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不死鳥黑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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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元嗣本來不是個好色的人,他自己也一直這麽認為。
劉十三甚至都開始懷疑過他的性取向,也從側麵反應出楊元嗣的人品。
最近表現這麽不正常,問題肯定出在娜仁身上:她太漂亮了。
楊元嗣對於娜仁的喜歡和娜仁對於她的喜歡是一樣的,都是純粹的生理性喜歡。
兩個人連語言都不通,交流基本靠身體,就不用提什麽三觀和精神契合了。
楊元嗣這時候又想起了趙金兒,心裏莫名的有些愧疚。
他跟趙金兒之間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種相互的欣賞,反而沒有娜仁這樣來的熱烈。
娜仁看楊元嗣騎在馬上表情奇怪,上前用馬鞭輕輕敲了他一下。
楊元嗣這才反應過來,笑著騎馬往前去了。
等他們往前騎了七八裏路,才發現大隊人馬的正在對峙。
楊元嗣粗略觀察了一下,雙方應該各有三五千騎兵,擺在草原上蔚為壯觀。
兩麵的騎士裝扮基本完全一樣,隻能通過站位和旗幟來分辨不同的陣型。
卓魯這邊是一麵黑色的旗幟,上麵畫著一個鬼臉一樣的人麵。
對麵是一麵白色的旗幟,上麵畫著一隻怪模怪樣的鳥兒。
卓魯走馬上前,對麵也出來一個穿著皮袍的老者。
兩人在馬上嘰裏咕嚕吵了走一炷香的時間,爭得麵紅耳赤,看來誰也說服不了誰。
卓魯越來越激動,從馬上跳下來,抽出彎刀在自己手掌上割了一道口子,將血滴在了草地上。
對麵那老頭也不甘示弱,如法炮製,將自己的血也灑在了草地上。
雙方的騎兵都發出了一種巨大的噪音,然後突然就安靜了起來,整個草原隻能聽見戰馬的鼻息聲,所有人都麵色嚴肅。
卓魯將幾個長老叫在一起,圍成一圈討論了一會兒,然後選出了五個年輕力壯的騎士在身邊待命。
楊元嗣雖然看不懂他們的操作,不過也能夠猜個八九分,大概這是要用比武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事實上,楊元嗣猜的完全沒錯。
對麵那群騎士是達密裏部的,跟達旦九部的草場接壤。
草原上又沒有楚河漢界,放牧的牛羊往往越界。
如果是數目較少,大家往往也不是很放在心上,完全就當是走丟了。
說不定下次你的羊還跑到我這邊來呢。
但是如果數目大了,或者是有的人存心使壞,那麽情況就不一定了。
草原上信奉血與火,那些孱弱的部落早就被屠殺和吞並了。
現在存在的這些部落之所以沒有繼續互相攻伐,不是因為他們心善,而是在實力上達到了某種平衡。
達密裏部的勢力沒有達旦九部大,但是他們跟遼國的關係卻比達旦九部親密的多。
有了遼國的支持,密蘇裏部和達旦部的勢力就不相上下了。
如果兩個實力不相上下的部落發生了衝突,肯定不能全軍出擊,拚個你死我活,成本太大了。
草原上又沒有什麽朝廷衙門和官老爺,也沒法去打官司。
於是一種古老的解決糾紛的方法就誕生了:勇士決鬥。
草原上崇拜的就是勇士和強大的武力,美女、牛馬、草原這一切最好的資源都應該歸最強大的男人所有。
這法則天經地義,所有人都認可。
所以部落之內,大家有了什麽不可調和的衝突,最好的辦法就是決鬥。
既然解決不清楚問題,那麽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嘛。
合理合法又痛快。
部落之間解決問題當然也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隻是人數多一些罷了。
經過商倌兒的解釋,楊元嗣也來了興趣,這種方式跟部落混戰比起來,確實成本低,見效快。
達密裏部也出了五個勇士,一眼能看出都是彪悍勇猛之輩。
兩陣中間走出來三五個頭發花白的老人,是這一次的裁判。
不過商倌兒說要不要裁判都無所謂,這比武是既分高下,也決生死,十幾年來沒有活口。
楊元嗣心裏想這也正常,畢竟二人陣前都要拿出全部本事,生死相搏,這個可不敢托大,也沒有絕對的點到為止。
這次決鬥需要解決的是三萬隻羊的歸屬問題,是個非常大的事件了。
達密裏部的一個勇士率先出陣挑戰,達旦部也出一人應對。
兩個勇士都是用弓的高手,相背走了四五十步,開始對射起來。
那達旦部的勇士明顯技高一籌,五六箭過後將達密裏部的勇士射落馬下。
達裏密部衝出五六個人,將他拖了下去,生死未明。
楊元嗣看這人箭術確實高明,不過自己有穩勝他的把握。
隻是不知道卓魯軍中有還沒有跟他,一樣的高手,現在隻能靜觀其變。
轉眼間那達旦部的勇士又射殺了對麵一人,整個達旦部發出去山呼海嘯一般的歡呼。
楊元嗣想著隻要這人能夠再戰勝一人,那麽達旦部就能夠以五局三勝取得勝利。
哪裏知道這人又將第三個人射落馬下,達密裏陣中又出來一人。
楊元嗣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不是五局三勝,是要戰到最後一人。
果然這人十分英勇又打敗了對手,這下他自己也洋洋自得意,縱馬在兩陣中間來回馳騁。
這時候達密裏部落隻剩了一個人,那人眼神也開始躲閃起來,明顯的不自信了。
達密裏部長老旁一個壯碩的光頭年輕人走了出來,他上前跟那個白胡子的裁判耳語了幾句。
那裁判點了點頭,朝著人口揮了揮手,大聲喊了幾句話。
這時候卓魯的臉色變了,他大聲的跟旁邊的人喊著什麽,又跑過去跟那裁判抗議。
本來還在陣中耀武揚威的那個達旦勇士也麵色沉重,如臨大敵。
楊元嗣看出來那個光頭應該是個狠角色,急忙問商倌兒這人什麽來頭。
商倌兒看來對那人也十分畏懼,解釋道那人是草原三絕之一。
楊元嗣覺得好笑,這外號有些中二,不過應該也有些真本事。
這人叫作黑罕,出身於達密裏部的一個普通牧民家庭。
他從小就力大無窮,十二歲就能夠徒手撕裂野狼,等到成年後熱衷於決鬥。
黑罕曆經一次多次決鬥無一敗績,曾經身中十二箭還活了下來,也收獲了個響徹草原的外號:不死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