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販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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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的這個訴求還沒開始審理。
白瀟就先讓人販子主動把口供給送上來了。
人販子親口指證四村販賣人口的是個強有力的證據。
要說之前還有一點存疑。
法官現在就更加確信四村販賣人口的真實性了。
法官:“好的,書記員對剛剛人販子所說已經進行記錄了。”
“白律師,你接著說關於你調查到的。”
白瀟接著說:“四村隸屬於風縣。”
“四村一整村的人,不論男女老少,都以販賣人口為業。”
“規模龐大、組織嚴密。”
“因為本案的人販子是四村的村民,我和熊律師在調查小花案子的時候才得得以發現的這四村的犯罪情況。”
“四村內部有明確的分工。”
“有一整套聯絡暗號,還有一張龐大的銷售網。”
“他們以家人、親戚、鄰居、朋友關係為紐帶。”
“一環扣一環,不易敗露。”
“他們不隻販賣兒童,還販賣婦女!”
“而且我們了解到被拐的大多都是20歲左右朝氣蓬勃的女性。”
“被拐去的婦女都有代稱。”
“未婚少女被稱為黃貨。”
“已婚婦女稱為白貨。”
“被騙來的女人是暗貨。”
“一米七以上的被稱作高腳騾子。”
“這些人販子從不用人稱呼她們。”
“而是用給畜生使用的量詞“匹、頭、張”。”
“比如一張皮子,意思就是一個女人。”
“後來不止於分等級標價。”
“他們還展開了婦女拍賣。”
“而被買下的女人,要被強件、毆打、威脅。”
“有的自殺,有的連死都死不了,生不如死。”
“即使是接受了命運,不再嚐試逃跑的那些女人。”
“也會被當作豬狗使喚。”
“我和熊星星律師親眼看見不少婦女都被用鐵鏈拴著。”
“那些婦女毫無生氣,精神恍惚,仿佛行屍走肉。”
“風縣周圍的村落是主要消費市場。”
“村落的這些村民都已經習以為常了。”
“四村這個團夥人販子明目張膽。”
“四村所有人一起構築了一個牢不可破的人口販賣網絡!”
“直至覆蓋全國!”
“四村就是一個巨大的人口批發市場。”
“被賣到其他地區還好,要是被賣到風縣,根本就不可能逃得出來。”
“隻能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如今,這些被我看到。”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
“我是有責任將他們送上法律的審判台上。”
“讓法律進行審判!”
“在此,我希望合議庭能夠支持原告方的第二個訴訟請求。”
“判人販子一族四村所有人死刑!”
“因為,這種村子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種村子就應該讓它消失!”
震撼!
駭人聽聞!
當真相原原本本地被講述出來。
大家才意識到這種沒人性的事情真的存在!
這有多麽的殘忍與可怕!
就連法官也倒吸一口涼氣。
法官整理了一下情緒說:“白律師,你們把整理好的證據先提交法庭。”
“我們先休庭15分鍾。”
—
“白瀟說得對!這種村子就應該讓他消失!!!”
“淩遲、五馬分屍、剝皮,腰斬,車裂……都給這村人來上一遍好了。”
“不能再同意了,這些酷刑都要給他們用上。”
“我以為歲月靜好,沒想到在我不知道地方竟會有如此的罪惡,聽得我毛骨悚然。”
“為什麽在自詡文明的今天,還會出現這樣野蠻的事情發生?究竟是誰在縱容拐賣?”
“有這種村子的存在就是工作沒做到位,基層村子的力量淩駕於法律之上,可笑!要不是白瀟,這個村子的罪惡都不知道還要發展多久!”
“白瀟你配享太廟!”
—
15分鍾過後。
“咚!”
法官敲法槌!
法官:“經合議庭合議。”
“由於原告方所提的第二個訴訟請求涉及人數眾多,案件極其複雜。”
“加上四村全體村民沒有到庭。”
“本庭決定,將四村涉嫌拐賣婦女兒童一案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再由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
“白律師,你是否有異議?”
白瀟回:“我沒有異議。”
其實白瀟早就知道會是這樣的程序。
畢竟這個案子太大了,涉案人數龐大。
他和熊星星再牛比,要找齊所有證據,除非真的會七十二變,搞幾十個分身出來才能完成。
白瀟之所以先前沒有報案,是為了想要四村這個案子完完全全地擺在公眾麵前。
無處遁形!
接受大眾的監督!
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也救不了四村!
顯然,現在法庭之外網絡上、街頭巷尾大家都在熱烈地討論這個案子。
白瀟繼續說:“審判長,就在我們庭審進行到一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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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魔都的公安已經前往四村進行抓捕了。”
“我把證據同樣也提交一份給了魔都的廳級公安領導人。”
“這個情況我跟您同步一下。”
法官直呼內行。
白瀟誰也不相信,做了兩手準備還。
不過這樣也好,不然今天庭審直播出去,等要去抓的時候,人都跑光了也挺麻煩。
法官:“好的。”
“由於,原告方是在庭審中提出的項前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偷稅漏稅行為。”
“庭前沒有起訴。”
“所以,本庭對該訴求不予處理。”
“但項前涉嫌的犯罪事實,本庭已記錄在案。”
“待庭審結束後,移交公安機關偵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白律師,你是否有異議?”
白瀟回:“沒有異議。”
確實,這是法律程序的規定,不訴不理,任何人都不能擁有特權突破法律的規定。
況且白瀟一點都不擔心後麵四村和項前會逃脫法律的製裁。
畢竟白瀟已經將主要證據都提交給了法院。
相當於飯已經煮好喂到嘴邊,司法機關隻需要吃下去就行了。
加上有全國人民的追蹤,穩了。
法官:“好,現在回到原告方的第一個訴訟請求。”
“被告人人販子無視國法!”
“拐賣兒童共計327名,其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
“且造成小花父母死亡的嚴重後果。”
“本案共造成327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應依法予以懲處!”
“人販子犯罪行為特別惡劣、毫無悔過之心!”
“主觀惡性極深!”
“人販子的犯罪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天理難容!”
“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經合議庭決定,依據《華國刑法》判決如下!”
書記員:“全體起立!”
法庭全員起立之後,法官繼續宣讀判決:
“被告人人販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咚!”
法官:“閉庭!”
法官敲法槌,庭審結束!
法槌敲下的那一刻,人販子終於感受到了死亡的逼近,渾身發抖。
由於項前雙腿已經害怕得癱軟了。
兩個法警隻好架著項前手臂拖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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