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章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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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郡郡守府外。
一個老婦帶著兒媳和一個孫子跪在府門口,她們麵前,還有一塊寫有大大的“冤”字的白布。
周圍,眾多百姓目光憐憫的看著他們。
還有一些工人一下值就趕來,隻為了聲援她們。
男人回家,看到有人對自家心懷不軌,想要調戲自己妻子,保護自己家人而失手殺了人。
這件事有錯嗎?
或許有,但這種無心之錯,不應該按照殺人罪來論處。
這個時代,道德感很高。
一個為了信義去殺人都可能得到稱頌的時代,為了保護家人而殺人,這在許多人眼裏也是可以被原諒、稱頌的。
更何況殺的是一個本來就很討人嫌的地痞。
法律意識?
什麽叫法律意識?我隻知道我爹就是這麽教我做人的!如果連自己家人都保護不了,那再守法又有什麽用?
在這種思想之下,這起案子僅僅幾天就鬧得全郡皆知。
再加上凶手自稱有癔症、家人在外叫冤,群情激奮,又有足夠的故事性和“正義”性;許多聰明人都能看得出,這背後絕對有高人在指點這一家人如何“自救”。
“他們成功了。”黃旗揉了揉腦袋。
這個輿情之下,他真不敢亂判,萬一有人鬧到鹹陽,萬一有讀書人認為確實該原諒,萬一有權貴為他們說話,那他豈不是兩麵不討好?
可律法裏又沒有寫這種案子該如何……
黃旗已經將事情加急上報鹹陽了,也說明了他自己的意思,隻要鹹陽允許,那他就可以做出結果了。
現在,他首先要做的,是安撫民心。
……
“喲,二位怎麽愁眉苦臉的?”
王宮裏。
看到嬴政和李斯兩人的表情,李緣有些好奇。
李斯看了他一眼:“下官和大王的意見有分歧。”
當李斯把巴郡的案子說了一遍後,坐在座位上的李緣一時都不知道該說什麽。
他嚼著口香糖,拿了兩個給他們。
“你們怎麽想的?”
“失手殺人?這得失手到什麽程度?”嬴政問道:“案情當中,凶手是在家門口跟死者扭打在了一起,在鬥毆中殺的人;在打架中將對方打死,似乎談不上失手吧?”
“並且犯人說有癔症?家屬叫冤?”
“如果以後但凡有人殺了人,都聲稱有癔症、家屬都在外煽動民情叫冤呢?”
“是否有病,不是逃脫法律的理由!”
“這個口子,不能開!”
李緣點了點頭,他想到了後世的“精神病”。
一張精神病證明,罪行憑空減三成……
他又看向李斯。
後者道:“巴郡幾乎全郡都知道了,並且在往周邊郡縣蔓延;如果下官是五國之人,這次的事絕對是一個好話題;而且,這件事如果處理不好,之後百姓若遇到相同之事,因擔憂不敢堅定保護家人又如何?律法是要公正的保護百姓,不能反過來害百姓擔心。”
李緣懂了。
嬴政是覺得預防未來要大過這單起案件,但李斯是覺得這件事已經擴大到了不得不酌情處理的程度,二人都有擔心,都有道理。
“巴郡郡守的意思是什麽?”
李斯說:“以殺人罪論處、然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減輕刑罰。”
李緣呆了呆。
後世的法律判罰中,凡是帶有緩刑的,基本都是有很大回旋餘地的。
也許一個人犯了應該死刑的罪,然後判時緩刑,緩刑後改無期,在獄中又表現良好減刑,最後也許隻坐二三十年牢就可以出來了。
而秦國,現在就要整出來了?
“下官算過。”李斯說:“如果定性為殺人罪,以秦國律法,哪怕減輕刑罰也要最少二十年無償勞作。”
李緣琢磨了一下:“他家隻有他一個人?”
“是,其兒子隻有五歲,老母也身體有疾,僅靠女子一人,在巴郡估計……”
李斯沒再說話了。
嬴政坐在上首,對此也沒有反駁。
家中唯一的頂梁柱倒了,等同於讓這個家庭在生存線上掙紮,這還得看那女子是否能幹。
李緣看了看兩人。
李斯自從上次被嬴政徹底信任之後,好像膽子都變大了,居然敢堅持不同意見等到自己來?
要是放以前,他估計反對政哥幾句發現沒用之後就不反對了,直接改變態度執行政哥的命令。
至於嬴政……他的想法其實李緣也挺認可的。
有人隻是摔倒了一次。
然後整個社會的道德感都好像摔了一跤。
人們都開始怕自己攤上事了。
後來,精神病也出來了。
好像隻要腦子有病,幹出什麽行為、對別人造成多大傷害,都能逃避罪行一樣。
還有一個孩童保護法,好像有點變味了……
然後一大堆校園霸淩、甚至未成年人犯法的事,結果那些‘惡魔’逍遙不說,連他們所謂的‘監護人’都沒幾個受到處罰的。
當李緣把後世的“扶不扶”“精神病免罪”“孩童犯法不處罰甚至連監護人都什麽事”之類的情況說出來後,嬴政和李斯都有些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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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之惡他們知道。
但惡到這個程度,是他們這個時代的人無法想象的。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指教什麽,隻是想告訴你們一些可能的後果。”李緣歎了口氣:“相比於我的後世,這個時代的人太善良了;但善良不代表就不需要防範了,人性是永遠不能賭的。”
你可以賭贏無數次,但隻要賭輸了一次,那輸的不僅是你,還是整個社會。
李斯眉頭緊皺,隻感覺這種事太可恨了,法律不應該成為保護壞人的工具。
嬴政看向他:“你支持寡人的意見?”
“大部分支持。”
李緣說:“我更傾向於巴郡郡守的態度,隻是罪名上可以重新考慮。”
“不管是無心之舉還是真的有病,都不能阻礙他確實殺人的事實;有些事既然做了,那就不能當做沒發生過。給他換個罪名吧。”
“什麽罪名?”嬴政問。
“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李緣說:“我隻是提出一個思路,具體你們自己想。”
“大不了,在判罰之後,給他酌情減刑的同時,讓他的處罰過程稍微好受一點,另外讓當地官府稍微照顧一下其家人,保證她們能活著就行。”
“總之,他必須受到一定代價,不能看是否有病。”
“但這個量刑多少……需要考慮。”
李斯問:“那對百姓怎麽說呢?”
李緣沉默了一下:“那個地痞的家人這些年為何不管?”
“爹娘年邁,無力管教。”
“殺人時有人看見嗎?”
“沒有。”
李緣鬆了一口氣:“那就多加一條因證據不足為由判罰吧,另外把此事全國通告,並且修改法律,日後如果有類似情況,為保護家人而有的罪行一律減輕多少之類的,如果證據充足就完全不處罰什麽的;而且要防止有人惡意利用這一點犯法,總之……你們自己考慮。”
嬴政似乎對此不太滿意。
李斯也沒說話,皺眉思考著。
李緣晃了晃腦袋,自己靠在了椅背上。
他著實沒想到,秦國現在就會出現這種複雜案子,隨著社會發展,問題估計會越來越多。
而這種事情,不管是現在還是後世,一直都是一個難題。
嬴政和李斯他們都覺得難以下手,他能有什麽辦法?
他隻能以後世的一些案例來做參考。
後世有一樁極其典型的‘辱母案’;最開始一審判故意傷害罪和無期徒刑,原告和被告當事人不服雙雙上訴,加上引起全國注意,最後的結果:是判防衛過當、五年刑期。
李緣抿了抿嘴。
從情感上來說,他和那些百姓是一個態度,我家人生命都受到威脅了,我殺人就殺人了。
老天給出的最大公平,就是每個人都隻有一條命!
後世出現了許多法律上的‘彎路’,那時他無能為力;但在大秦,他可以讓百姓避免。
離開王宮時。
嬴政和李斯還沒有討論出個具體結果。
他們又召集了一些官員,嬴政甚至還在城中隨便拉了十幾個路人進去一起探討,以求獲得民間最真實的態度——這可能是那些路人這輩子唯一一次能進入王宮的機會。
李緣回到了國師府,他的作用已經發揮完了。
與此同時。
學宮的教師宿舍裏。
一個農家的先生接到了一封來自巴郡的信。
看到自己徒弟在暗中所做的事,他心亂如麻。
農家在學宮裏的存在感很低,大部分學子都不會選修他們的課程;如果不是因為農家也是學派之一,並且在農部和科學院也都有些人手,不然他們可能會更慘。
農家可不僅鑽研農業技術,他們還在思想上提倡“賢者與民同耕而食,饔饗而治”。賢明君主治國應該和老百姓一起耕種而食,一麵做飯,一麵治理天下)
對此時的權貴們來說,他們隻有一個態度:你沒病吧?
在李緣出現之前,諸多學派裏,農家和墨家幾乎是一對難兄難弟——都不受貴族主流社會待見。
哪怕是在現在,農家也和墨家處境相同。
墨家大部分被扔到科學院和工部這種地方,農家大部分被扔到農部去了。
但農家比墨家好一點,他們至少在學宮裏還有個位置,墨家連個學宮分院位置都沒有……
但墨家的人得官位、爵位的比農家多了不少,也算另類的成功了。
這次巴郡的事情,就是巴郡農局的一個農家弟子在去鄉下執行任務時做的,當時他恰好看到了衙役去抓人的現場。
他覺得那個礦工不應該受到太重處罰,可秦國律法裏又沒有相應的法律。
於是他暗中推動此事鬧大。
事情一鬧大,關注的人就多了,更高級別的官員、更多的智者也看到,結果也最為公正。
這個思想,其實一直未變。
這個先生今天已經聽說巴郡那邊出了點事,隻是詳情還不知道——不過現在他知道了。
可事情鬧大了,他弟子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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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覺得對方的行為能瞞過朝廷,就看朝廷怎麽處罰他了。
你今天可以煽動百姓喊冤,明天呢?
更何況,聚眾紮堆,不管是因為什麽,隻要沒經過朝廷允許都是大忌。
“夫子!”
門口,一個弟子走了進來:“科學院新印的書到了,已經在學宮書館裏了,您不是說想要收集荀子的合集嗎?這次是最後一本了,是由韓部長注解的呢!”
弟子有些高興:“下個月,就輪到我們的書印了!”
之前印過農家的書,但都是些技術類書籍。
治國、思想之類的農家先賢典籍,直到下個月才會開始大規模紙質書印刷……
先生苦笑了一下:“估計又得延後了。”
弟子的喜悅一下就僵住了……
……
巴郡。
看到朝廷來的信件,黃旗感受到了一種由衷的安心。
“因證據不足無法免罪,以防衛過當論處,刑期六年;服刑地點避開本縣。”
辦事時最怕的就是上級給出模糊答案,讓你自己去猜,幹好是他的功勞,幹不好拿你頂罪。
但鹹陽的命令簡單直接,黃旗隻需要按著這個目標去操作就行。
就是這避開本縣……所以,鄰縣也可以?
而且……
他拿出另一封信,裏麵是大王寫給他的,提示他要注意巴郡苦寒之地的民生。
他懂,不就是要保證那一家失去男人後不餓死嘛!
但大王不能公開說,這個事得他這個郡守來幹。
兩天後。
判決結果公布。
在得知朝廷新定的律法條文“正當護衛自己及家人可酌情免罪甚至無罪”、而男人又因為當時人證不足而不符合條件時,所有人一陣惋惜。
至於男人有病的事,朝廷提都沒提。
看來不管你是否有病,都不能影響律法。
判決後第二天,黃旗帶著男人回家見了家人最後一麵,隨後被送往臨近一個有工廠的縣執行刑期——除了不是奴隸身份,罪犯其他待遇與奴隸無疑。
但男人不同,他一進去就是一個小頭目,雖然還是極其之累,但不會累到有生命危險。
而且緊接著,郡城中一個富商找上了那家人,在自己的一個店鋪中給了那家婦人一個打掃的活計——事比較少,錢也少,而且還是分時候,每個月也就幾天會有;但至少能讓她們婆媳孫三人在種田的同時多一點錢而餓不死。
當消息傳出來後,有百姓會心一笑。
也有人略微皺眉,要麽是覺得太過、要麽是覺得太少,可那畢竟是“富商”的事,他們沒資格說什麽。
有些事,隻要結果公正,哪怕不說,百姓也看得出。
可如果本身就不公正,或者是遲到的公正……
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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