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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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是她的爹媽不假,可是不是真心對她好就不一定了,看上的是那五百塊的彩禮吧?”
    王芳一臉的嘲諷,無論如何,她都要保住小花,不能讓她在眼皮子底下出事,這一刻,她想起了自己的前世,想起了那些黑暗的日子,很久很久,她都沒有再難過了,不想今天一起觸發了。
    “彩禮怎麽了?我們養大了她,收點彩禮不過分吧,哪個女娃子不嫁人,人家長得端端正正的,又是好人家,不算虧待她吧?真是被我們慣壞了,太不懂事了。”
    小花媽振振有詞,王芳聽的氣往上湧,小花工資不低,可她很少花錢,幾乎都攢了起來,全都帶回家去,總說農村沒有活錢,爸媽很辛苦。
    可她的爸媽卻不知足。
    “是啊,我們家是真心喜歡小花,你們瞅瞅,跟我三弟多般配呀,所以我家才咬牙拿出五百塊彩禮,這可是全家湊的。”
    說話的這個,看起來很憨厚,應該是王家老大,不過,汪汪看他卻是一臉冷意,雖然他的黑氣比那個老三少,可也不是好東西。
    “真是作孽呀,我們全家苦幹苦熬,才攢下五百塊,我不管,你爹媽收了錢,你就得跟我們走。”
    那老婦也衝了出來,應該是男方的媽,這還真是心齊,全家出動啊。
    明雪看了看滿臉驚恐的小花,打算回房去拿錢,五百塊雖然不少,可為了小花她也舍得。
    ”媽,帶小花進去,她都嚇壞了。“
    周明一眼看出了母親的想法,這是錢能解決的嗎?這次給了錢,下次呢?他們嚐到了甜頭,更要用小花來掙錢了。
    “婚姻法不懂沒關係,我現在給你們普及普及,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何況,小花沒到法定年齡,咱們國家規定,女二十,男二十二,她今年才十九歲,你們想犯法嗎?
    老張,小花這一年給你們交幾百塊,區區五百就迷住了你的眼?就這麽點出息?”
    他直直地看著小花爸,看的他低下了頭。
    “不是我,是老婆子的意思,嗐,我家老大相中了一個,人家要六百塊彩禮,還要三轉一響,小花拿回去的錢不夠。”
    說完,看著小花消失的地方,大聲說道,
    “小花,你不能看著你哥娶不上媳婦,他都二十五了。”
    二十五,農村算是大齡青年,周明瞥了一眼王老三,說他三十都有人信,家裏也不差錢,為何耽誤到現在?
    “你不是頭婚吧?”
    他冷不丁的問道,
    “二婚咋了?俺們三寶就一個閨女,到時候跟著俺就行,不讓她到新媳婦跟前去。”
    這個情況張家顯然不知道,小花爸媽都驚訝不已,可到底沒說啥,兒子等著彩禮錢呢。
    “那閨女的媽呢?”
    這時候離婚的很少,尤其是農村,幾乎沒有,看來,這孩子的媽凶多吉少,周明看著那幾個,心裏更加懷疑。
    ”她沒福氣,掉到河裏淹死了,我兒子還年輕,總不能替她守著吧,“
    老婆子說這個話時,明顯有點心虛,老頭也不停的吧嗒著煙袋鍋子,旱煙味散了滿院子。
    王芳終於煩了,她板起了臉,
    “小花休了兩天假,現在回來上班,你們回去吧,這個婚不可能結,我愛人都說清楚了,她年齡不夠,回去吧,”
    “我們農村可以先辦酒,到日子了再領證。”
    那老婆子趕緊說道,沒料到,汪汪拿了一把掃院子的笤帚,直接將人都轟了出去,哐當一聲關上了大門。
    外麵傳出了哭聲,是小花娘的聲音,小花也從房裏出來了,知道給哥姐惹了事,
    “我跟他們回去,如果再逼我,我也跳河去。”
    剛才的話她也聽見了,爹媽不光要賣了她,還是個帶孩子的,一時間,憤怒代替了害怕。
    “這是什麽話?不過,他們不走也是個事,這樣吧,讓嘯天陪你回去,順便調查一下那家人,”
    汪汪已經傳音給周明了,那個男人身上有殺孽,估計前妻死的不明不白,讓汪汪跟著回去,正好報個案。
    小花知道汪汪的本事,心裏也沒那麽怕了,便點頭答應,
    “你帶她回去,解決了這件事,再把人帶回來,雖然家裏不用人了,外麵也有不少工作,以後掙錢都自己存著,孝敬也不能全給了。”
    小花聽了這話,算是吃了個定心丸,因為行李都拿回去了,就是要出來,也必須回去一趟。
    以汪汪的武力值,別說那幾個了,就是再多一倍人,也占不了上風。
    兩人出了門,徑直往火車站走去,後麵呼啦啦跟了一堆,還以為她屈服了,可到了車站才傻眼了,那個男人也跟著上了車,還有,人家隻買了自己的票,還真是不顧爹媽了。
    麵對他們的指責,小花都無語了,帶回去的錢全都交了,她的票還是嘯天哥買的。
    回到高家村,小花徑直去了書記家,這是周明的意思,大鳳也給書記打了電話,添油加醋說了一通,她趕到周家時,那夥人都走了,一肚子氣沒處發,認為自己給周家惹了麻煩。
    “小花呀,你的事我聽說了,怎麽不來大伯家?你爸媽做的不對,咱們隊上也不會不管。”
    雖然包產到戶了,生產隊的權力小多了,可違法亂紀還是能管的,村裏還以為男方情況很好,又那麽大方,聽了大鳳的話才知道,還是個帶孩子的二婚,唉。
    小花跟書記說,她這次帶回來三百多塊錢,其中二百還是東家給的嫁妝,都被她媽拿走了,她想要回來。
    這也是回家的目地,衣服鞋子和錢,她都要帶走。
    “啊,這麽多錢啊,你媽也太貪心了,放心吧,等會隊長來了,我們一起去你家,”
    書記也覺得張家太笨,女兒又不是不掙錢,非要做這一錘子的買賣。
    看到小花有人護著,汪汪直接去了吳家村,也就是要娶小花的村子,他要搞清楚,那個前妻是怎麽死的,如果能替她伸冤,自己也有不少功德。
    他扮作了貨郎,挑著個擔子,一進村就被圍住了,因為帶的多是針頭線腦,還有不少零食,女人和小孩來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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