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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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清這小雞仔,知道自己不是塊硬骨頭,所以也不敢輕舉妄動。
再說,村子就這麽大,現在隻要一跑,姐夫肯定會喊的。現在全村人都想抓他立功,他可不敢拿命去試。
其實,剛才這一頓飯他也想明白了,也做好心理準備了。再這麽跑下去啊,就算不被警察抓到,到時候也得累死或者餓死。
現在跑對他來說是最不明智的,對不對?算了吧,為了家人,還是聽姐夫的吧。就這樣吧。
於是,姐夫帶著他去了最近的小賣鋪,用公用電話打給了警方,要求直接和常德市公安局局長對話。
他告訴對方:“我就是在逃的陳世清,我要投案自首。”
這裏之所以提到這個情況,是因為他進去以後,很多地方報道說他是被抓獲的。
同時,為了證實他們說的是真的,還編了好多有鼻子有眼的抓捕過程。其實,他的刑事判決書上寫得很明確:陳世清是自首的。所以,這些情況都不是真的。
大約是晚上1040的時候,警方就把陳世清給帶走了。他進去的第一件事就是見見老婆孩子,警方滿足了他的要求。
幾人抱頭痛哭啊!見完之後,他就被帶到了安慶縣公安局。
第二天,又被送到了常德市第一看守所。至此,該案的所有案犯均已落網。接下來,這些人表現得相當搞笑。
很多人說,張君是國內綜合能力最強的悍匪,有勇有謀,智商情商雙在線,而且領導和組織能力也很出眾。
這些說的其實都沒錯,隻不過說的是作案過程中的他。
隨著陳世清被送往常德市第一看守所,之後,該團夥的全部案犯均已落網。
不過,他們是分開關押的。張君和秦直碧在重慶,李澤軍和陳樂這些人在常德。
接下來的關押和審判過程,都是震懾三觀,各種裝腔作勢。團夥狗咬狗的事都是基本操作,並且信息量還很大,各種推卸責任,各種忽悠,“這事是他幹的,我都沒動手”的話經常會聽到。
咱們接著講,先說老大張君。剛開始看上去,非常的狼狽,問他的任何問題,他也都積極配合。
可是,當問到作案情況的時候,這老小子直接往身後一靠,腦袋看著天花板,然後就什麽都不說了,開始和警方談條件。
他要求先給老婆孩子通個電話。警方覺得他孩子跟本案沒什麽關係,所以也沒什麽好篡供的,就答應了他的這個請求。
打完之後,張君就開始陸續交代。當然,當時也沒有一口氣交代完,而是說幾件事,就提條件。
本以為他都到了這個時候了,審訊應該是很順利的,結果,就他跟個滾刀肉似的,最難搞。所以,整個審訊過程進行得很緩慢。
接下來說說陳世清和李澤軍。別看這幾個小子跟著張君的時候,啥也不是,天天挨訓,但是在所裏,那架子都讓他們給裝圓了。
先說下陳世清,他現在走路都帶風,吹得別人離他都遠遠的。
他隻要在監獄裏,就會跟其他犯人叫囂:“你們給我聽著,知道我老大是誰嗎?別看我現在這樣,等有機會,他就會把這事擺平,到時候帶著你們一起出去。所以,平時都對老子客氣點,聽到沒有?”
我也不知道他哪來的勇氣,張君都進去了,他居然還等張君來救他。估計也就是覺得這裏沒人知道,所以吹個牛。
再看下趙正洪,剛開始他還不知道張君被捕了。他比陳世清還能忽悠,隻不過他不忽悠犯人,他忽悠管教。
每次管教路過,他都會說:“你們這裏才幾個人啊?我告訴你們,趕緊把我放了,不然用不了半個月,我老大必定把你們這給平了。”
俗話說得好啊,人就不能吃得太飽。這倆人純屬就是吃飽了沒事幹,尤其是陳世清,他就不怕其他人知道張君落網,來錘他嗎?
再說下李澤軍,這家夥進來以後怕胖了,每天都堅持做200個俯臥撐。
做完俯臥撐,他就跟看守聊天,沒事就問人家:“小夥子,你在這一個月能開多少錢啊?這樣,你出去的時候,給我一個朋友帶個話,帶一次我給你10萬,怎麽樣?”
結果,看守鳥都不鳥他。其實,他們都知道自己必死無疑,所以,除陳世清以外,還都想著把寶押在張君身上呢。
隻要張君晚幾天落網,他們就能多活幾天。但是,李金生就慘了,他犯的事可大可小,所以整天就在想自己會不會被判死刑。所以,整得自己天天都睡不好覺。
秦直碧也沒啥好說的,他都親自上手了,而且還分了錢,基本上沒救了。
所以,她根本就不亂想,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舒服一日是一日。
再然後是嚴敏,她是最早上張君賊船的,而且還參與了殺人案,從中獲利5000元。張君的第一把槍也是她出資買的。
她天天想著自己配合警方調查,而且還提供了楊明豔的信息,應該是屬於重大立功表現。隻希望自己不死,判個死緩她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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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楊明豔,這婆娘事就多了。雖然她沒有直接參與犯案,但是包庇罪和非法運輸槍支罪,這些都到紅線了,她也基本上沒救了。
全泓燕這邊的罪名有三:故意殺人、非法運輸槍支彈藥,還有包庇。這個殺人罪名,他是極力狡辯,說那是在張君的脅迫下,無奈之舉。
不過,說這個都沒用,加上其他的也到杠了。
主要人物的基本情況都介紹完了,我們來看一下張君對這些情人的態度。別人他都沒管,主要是力保陳樂和楊明豔。
隻要是涉及這兩個人的問題,尤其是關於陳樂的,張君一律攬上身,說都是他幹的,或者是他指使的。
張君從進了所裏,一共就打過4次電話。其中兩次分別打給了兩個兒子,而另外兩次則是打給了陳樂,也是他用交代案子的條件換來的。
通話中,張君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情況。這時候,陳樂才知道,自己心愛的強哥原來叫張君,並且他有兩個老婆,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不管是小情人還是老情人,一大堆。但是,張君告訴她:“你是我一生最愛,沒有之一。”
在掛電話之前,張君還提了一個奇葩要求。那大致意思就是:“你我今生是無緣再做夫妻了,但是咱倆也沒個孩子,我挺遺憾的。所以,等你出獄以後,我就讓我家老大把你娶了。”
我第一次知道的時候也有點上頭,這你倆做不成夫妻,想要個孩子,跟張驍有什麽關係啊?合著這陳樂就必須嫁到你家去唄?
再退一步說,哪有老子的情人送給兒子的?這不成了董卓了嗎?可能我俗人一個,思想境界達不到吧。
本來,陳樂知道張君有這些花花事的時候,是非常恨張君的。
但是,聽他說完這一切,她就原諒他了,恨意頓時煙消雲散。於是,在之後的交談過程中,她就按照張君的思路,積極地配合律師,爭取能獲得最好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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