必也花費了很多精力,黃色草紙上扭曲的幾十個字,是母親此生最大的努力。“你要相信覃律師,他對我很好,也會幫你的,有什麽問題都和他說……”
    接下來的故事,不能稱之為“故事”,而是“傳說”。
    據說,一個犯罪嫌疑人順利拿到了一把又一把的鑰匙,搜刮了市看守所的全部儲備幹糧,拯救了一個個被拘禁的、瀕死的犯罪嫌疑人。他不僅僅是恩人,還是英雄,更是暴君。
    看守所裏的殺人犯、搶劫犯、販毒犯,有一個算一個,全被他打得服服帖帖。
    更為傳說的是,他僅僅靠著赤手空拳,就幹掉了一隻狂魔人。
    他狠起來連喪屍都拿來當下酒菜,狂魔人之類的都被他當成獵物吃掉。
    他在這裏自立為“王”,這個勢力的名字,毫不遮掩的,就叫做“囚徒”。
    他們曾被困在監所裏,如今被困在自己的過去裏;他們不必遵守任何規則,因為這是最適合他們的瘋狂末世。
    他之所以成為傳說,除了能力,他的形象也被渲染擴大了。初見他時,便是血色的雙眼,隨著吞食喪屍的次數增加,他的毛發開始變粗變長,渾身都結實起來,並長出了尖爪和獠牙。
    殺出去,創造自己的時代。那不可忽視的要塞,便默認是“囚徒”的宿敵。
    殺出去,張二娃曾眺望遠方:知道自己名字的人,都死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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